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使至塞上》赏析

发布时间:2016-12-22 17:16:4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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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至塞上

唐·王维

【原文】

单车欲问边,属国过居延(概括写出使边塞的急促行程)。征蓬出汉塞,归雁入胡天。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写塞外壮阔奇丽的风光)。萧关逢候骑,都护在燕然(写路遇侦察兵,得知主帅仍在前线)

【注释】

单车:极言车随从简,并非仅指一车。 问边:慰问边塞将士。 属国:秦汉官名,典属国的简称。唐诗曾以“属国”代指使臣,因作者奉使问边,故以此自称。 居延:汉末所设县治,在今甘肃省张掖县西北。

征蓬:飘摇远飞的蓬草,多喻指远戍边塞的征人,这里是作者自比。

孤烟:这里指烽火台上所燃之狼烟。古代边塞用作报警的信号,夜举火曰烽,昼燃烟曰燧。 长河:指黄河。

萧关:在今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县东南,为关中四大关隘之一。 候骑:侦察骑兵。 都护:指边塞重镇都护府的首领。 燕然:山名,即今蒙古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杭爱山。《后汉书·窦宪传》记载:后汉车骑将军窦宪曾大破北单于,登燕然山刻石记功而还。这里借指最前线,并非实指。

【赏析】

开元二十五年(737年),河西节度副大使崔希逸战胜吐蕃,唐玄宗命王维以监察御史的身份出塞宣慰,察访军情,这实际是将王维排挤出朝廷。作者赴边途中写了这首诗。诗作尽写出塞时沿途的绮丽风光。

“征蓬出汉塞,归雁入胡天”两句中,诗人即景设喻,以“蓬”、“雁”自比,既叙事,又写景,说自己像随风而去的蓬草一样出临“汉塞”,像振翮北飞的“归雁”一样进入“胡天”。古诗中多用飞蓬比喻漂流在外的游子,这里却是比喻一个负有朝廷使命的大臣,正是暗写诗人内心的激愤和抑郁,与首句的“单车”相呼应。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历来传为佳句,写景状物尤为壮丽。读之令人想见在茫茫大漠之中,远看一柱烽烟冲天直上,随着视线的向上推移,苍天、黄云、归雁尽收眼底;时值日暮黄昏,遥望蜿蜒奔流的黄河尽头,一轮落日滚滚欲下,水天相接,波光粼粼,一望无垠。这里巧妙地运用了“直”、“圆”等形容词,由下及上,由远及近地摄取了胡天大漠独有的景象,使人更加领略塞上苍凉而又壮美的风光,也表现了作者的深切感受。诗人把自己的孤寂情绪巧妙地溶化在广阔的自然景象的描绘中。《东坡志林》云:“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观摩诘之画,画中有诗。”这里诗人善于捕捉特色,寥寥几笔就展示一种高远的意境,充分显示了他擅长描写自然景物的艺术才能。

单车欲问边,属国过居延交待此行目的和到达地点,诗缘何而作,以及写作的地点并说明边塞的遥远辽阔。欲问边,是出使的目的。单车,是说随从少,仪节规格不高。诗于纪事写景之中微露失意情绪,这种情绪便是从单车二字引发出来。而后一句说身过居延这特殊的地域,则成为诗中描绘的风光景物的根据。

征蓬出汉塞,归雁入胡天包含多重意蕴。由归雁一语知道,这次出使边塞的时间是秋天。蓬草成熟后枝叶干枯,根离大地,随风飘卷,故称征蓬。这一句是诗人借蓬草自况,写飘零之感。古诗中说到蓬草,大多是自叹身世。如曹植的《杂诗》(其二)所谓转蓬离本根,飘飖随长风,就是著名的例子。本诗中的出汉塞恰与诗人此行相映照;而且,这三个字异国他乡的情味甚为浓厚,这就加深了飘零之感。去国离乡,感情总是复杂万端的,不管是出于有家难奔、有国难投的情势,还是像本诗中所写乃是因为负有使命。大约诗人这次出使,已自心境不佳,并不同于汉司马相如初得武帝青睐,出使西南夷那样的威风、气派。诗人的失意情绪或者同朝廷政治斗争有关。一向器重诗人的宰相张九龄即于本年四月贬为荆州长史。诗在表现上采用的是两两对照的写法。征蓬喻诗人,是正比。而归雁喻诗人则是反衬。在一派春光中,雁北归旧巢育雏,是得其所;诗人迎着漠漠风沙像蓬草一样飘向塞外,景况迥然不同。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写景描绘了边疆大漠中壮阔雄奇的景象,境界阔大,气象雄浑。这一联由两个画面组成。第一个画面是大漠孤烟。置身大漠,展现在诗人眼前的是这样一副景象:黄沙莽莽,无边无际。昂首看天,天空没有一丝云影。不见草木,断绝行旅。极目远眺,但见天尽头有一缕孤烟(狼烟)在升腾,诗人的精神为之一振,似乎觉得这荒漠有了一点生气。那是烽烟,它告诉诗人,此行快要到目的地了。烽烟是边塞的典型景物,孤烟直,突出了边塞气氛。从画面构图的角度说。在碧天黄沙之间,添上一柱白烟,成为整个画面的中心,自是点睛之笔。《坤雅》:古之烟火,用狼烟,取其直而聚,虽风吹之不斜。清人赵殿成说:亲见其景者,始知字之佳。这又是从用字上说。另一个画面是长河落日。这是一个特写镜头。诗人大约是站在一座山头上,俯瞰蜿蜒的河道。时当傍晚,落日低垂河面,河水闪着粼粼的波光。这是怎样美妙的时刻啊!诗人只标举一个字,即准确地说出河上落日的景色特点。由于选取这样一个视角,恍然红日就出入于长河之中,这就平添了河水吞吐日月的宏阔气势,从而整个画面更显得雄奇瑰丽。

萧关逢候骑,都护在燕然诗人离家出国,独行多日,终于见到了本土之人,按说他乡遇故知,该有一丝欣喜吧?可这位候骑全无畅谈乡情之意,只简单报告了一身:都护在前面的燕然山呢!便继续进行他的侦察巡逻去了。唉,他是这么不近人情,而我这条孤寂的羁旅还得继续走很久呢!反过来想一想,就算相遇的真的是个故知又能如何?凄苦境地之下得遇知音,不过是把那凄苦再放大一倍罢了。总之,此时的诗人,是进亦忧、退亦忧!

诗人把笔墨重点用在了他最擅胜场的方面——写景。作者出使,恰在春天。途中见数行归雁北翔,诗人即景设喻,用归雁自比,既叙事,又写景,一笔两到,贴切自然。尤其是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一联,写进入边塞后所看到的塞外奇特壮丽的风光,画面开阔,意境雄浑,近人王国维称之为千古壮观的名句。边疆沙漠,浩瀚无边,所以用了大漠字。边塞荒凉,没有什么奇观异景,烽火台燃起的那一股浓烟就显得格外醒目,因此称作孤烟。一个字写出了景物的单调,紧接一个字,却又表现了它的劲拔、坚毅之美。沙漠上没有山峦林木,那横贯其间的黄河,就非用一个字不能表达诗人的感觉。落日,本来容易给人以感伤的印象,这里用一字,却给人以亲切温暖而又苍茫的感觉。一个字,一个字,不仅准确地描绘了沙漠的景象,而且表现了作者的深切的感受。诗人把自己的孤寂情绪巧妙地溶化在广阔的自然景象的描绘中。《红楼梦》第四十一回香菱学诗里说: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想来烟如何直?日自然是圆的。这字似无理,字似太俗。要说再找两个字换这两个,竟再找不出两个字来。这就是诗的好处,有口里说不出来的意思,想去却是逼真的;又似乎无理的,想去竟是有理有情的。这段话可算道出了这两句诗高超的艺术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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