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州创业扶持政策有哪些最新规定

发布时间:2020-10-12 16:42:2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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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州创业扶持政策有哪些最新规定



零首付、一址多照、创业补贴、减免场租、免息贷款、社保优惠,投资者补助和风险补偿……广州创业扶持政策改善创业环境

“政府对创业的支持肯定是够了,为创客提供好的创业环境,我们能感受到广州的创业氛围在变好。”“口袋兼职”CEO张议云认为广州政府新近出台的创业政策扶持很不错。

“广州的孵化器政策很完善,面积、级别、补贴等方面都非常清晰。”免费连锁型孵化器创客街负责人莫嵘认为“政府多支持肯定是好”。

最实际——“每月场租补贴2000元”

从创业补贴、减免场租、免息贷款、社保优惠,到给孵化器和投资者补助和风险补偿,近年各级政府部门不断吹来扶持创业的政策东风。

90后李金火、梁福海在2013年读大三时和同学一起创业,成立为电商提供服务的广州粤脉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从2013年至今,他们申请过创业贷款、场租补贴、社保、一次性创业补贴等优惠。“最有用是每人拿到5000元的创业补贴,还有1人拿到社保补贴。”

除了初创项目和中小微企业,还惠及投资者、孵化器。

VCHello微投网是一年前才成立的专门为创客做天使投资股权众筹的公司,其创始人、CEO俞文辉认为相关的政策“非常好”,无论是对众筹平台股权投资的补助、还是对天使投资失败项目的风险补偿,他都期望能享受到。

完善:创业贷款新规将出台

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也在完善中。市人社局对新快报记者表示,由于广州的创业贷款暂未设立专项资金,创客需要和社会个体经营以及其他工商贷款一起申请小额贷款。由于社会申请太多以及坏账等原因,广州目前暂停申请包括创业贷款在内的小额担保贷款。

为解决停贷问题,市人社局表示,正联合市财政局抓紧制定《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完善贷款审核、担保条件、贴息管理、追收、代偿和核销等办法。

建议

望设立帮助种子期项目的风投公司

虽然创客们、投资者们、孵化器负责人切身感受到,政府鼓励创业派了不少“红包”,但也有创客提出目前实际中面临的一些困难,呼吁政府政策能送来更多“及时雨”。

建议1

政府不应投大企业,

而应投种子期的初创企业

“初创团队最缺的是钱。”已经走过创业初创期的“学习树”CEO孙功臣对此深有体会,他认为“政府应该对初创企业雪中送炭,但现在做的是锦上添花”:“钱都投给了大企业,因为大企业不会死。如果把这些钱拿出来,另外设立一个帮助创业者的项目,可以帮助创业者渡过难关。”

建议2

对核心成员应有落户优惠

她对入户政策十分欢迎,并建议进一步放宽:“除了企业法人,希望给予企业核心成员、技术人员一定名额的落户优惠。”

建议3

降低互联网新兴行业资质认定

“一些行业的资质认定门槛过高,不利于初创企业发展。”专注研发教育类手机软件应用的某创业团队负责人“抱怨”:“目前互联网ICP证(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资质认定,要求公司注册资金达到100万;要注册一个教育培训公司,也需要一定的固定资产,还有一定面积的经营场地。但实际上,这些认定是针对传统行业,互联网项目不一定需要那么大场地,行业资质认定最好能跟上时代发展。”

建议4

政府对创客空间也要补贴

“广州对创客空间是否有扶持计划?”在今年5月举办的“广东民生热线”的“我要见厅长,科技型创客看过来”活动上,创新林开放创客空间创始人陈柱城向省科技厅发问。

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副处长张冬蕾现场答复:“创客空间虽然不同于孵化器,但它可以跟孵化器有交叉相关的领域。我们目前已经关注到创客空间创新的服务,下一步会把创客空间作为扶持对象。主要是对创客空间在孵化培育创业中发挥的一些综合的公共平台的能力和水平进行综合评价以后,给予相应补贴。”

建议5

在广州创业的大学生都能享受社保

建议6

简化申请流程、一个窗口办理

新快报记者采访约15位创客,超过一半以上表示“不知道有这么多优惠”,并认为“应该多加宣传”。他们还提出:“如果手续麻烦、申请时间太长不会申请”;提议缩短申请流程,在一个窗口办理申请手续。

(一)国家、省、市创业政策法规

一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都会从某一种程度上鼓励和扶持大家自主创业,促使创业促进就业。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发展,自主创业持续升温,各级人民政府不断完善制订各类帮扶自主创业的政策法规,以此鼓励自主创业。

1.国家创业政策法规

2.广东省创业政策法规

同样,广东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沿大省,从细的层面上贯彻落实中央政府有关鼓励创业的工作部署,以此促进我省就业工作的发展。如《关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09]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09]34号)等等。

3.广州市创业政策法规

(1)创业扶持政策

①创业扶持补贴

项目简介:

A.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创业者领取营业执照并开展经营的,可享受每户一次性1000元创业扶持补贴。

适用对象:

A.本市城镇户籍登记失业人员;

B.本市户籍农村劳动力;

C.本市城镇复员转业军人;

D.持有《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卡》的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

受理单位:创业者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就业办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穗劳社就〔2009〕2号)

②免费创业培训

项目简介:区或市指定的培训机构免费提供1次SIYB培训和1次职业技能培训。(SIYB为国际劳工组织研发的一系列创业培训课程。)

适用对象:

A.本市城镇户籍登记失业人员;

B.本市户籍农村劳动力;

C.持有《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卡》的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

D.本市城镇复员转业军人。

受理单位:符合条件人员户籍所在区或市指定的培训机构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穗劳社就〔2009〕2号)

咨询渠道: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

政策依据:《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穗府办〔2009〕50号)

①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渠道: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可到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领;其他人员到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申领。

适用对象:

A.本市户籍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B.本市户籍零就业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C.本市户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②企业吸纳税收政策

项目简介: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

本条所称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包括:

A.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B.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

C.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该类企业是指20世纪70、80年代,由国有企业批准或资助兴办的,以安置回城知识青年和国有企业职工子女就业为目的,主要向主办国有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劳务服务,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注册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包括在国有企业混岗工作的集体企业下岗职工。

D.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到企业注册登记所在区的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咨询办理招用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广州市《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办法》。

适用对象:A.商贸企业;B.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C.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

受理单位: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税局

政策依据:《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11〕12号)。

(3)创业减免收费政策

①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

项目简介:凡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等有关行政性收费。

上述行政性收费包括:

B.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自2011年2月起市国税部门按上级机关规定将新开业免征税务登记证工本费范围扩大至所有新开业户);

D.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

E.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原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F.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其他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G.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广东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安部门收取的治安联防费、文化部门收取的音像制品销售管理费按规定的免收期予以免收)。

适用对象:A.登记失业人员;B.残疾人;C.退役士兵;D.毕业2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政策依据:《转发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人员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穗财综〔2008〕106号)

②创业工商优惠政策

项目简介:

A.申请个体工商户、创办合伙经营或独资企业登记,一律不受出资数额限制;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只需3万元即可登记;如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的,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可为注册资本的20%,但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B.允许企业、个体工商户按有关规定,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注册,凭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以及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办理。

咨询渠道:广州红盾信息网

政策依据:《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穗府办〔2009〕50号)

(4)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

2012年,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标准>和<广州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程序>的通知》(穗人社发〔2012〕60号)中明确了广州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各类扶持补贴范围和标准,进一步鼓励我市青年大学生积极创业,科学创业。

①自主创业补贴

A.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2年内自主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并开展经营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5000元。

B.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2年内自主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并开展经营的高校毕业生。

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C.创业企业招用工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本市自主创办的,且吸纳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创业企业。

补贴标准: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依实际招用人数和所签劳动合同期限,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D.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本市自主创办的,且吸纳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创业企业。

补贴标准:给予1000-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补贴。

a.吸纳3-5人,补贴标准为1000元/户;

b.吸纳6-10人,补贴标准为2000元/户;

c.吸纳11人以上(含11人),补贴标准为3000元/户。

E.场地租用补贴

补贴对象:2010年1月1日后在本市创业且毕业2年内或毕业当年度进入经本市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a.实际租赁面积为100m2及以下的给予每户1000元/年的场租补贴。

b.实际租赁面积为101—500m2的给予每户3000元/年的场租补贴。

c.实际租赁面积为501m2及以上的给予每户5000元/年的场租补贴。

F.创业培训补贴

补贴对象:毕业年度内或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到本市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或创业模拟实训,并取得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结业证书的,给予创业培训或创业模拟实训及职业能力鉴定补贴,具体补贴办法按《关于印发<广州市职业技能培训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人社函〔2010〕2223号)等相关政策执行。

G.岗位补贴

补贴对象:被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本市自主创办的企业吸纳,招用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按招用人数给予每人每月80元的岗位补贴,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ca4a69fea7101f69e3143323968011ca200f7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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