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考试对象
凡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2018级在校学生必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获得D等级或因故未参加上次学业水平考试的2017级学生应参加相应学科的补考。
02、考试科目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10个学科。
03、考试时间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的考试时间安排在2019年12月28-30日,
信息技术学科的考试时间安排在2019年12月24-26日。
04、考试组织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省教育厅负责命题,省招生办公室负责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个学科的考务管理及阅卷工作,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负责信息技术学科的考务工作。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负责并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当地考务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妥善解决考务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
05、其它事宜
1.2018级在校学生及2017级参加补考学生的基本信息由省教育厅普通高中学籍管理部门提供,在校学生的报考信息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采集,社会人员的基本信息由县(市、区)负责考务的部门组织采集。
2.普通高中在校生应在其学籍所在地参加报名、考试,不得以社会人员身份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3.各级考务管理部门在采集在校生报考信息时,要与学籍管理部门搞好对接,确保报名信息的一致性。
4.请各地和普通高中学校做好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调整好教学计划,妥善安排好其他年级的上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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