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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吸纳就业和维护社会稳定作用明显。各城区、街道和社区,以社区服务为载体,积极做好社区就业岗位开发、社区就业服务工作,促进了社会稳定。如蜀山区琥珀街道,创建了全省首条大学生创业一条街,设置了35个固定摊位,首批6名创业者孵化成功;打造了残疾人创业一条街,12户、20位残疾人进驻创业;今年上半年,新增就业任务2400人,已安排1428人就业。全市社区基本上都设置了警务室,配备了流动人口专管员,有的社区还建立了夜间巡逻队,强化了社区治安管理,初步形成以派出所为主体、居委会为阵地、社区单位参与、户院联防的社区治安防控体系。
四是多渠道开展文化、教育、体育服务。如琥珀街道社居委支持居民自发组建文艺团队,组织文艺团队参与社区的庆典和节假日演出等活动,其和谐艺术团的《洗衣舞》荣获全省第四届中老年社区舞蹈比赛三等奖;还组织了辖区内统战人士喜迎建党90周年书画作品展活动;成立一个文体康乐中心并设立了2个服务站,为社区老人提供影视戏曲放映、文体活动、书报阅读、知识讲座等服务。再如笔架山街道社区,先后组建了健身队、腰鼓队、太极扇队、舞蹈队等文艺团队;创办了社区老年学校,开设医疗保健、健身舞蹈、太极拳剑、手工艺编织等专业课程,丰富了老年人业余生活。
五是努力改进社区服务的方式和方法。在街道层面开展“一站式”服务,为居民提供便捷优质的办事服务。在社区配备了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卫生保洁、社会治安等专职人员,加上网格责任人的切实履职,使社区服务的社会效益明显增强。多数社居委已经开始把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应用于
社区服务,社区基本上配备了电脑,部分街道和社区还建立了社区网站,开设社区博客、开通社区QQ群,为广大社区居民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如琥珀街道翠竹园社区开设了青青翠竹QQ群、开通了翠竹飞信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宣传惠民政策和听取居民意见建议;笔架山街道天鹅湖社区将“社区工作专栏”接入市政务平台,在线收集意见和解答问题。
二、我市社区服务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尽管我市社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社区服务管理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有待逐步完善。
(一)体制和机制方面的问题
1、社居委行政化倾向严重导致自治职能弱化。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而事实上,居委会自诞生之日起就一直在按照街道办事处的指令开展基层社会管理工作,并没有被居民认为是“自己的组织”。在社区建设中重构的社居委,一般都采取先选后聘的办法,功能上与过去的居委会很难有实质性区别;社居委没有独立的经费来源,工作人员的薪酬由政府财政拨款解决,政府是名副其实的“老板”;据有的街道统计,目前社居委承担着160多项工作,属于社区自治范畴的只有10余项,社居委80%以上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行政性事务工作。在一些情况下,社居委很难代表社区居民表达利益诉求,同时也难以获得居民的信任。随着政府工作重心下移,很多政府部门的工作争先进入社区,在社区挂牌子、派任务,社居委俨然成了政府的“腿”,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社居委的自治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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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居民参与不充分影响了居民与社居委之间的有效合作。现在新建社区较多,由于工作单位不同,居民们尽管生活在同一个社区,彼此不熟悉;社区与居民自身利益的关联度不高,人文环境的陌生弱化了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在社区建设中居民参与普遍不足。一方面,社居委提供居民参与的事项,极少涉及社区公共权力的运作,居民对参与的价值和作用表示怀疑,缺乏足够的参与社区事务的热情;另一方面,居民缺乏通畅的参与渠道,常常是社居委感到有必要了,就召集居民来开会、布置、传达,或者是政府有关部门提了要求,街道和社居委赶快组织居民。居民参与的缺失,影响了社居委与居民之间的有效合作。
3、社区各类组织之间的权利界线比较模糊。首先,法律滞后。目前涉及城市社区的法律有《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居委会组织法》。前者制定于1954年,后者于1990年颁布实施,与当前社区建设的要求有很大差距。居委会与街道办事处之间的指导关系,也没有得到很好地体现。一些新兴的社区社会组织,如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社区志愿者队伍等,与街道和居委会之间的关系,也缺少法律上的规范,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效、协调的社区管理机制的形成。其次,服务于社区的社会组织很难取得合法地位。居民自发组织社区文化体育教育活动的积极性较高,涌现出一批健身、舞蹈、演唱等文体团队和书画、医疗保健教育的组织,对丰富居民生活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由于注册门槛较高,这些组织基本上没有取得合法地位。
4、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影响了社区管理的成效。政府部门有些方面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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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包揽了可由社会组织承担的职能;有些方面又缺位,对活跃于社区的社会组织培育和指导不力,资助性投入也不足。在推行社区建设的过程中,政府部门按照重心下移、费随事转的原则开展了简政放权工作,但“实权”下放给街道的很少,或是事务下移但经费没有相应下转,街道责权利不对等,处于“二传手”地位,管理效率并不高。
(二)社区服务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1、社区基础设施仍显薄弱。按照社区建设的新要求,一部分社区的硬件设施承载能力不足,特别是地处老城区的社区。如庐阳区占据老城区面积较大,仍有部分社区工作和活动用房达不到300平方米。社区工作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付,部分有财力的街道从创收中给予一些补贴,总体上社区工作经费比较拮据,在老城区增加用房,面临无钱建、无地建、缺钱租的窘境。有的社区规模较大,甚至达到15000户,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暂时无财力建设社区用房,只能利用已有的、邻近的社区设施。
在调研中也有社区反映,落实新建社区的办公用房过程中,开发商交付的用房面积不能达标,存在分散、楼层较高、纯住宅结构以及水电卫设施配备不全等问题,不便于群众办事和活动。
2、社区服务发展不够平衡。第一,社区与社区之间、新建社区与老城区社区之间不平衡。由于用房面积有限,一些老城区社区虽然管理比较成熟、开展社区服务的思路开阔,但社区服务的水平很难有大的提升;社区人力资源的多寡和专业化程度的不同,影响着社区服务项目的数量和质量,造成社区之间的不平衡。第二,一般性服务和专业化服务之间发展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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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社区服务项目,大都集中在社区保洁、社区绿化、老年人照顾、计划生育辅导等方面,主要是体力劳动和经验性的服务。至于社区居民亟需的专业化服务,诸如问题青少年的行为矫治与辅导、居民康复辅导、职业培训与就业指导等,属于知识技能含量较高的专业化服务,或是没有开展,或是很少开展。
目前社区服务还是以政府为主导,服务的重点对象在于困难群体、孤弱人群,服务内容相对单一且分散,服务功能不完善、受益面较窄,对社区建设的牵动作用尚未充分体现。
3、社区整合利用驻地单位资源的难题有待破解。一方面,由于街道办事处、社居委与驻地单位没有直接隶属关系,共驻共建机制不够完善,社区内一些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出现了“小社区”难用“大资源”、“小阵地”难有“大作为”的尴尬局面。驻地单位的文化体育教育设施向社区开放的很少,驻地单位帮助社区开展文体教育活动的不多。另一方面,社区服务向驻地单位延伸也不够,每个社区都拥有一些服务资源,但对如何利用这些资源为驻地单位提供服务研究得不够、实施的也少。
4、社区建设的投入机制不健全
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在社区建设问题上,没有明确的事权划定,目前社区建设的资金主要来自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