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导致船舶检验延期的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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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导致船舶检验延期的应对策略
作者:刘天舒
来源:《中国水运》2020年第03
要:本文对各国、国际组织对新冠肺炎导致的船舶检验延期问题的应对政策进行了分析,探讨我国政策建议。
关键词:新冠肺炎;船舶检验;延期;豁免1问题的引出
201912月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中国采取了严格的隔离措施来切断病毒传播渠道,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是,新冠肺炎也在国际国内部分地区引起了验船师无法进入码头、船厂开展登船检验的问题,证书到期引起了较多船东的关注。
针对证书即将到期,而由于地方的疫情防控措施造成验船师不能及时登轮的问题,在国内,海事局于2020211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船舶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明确了海事管理机构、船舶检验机构签(核)发的船舶、船员、船公司等相关证书,如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且无法按期办理年检、审核或者换发的,可延期办理,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不予行政处罚,以务实的举措解决了船东燃眉之急。
但是,随着3月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境外的爆发,各国码头、船厂普遍采取的限制人员进出码头的防疫管控措施使得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在海外的营运检验也逐渐面临着类似的问题。针对该情况,东京备忘录港口国检查组织、新加坡海事和港口管理局等方面都出台了相关措施。那么,我国航运业和海事管理该如何应对?2问题的实质
经过对SOLAS公约的分析,笔者认为,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国籍船舶船舶的境外营运检验影响主要在于两个方面。问题1:证书失效问题。若无法及时安排验船师登船开展换证检验,证书在有效期(通常为5年)到期后会失效;问题2:证书中止有效问题。以货船为例,公约规定了每年的证书期满日前后三个月,以及中间检验或定期检验日期的前后三个月是检验的窗口期,未在窗口期内检验相应检验项目会造成证书中止有效。
对于上述问题1SOLAS公约已包含了展期长达3个月(extendtheperiodofvalidityofthecertificate)的解决途径。但是,对于上述问题2,公约并未给出解决途径。这是因为业界实践表明,期满日前后三个月的半年时间跨度,足以给几乎所有船舶提供充足的时间来安排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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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事实证明,本次新冠疫情打破了业界的常规运转。病毒在境外的迅速扩散甚至具有失控的态势,使得境外的疫情管控措施对实施登船检验造成超过6个月阻碍的可能性大幅度增加。可以试想,在过了年度检验、定期检验的窗口期最后一天之后,船舶如仍未得到检验,将无可避免地受到港口国检查的控制和惩罚。那么,面对可能的检验延误,怎样才能解决问题23针对上述问题2”的各方反应情况
3.1国际海事组织(IMO)呼吁各缔约国国保障船舶修理、检验、证书正常进行
219日,IMO发布通告信函CircularletterNo.4204/add.1,要求疫情爆发情况下,船期国、港口国当局和RO、船公司、船长通力合作,确保船舶进出船厂开展修理和检验、证书的颁发等正常进行
315日之前,除该函外,IMO还发布了4个通告信函,大多属于对船上应对疫情的防控、船员健康方面的指导,尚未有专门针对上述问题2的解决途径。
3.2东京备忘录港口国检查组织(Tokyo-Mou)发布通函解决了上述两个问题
312日,东京备忘录港口国检查组织发布通函,允许各检验/检查/审核期限被延后不超3个月。具体内容为:
1)针对检验期限,允许推迟。
2)一船一议原则。PSCO对船方的解释逐船进行审查。
3)船旗国官方表态。船旗国或其RO需参与对特定船推迟检验的过程,即需要出具《豁免证明》(lettersofdispensation)。
4)船方出示。除《豁免证明》外,船方需制定应对COVID-19的等效解决办法的计划或程序,并向PSCO出示。
5)推迟的检验宽限期不超三个月,与公约的展期的最大时长保持一致。3.3新加坡等5国的海事主管机关对上述两个问题都做出回应
Tokyo-Mou针对的问题是一致的(即extensionofmandatorystatutorysurveysinspectionsoraudits),都是推迟检验而非仅仅针对证书展期。
其中,新加坡、库克群岛、巴哈馬要求船东向主管机关申请。申请需附上RO的建议,但未明确推迟检验的期限。巴哈马援引了公约的不可抗力条款作为政策制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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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文森特和伯利兹主管机关要求船东向主管部门申请,并明确了推迟检验的期限:圣文森特为推迟3个月以内,伯利兹为推迟到最晚531日。申请均需附上RO的建议。圣文森特亦援引了公约的不可抗力条款来作为政策出台依据。
3.4欧盟、美国、澳大利亚、印度等国均未对上述问题2做出回应
欧盟海事局、美国海岸警卫队、澳大利亚海事局、利比里亚、巴拿马、马绍尔群岛都尚未出台针对船舶、船员证书受新冠疫情影响的相关处理政策。
印度航运局、香港海事处、图卢瓦、塞浦路斯、马耳他主管机关均仅转发了IMO发布的防疫相关通函。
加拿大运输部海上安全与保障局、巴拿马海事局规定了船员证书到期的自动延期政策,但未对船舶证书到期的处理出台政策。
3.5巴黎备忘录等其它备忘录组织尚未出台相关规定
据悉,TOKYO-MOU率先发起的务实政策举措的同时,目前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备忘录组织内的澳大利亚、智利和加拿大分别也在推动印度洋备忘录、拉美协定和巴黎备忘录出台相关类似政策。值得继续关注全球各个港口国监督组织的应对措施是否能及时推出。4主管部门可以考虑的海事管理措施
船舶检验行业的主管部门可以考虑针对疫情对船舶登船检验造成延迟的情况,出台政策,以更好地利用国际公约的条款和全球多个港口国检查组织的务实政策。
1)对国际航行船舶,可以从三方面考虑应对措施。一是鼓励中国船级社通过远程检验等方式开展检验,发展5G时代的检验。二是简化证书展期流程,在保障船舶安全条件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充分授权中国船级社依照公约,对受疫情影响换证检验的船舶及时进行证书展期。三是以上方式解决不了的船舶检验问题,可以充分利用东京备忘录港口国检查组织给出的导则,助力船舶顺利推迟检验日期。
2)由于东京备忘录港口国检查组织给出的导则中设置了前提条件,为了更好地帮助船舶顺利完成条件准备,建议主管部门一是公布开具《豁免证明》“lettersofdispensation”的申请流程和受理条件;二是给出指导意见(包括提供模板),指导船公司制订格式统一、高质量的处理COVID-19情况的等效解决办法的计划或程序
3)针对外国籍船舶可能出具的五花八门的《豁免证明》和处理COVID-19情况的等效解决办法的计划或程序,为了方便港口国检查高质量开展,方便修船客户进出港的便捷高效,建议主管部门明确对这两个材料的审查要点和接受标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e8e20198c9951e79b89680203d8ce2f0166653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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