淮北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教师系列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充分发挥职称评审的积极作用 ,切实提高学科专业建设、教学科研水平以及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省教育厅的指导意见和省职称评审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教师系列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特制定淮北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教师系列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新时代发展理念,立足服务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科学评定为核心,以促进人才开发使用为目的,推动建立科学化、规范化评审评定体系建设,为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评审原则
1.坚持严肃诚信原则。教师在职称申报过程中要践守承诺,恪守诚信,实事求是,签订诚信承诺书。如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者,坚决取消其参评资格,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撤销;情节恶劣并带来严重不良影响的,自查实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评。
2.坚持公开公正原则。评审全过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公开进行,严格按照评审实施方案开展各项工作,做到评审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坚持公示制度,重要环节结果均及时公示,相关人员材料存放在院组织人事处,教职工如有异议,公示期间可以随时前往查验。评审结果分别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备案,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3.坚持回避原则。评委会委员个人申报或与被评审人之间有近亲属关系应进行回避,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
4.坚持评聘结合原则。在编教师的职评工作要在岗位设置结构比例范围内开展,评聘结合。各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均要合理有计划使用,严禁超职数评审。
5.坚持科学评价原则。坚持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计算机和外语不再作为职称申报必备条件,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科研倾向,注重学术水平、师德师风修养,全面衡量申报人各方面条件,做到坚持标准、综合评价、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三、评审范围
本次评审包括教师和实验技术系列初、中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的评审和备案。申报人申报专业与实际从事的工作相同或相近。
四、评审标准
教师系列职称按《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2号)标准执行,实验系列按《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标准执行。
助教职称申报人应具备本科学历、教师资格证、一年以上(含一年)教学经验且教学质量考核合格,无违法乱纪、重大教学事故。
五、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18年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今年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魏仕民
副组长:姬兴华、张 亚、王 伟、王月辉
成 员:丁江华、刘学思、马 武、陈 羲、徐凤纯刘红松、宫纪明、任学超、赵淑云、李 山陈之林、 查道德、张 辉、刘华烈、刘 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院组织人事处),王月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处室抽调。
职评工作事关学院的稳定与发展,该项工作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开展,重要问题提交院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院组织人事处负责牵头实施,全院各相关单位紧密协作积极配合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职评任务。
六、评审程序
(一)代表作复制比检测
提前对教授、副教授申报人提供的代表作外送进行复制比检测,总复制比超过30%(含30%)的不予提交评审。
(二)论文鉴定与代表作送审
1.教授职称申报人如果没有在二类期刊或二类以上期刊公开发表的论文,可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揽、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等期刊公开发表的论文中推荐一篇,由院组织人事处外送第三方高校鉴定,经专家鉴定该论文达到二类期刊水平的,方可申报教授职称。
2.教授、副教授申报人的学术代表作由院组织人事处提前外送第三方高校进行鉴定,经专家鉴定达到相应职称学术水平的方可进入下一评审环节。
(三) 基层单位推荐
今年我院职评实行基层单位推荐制。开评通知发布后,申报人携带参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属系部报名参评。各系部负责审查申报人参评材料原件的真实性,可以向院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原颁证机构等相关单位核实,必要时可在系部进行公示,对申报材料不实的,不得向学院推荐。各系部汇总至院职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材料复印件,需加盖系部公章和“与原件相同”字样章,否则不予接收。机关单位职称申报人由业务档案所挂靠系部进行审核推荐。
(四)申报资格审查
各系部把申报人材料复印件汇总到院组织人事处后,院组织人事处安排校外专家根据我院2018年职评方案对照评审标准,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及时对符合评审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开通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接受全院教职工监督。
(五)评审委员会评审
2018年淮北职业技术学、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共同组建召开评审委员会(下称“评委会”),评委会设主任由淮北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担任,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分别担任副主任。委员22人,全部为教授,院内专家不得超过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一。2018年评委会要调整三分之一以上2017年评委会委员。
评委会评审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召开会议。听取评委会主任相关情况报告,讨论通过评审办法,说明评审原则、程序及学科评议组分组安排。
第二阶段:评议组评审
学习文件。由学科评议组组长召集学习实施方案、评审条件等文件,准确把握评审标准,掌握有关政策规定。
基本条件审核。学科评议组对每位申报人的基本条件进行全面评价并做出结论,申报人基本条件有一项不合格者,其基本条件评议结论为不合格,基本条件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评审环节。
审阅材料。实施主辅审制度,每份材料至少要由2名专家审阅,重点评审教授、副教授申报人的材料,重点评审申报人的教学、科研方面业绩与成果。
讨论评议。材料审阅完毕后,由学科评议组组长主持召开学科组专家会议,对每一位申报人进行讨论评议、全面衡量,形成比较一致的学科组意见。
投票表决。学科评议组在充分讨论评议后,进行投票表决。评议组以超过1/2(不含1/2)赞成票为通过。
第三阶段:评委会评审
审阅简表。评委会成员在评审会前,逐一了解申报者简表,并对照评审标准做好相关记录。
听取汇报。学科评议组组长简要汇报本组评审做法及情况,重点汇报本组内教授、副教授申报人以及学科组内有争议的材料。
表决通过。评委会委员在充分讨论评议后,进行投票表决。赞成票达到出席评委实到人数的2/3(含2/3)以上,为评审拟通过人选。
学科组和评委会均实行一次性投票表决,不进行预投票或二次投票。一经投票,不论什么情况,都不再进行复议和二次投票。
(六)公示上报评审结果
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期间学院设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接受全院教职工监督。公示无异后,2018年12月31日前将评审结果分别报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备案。
七、纪律要求
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评审相关要求进行,规范评审程序,严格评审纪律,确保评审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1.实事求是。如实填报、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者,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撤销。
2.严肃纪律。职称评审期间,各项工作公开阳光开展,重要环节结果均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教职工如有异议,可通过正常渠道向院纪委、组织人事处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如有无理纠缠取闹,恐吓威胁评审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者,经学院党委研究严肃处理。
3.严格保密。评审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严肃对待职评工作,不能利用职权徇私舞弊,不能打击压制申报人参评;要有保密意识,不得泄露任何相关评审信息,不得散播不负责言论。评审工作期间学院重要集体研究结果任何人不得泄露,评委会投票结果和会议期间所有记录,评审结束后密封保存,任何人不得随意拆看。如发现有上述违纪行为,取消相关工作资格,必要时学院申请上一级纪律监督部门介入调查,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相关人员。
八、注意事项
1.关于论文检索问题。所有参评的三类及以上论文(可直接认定为三类的学报除外),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 科技查新资质单位出具的查检证明。
2. 二类期刊和学术代表作鉴定中,每篇需要鉴定为二类期刊的论文、每个高级职称申报人的学术代表作均要经三名专家鉴定,鉴定结果至少有两个“达到”(不含“基本达到”)方为达到相应学术要求。
3.关于任职时间计算时限和业绩成果起止时限问题。申报人任现职时间计算到2018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截至到2018年9月30日。评审材料在规定时限及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4.学院拟定于12月中上旬组织召开评委会,评委会召开前在全院范围内公布拟用于2018年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职数。
5.学院2018年职称评审不接受破格申报和专题报告形式申报。
6.学院2018年职称评审中所有公示均由学院网站统一发布。
7.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申报人必须是在岗全日制高职班专职辅导员。
8.其他未尽事宜,提交院党委会研究决定,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b269488e718964bcf84b9d528ea81c759f52ed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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