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红色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研究

发布时间:2018-10-04 07:03:1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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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红色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研究

恩施州红色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研究

州史志办课题组

201312月)

【摘 要】 恩施州的红色文化资源十分丰富,既有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创建的革命根据地——湘鄂西、湘鄂川黔,又有红色政权旧址,既有红军三大主力之一——红二、六军团的诞生地,又有抗日战争时期的抗战文化。对于开发和利用这些红色文化资源,用红色精神鼓舞恩施各族干部群众积极致力于湖北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建设全国先进自治州,早日建成小康社会,意义重大。开发利用好红色文化资源,把现有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产业优势,既是弘扬民族精神、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需要,也是策应中央发展红色旅游促进老区人民脱贫致富政策的需要,更是发展恩施经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其社会效益远大于经济效益。

【关键词】 红色文化资源 开发与利用 研究 恩施州

红色文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实现民族解放、自由及建设社会主义中国的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形成的革命遗址、旧址、遗物等物质文化和革命理论、革命精神、革命文艺作品等非物质文化。革命前辈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念和共产主义理想,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党的情怀,不畏强敌、钢铁意志、不怕牺牲的革命气节,藐视困难、艰苦奋斗、敢于胜利的革命精神,构成了恩施州红色文化资源最本质的要素。恩施州红色文化资源十分丰富,开发利用保护好这些红色文化资源,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产业优势,既是弘扬民族精神、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需要,也是策应中央发展红色旅游、促进老区人民脱贫致富政策的需要,更是发展恩施经济、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

一、恩施州红色文化资源现状

恩施州是湖北省重点革命老区之一,具有光辉的斗争历史和革命传统。

早在辛亥革命时期,恩施地区的不少热血青年、仁人志士,走出大山,从政从戎,为中国的民主革命作出了贡献。特别是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一大批恩施籍共产党员,受董必武、陈潭秋和湖北党组织的派遣回到本地,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反帝、反封建、反军阀的革命斗争,革命浪潮风起云涌,如火如荼。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初期,恩施党组织发动了著名的“咸丰龙潭司武装暴动”、“巴东武装起义”,在巴东建立了恩施地区第一个人民政权——巴东县人民委员会,创建了以巴东为中心的“巴(东)归(秭归)兴(山)革命根据地”。192811月至19359月,贺龙、任弼时、关向应、周逸群、段德昌、王震、萧克、廖汉生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来到鄂西,组建红军,收编神兵,开展武装斗争,开辟了以鹤峰为中心的“湘鄂西革命根据地”和以咸丰为中心的“鄂川边革命根据地”,前后斗争达7年之久,使恩施成为全国著名的“湘鄂西”、“湘鄂川黔”两大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湘鄂西中央分局转战恩施一年多,先后在恩施州召开7次重要会议,其中咸丰“大村会议”作出了创建“湘鄂川黔”新苏区的决议,被正式载入中国共产党历史。贺龙领导的红军,在鄂西地区不断发展壮大,成为红军三大主力之一。解放后授衔的将帅中,有149位曾在恩施战斗过。恩施8县有5个县建立了县委和县苏维埃政府,有40个区、243个乡建立了党组织、苏维埃政府和群团组织,成为“湘鄂西革命根据地”的战略后方和四次反“围剿”的主战场。全州当时有20多万人投身革命斗争,有近2万名青壮年参加红军和游击队,在保卫苏区的残酷战斗中,全州有12000多人献出了宝贵的生命。被《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史》列为“重大战役战斗”的“忠堡大捷”、“板栗园伏击战”就发生在这里,有力地策应了中央红军长征。

抗日战争时期,恩施地区是拱卫国民政府陪都重庆和西南大后方的重要屏障以及运送军需物资的重要通道。由于国民党湖北省政府西迁恩施,大批军政机关、学校、难民向恩施转移,恩施成为中国共产党开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最活跃的地区之一,成为中国共产党同国民党顽固派针锋相对、激烈斗争的重要阵地,成为中共中央南方局直接领导鄂西各族人民抗日救亡、团结奋战的历史大舞台。其中恩施集中营是全国四大集中营(重庆渣滓洞、贵州息峰、江西上饶)之一,北伐英雄、抗日名将叶挺将军分别于1942年和1944年两次被囚恩施。这些重要的革命史迹,使恩施成为重点革命老区之一,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

从五四运动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长达30年的革命斗争中,特别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在恩施各地留下了大量的革命遗址、遗迹。据统计,全州这个时期的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活动纪念地、革命领导人故居、烈士墓、纪念设施等共667处,其中有不少属于国家级和省、州、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这些都是革命先辈留存下来的宝贵遗产和精神财富,是我们世代相传的活生生的“党史教材”。

全州革命遗址共计667处。其中:①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276处,占革命遗址总数的41.4%。②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活动纪念地281处,占革命遗址总数的42.1%。③革命领导人故居36处,占革命遗址总数的5.4%。④烈士墓36个,占革命遗址总数的5.4%。⑤纪念设施38个,占革命遗址总数的5.7%。从保存状况来看,全州667处革命遗址中,已完全损毁的有287处,占全州革命遗址总数的43%;不同程度损毁的有159处,占革命遗址总数的24%。恩施州革命遗址主要是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活动纪念地,这两类占革命遗址总数的83.5%;新中国成立以来修建的纪念设施仅38个,只占革命遗址总数的5.7%。全州革命遗址损毁情况严重,已完全损毁和不同程度损毁的占全州革命遗址总数的67%

全州革命遗址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只有99121个(其中被列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鹤峰县五里坪革命旧址群1处登记为23个革命遗址),只占革命遗址总处数的15.3%(占总个数的18.1%)。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2个,只占革命遗址总个数的0.29%;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6个,只占革命遗址总个数的2.4%;州级文物保护单位7个,只占革命遗址总个数的1%;县级文物保护单位74个,也只占革命遗址总个数的11.1%。未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革命遗址,其保护状况不容乐观,损毁情况严重,大部分已受到不同程度的损毁或完全损毁。

全州革命遗址667个中,被作为国家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仅1个,被作为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2个,被作为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有22个。部分位于城镇、人口居住集中地和学校附近的革命烈士墓、烈士陵园或革命遗址,每逢重大节日,当地党团组织、机关、学校都以不同方式,来到这些地方,瞻仰革命遗址,参观革命文物,聆听革命故事,进行革命传统教育,激励各族人民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弘扬先烈革命精神。但全州的绝大多数革命遗址未得到有效利用,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恩施州红色文化资源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红色文化资源建筑损毁情况严重。因自然和人为因素,全州已完全损毁和不同程度损毁的革命遗址共有446处,占全州革命遗址总数的67%,保护形势严峻。损毁的主要原因:一是城市建设用地需要,原遗址被改建作他用;二是农村生产生活活动需要,原有房屋被翻修、改建和迁建;三是缺乏革命遗址保护资金,遗址无人看管,也得不到必要的维修,被自然损毁和人为破坏。保存较好的部分遗址建筑也面临着受损或难以保存的局面,有的居住人年龄偏大,有的地处偏远,随时都有拆迁或损坏的可能。

(二)红色文化资源管理保护机制不健全。全州少数革命遗址,分别由文物、民政、教育等部门管理,多数革命遗址归居民或村民自主管理。一是由于管理单位不统一,责任主体不明确,管理保护到什么程度,缺乏相应的文件及制度规定,更缺乏有力的督导检查。州、县、乡、村各级都缺少对革命遗址专门管理保护的机构和人员,难以落实管理和保护责任。二是缺乏维护资金,上级没有拨付专门的资金,州、县、乡级财政比较困难,对革命遗址保护缺少有力的资金支持。三是缺乏日常管护。

(三)红色文化资源开发利用宣传力度不够。全州大多数革命遗址,没有挂牌或立碑,也没有书写或粘贴文字简介,年轻一代对发生在自己家乡的革命活动事迹和革命战争情况知之甚少。如不加强宣传,设立保护标志,利用文字简介,向人们介绍遗址情况和革命事迹,遗址将会进一步加快损毁,许多革命事迹和历史文化将会被民众淡忘,许多青少年甚至会毫无所知。

(四)红色文化精神挖掘不够。革命先辈和先烈遗留下来的红色精神底蕴深厚、内容丰富,但在改革开放时期挖掘、提炼不够,没有凝练成具有时代气息的恩施精神,红色精神的价值利用还远远不够。恩施州集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于一体,地方党委和政府应该大力传承红色文化,积极打造时代精神,武装恩施广大干部群众,引领他们克难攻坚、脱贫致富,努力把恩施建设成为全国最先进的自治州,努力把湖北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成为扶贫攻坚示范区、民族团结模范区。

(五)红色文化精品不多。一些继承与发扬恩施红色文化传统的文艺作品极为罕见,仅仅有上世纪六十年代的2部长篇小说即马识途的《清江壮歌》、王英先的《枫香树》以及改编的电视剧《天池山血泪》和《血誓》,另外还有州史志办编写的《红二、六军团战鄂西》以及胡飞扬编写的《神兵》等。这个因素除开没有优秀的文艺创作队伍和文化产业策划人才外,还有对文化建设重视不够、文化事业建设经费投入不足等诸多因素。

(六)红色文化阵地功能不全。由于只对少数重点红色旅游资源进行了必要保护,大部分资源没有落实好保护措施,许多重大事件的遗址和旧址至今没有发挥应有的宣传教育功能,一些不可再现的革命历史文物遭到破坏。同时,长期以来,受财政困难、投入不足、交通瓶颈制约等因素影响,恩施红色旅游产业起步较晚,红色文化资源开发滞后,没有真正形成红色文化产业。有点名气的红色旅游景点“吃、住、行、游、购、娱”等相关配套设施量小质差,红色旅游业发展缓慢,对区域经济的贡献率低。

(七)红色文化研究人才不足。目前,恩施州红色文化研究人员年龄偏大,多数是一些文史委员、党史办工作人员和老促会的老同志,人才匮乏,使得恩施红色文化的研究、建设、继承与发扬等工作较为困难。

(八)红色文化品牌知名度不高。恩施州红色资源对外宣传工作力度与宣传该地区的绿色生态文化资源和民族文化资源相比,明显不足,与其他地区如井冈山、瑞金、大别山等相比差距甚大。红色文化对外宣传缺乏宣传意识和整体规划,缺乏有效宣传手段和宣传渠道,这里丰富和深厚的红色文化资源在外界的影响不大,认同度不高,这与有着中国第三大红色根据地、诞生第三大红军主力对中国革命贡献巨大的革命老区地位极不匹配。

三、恩施州红色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的对策

(一)完善保护机制,强化政府管理的主导地位。各级政府要明确革命遗址的管理保护主体,建立专门机构,成立由史志、文化(文物)、民政、教育、旅游、国土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的管理小组,科学指导革命遗址的管理和保护。要制定出台专门文件,强化管理手段,落实管理措施,保障管理资金,及时有效地开展革命遗址维修和保护工作。

(二)运用多种方式,大力开展红色历史文化传播教育。党领导恩施各族人民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留下的这些珍贵革命遗址,铭刻着共产党人和各族人民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而英勇奋斗的光辉历程,蕴含着共产党人和各族人民艰苦奋斗、不屈不挠、一往无前、勇于胜利的革命精神。保护和利用好这些革命遗址,既是尊重历史的客观需要,又是强化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因此,开展革命遗址历史文化传播教育,意义重大,是加强全州历史文化遗产和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的重要途径。这项工作涉及宣传、史志、文化、广播电视、教育、旅游、民宗等部门,需要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协调一致开展工作。如将革命遗址汇编成书,编印革命传统教育读本,开展党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的学习教育活动;将革命遗址图片、革命事迹在网上或报纸上开辟专栏进行宣传,或举办展览;将重要领导人故居、旧居、革命活动地、重要战场等拍摄成专题片,在电视上播放;将重要的革命遗址进行综合规划,整合红色教育资源,建设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和党史教育基地,修建通行道路,开辟活动场地或场所,设立简介专栏和必要的安全设施,适时开放参观,重点组织青少年在“清明”、“五四”、“六一”“七一”、“八一”、“十一”等重要节日期间,开展缅怀先烈、扫墓、宣誓、上革命传统教育课等各种活动,教育青少年了解当地革命历史和党的历史。同时,注重加大对外宣传的力度,运用各种宣传媒体深入宣传恩施州红色文化资源;深化红色文化理论研究,促进红色文化保护和利用向纵深和品牌发展;组织专家编撰一批有影响力的、以湘鄂西“红色文化遗产”为题材的文艺作品,进一步扩大红色文化资源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通过多形式传承、多渠道传播革命遗址历史文化,来彰显革命遗址的历史价值,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弘扬革命精神,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加大红色旅游开发力度,在开发利用中保护好红色文化资源。革命遗址是宝贵的红色旅游资源,要把红色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纳入到全州旅游业乃至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划。当前,州及各县市应全方位地对红色旅游资源进行研究、挖掘、整理、提炼、整合,科学制定红色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研究确定一批红色旅游资源开发项目,通过向上争取项目或对外招商引资,在全州兴建一批红色旅游景点,以展现我州独特的革命历史文化内涵和民俗风情魅力,进一步增强我州旅游业发展特色,从而大力提升我州旅游文化品位,使我州革命遗址在维护和保护中得到利用,在开发利用中得到更好的保护。一是“红红结合”打好“湘鄂西牌”,对接其他红色景点,主动融入“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产业。如鹤峰县可形成“满山红烈士陵园屏山五里坪”的红色旅游精品线路。也可主动与周边省市的红色景区相联接,共同构建红色旅游专线,实现友情连接,互动发展。二是“红绿结合”打好“生态旅游牌”。恩施州山色秀丽,风景独特,自然、人文、历史景观多达百余处,都可以与红色旅游捆绑经营,打造“红色教育,绿色休闲”的红色文化和生态旅游经典线路。如巴东“金果坪红三军驻地及红军标语墙”可作为“清江画廊”的旅游景点之一;咸丰“忠堡大捷纪念园”、“大村会议旧址”“黑洞神兵”可作为坪坝营、黄金洞旅游线路的景点之一。三是“红古结合”打好“历史文化名城牌”。把历史古迹与红色景点串连起来,共同推介。恩施州有历史文化名城恩施市,辖区内拥有众多的文物古迹,可将“叶挺纪念馆、鄂西特委旧址、方家坝烈士陵园”作为红色旅游景点,让游客参观完红色景区后再探古访旧,置身在历史的足迹中感受历史。为了便于旅游资源的整合,可以推行联票制,设立旅游专线,开通旅游专车,进行旅游整体宣传推介等。

(四)全面落实文物保护工作“五纳入”,全面开展“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工作。一是根据《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文物保护法》和《湖北省文物保护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各级政府应把文物保护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在城乡规划中,注重对成片红色文化资源的规划保护,避免在红色文化区域内再建新建筑。二是对已消亡的革命文物史迹或建筑,原则上不宜再进行复建,即使复建也要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进行;三是各级文物保护部门,在对红色文化资源分门别类做好登记工作的基础上,抓紧制定维修保护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维修。四是通过新建陈列馆,全面反映红色景点的历史与精神内涵。为此,当务之急是认真做好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积极申报维修或新建项目,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立项,以加大投资力度,逐步完善红色文化的基础设施和环境整治。五是采取有效措施,对现存红色文化资源抓紧进行保护。组织相关部门对革命遗址保护价值进一步论证确认。对全州具有保护价值的重点革命遗址,及时确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并逐步申报州、省、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抓紧修葺、挂牌或立碑加以保护,条件较好的或将几个革命遗址整合后列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或党史教育基地。对一般性的革命遗址,采取简易挂牌或立碑纪念。

(五)加大对红色文化资源所在地区的支持力度。红色文化是革命先烈用鲜血染红的,但有许多革命遗址所在地存在交通不便、饮水困难、经济落后等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出发,从政策、项目、资金上向革命遗址所在地倾斜,进一步支持革命老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改变单纯依靠财政投入的现状,采取各种办法,出台有关政策,吸收社会资金,加快旧址、旧居或纪念地的建设速度,使之成为对外招商引资项目。在开发建设中,可以借鉴其他建设项目和其他旅游景区建设的成功经验,坚持“谁投资、谁拥有、谁受益”的原则。特别是一些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建设项目,如旧址、旧居附近的宾馆、饭店、商铺、旅游产品的开发、土特产品的经营,以及对总体环境进行绿化、美化和亮化等,完全可以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争取集体资金和个人资金投入。这样既可以减轻财政负担,坚持投资主体多元化,又可以让经营主体自主经营、盈亏自负,减少国有资产的风险。要将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纳入各级地方的“五年”发展规划,纳入扶贫开发的产业战略,不断推进革命老区的交通、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红色旅游发展条件和投资环境,实现红色资源保护利用与当地经济社会共同发展。当务之急是各级政府要安排落实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抢救维护濒临倒塌的革命遗址,以防止这些极其珍贵的红色资源的损毁与消失。

(执笔:谭华)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1fbf17ee3bd960590c69ec3d5bbfd0a7956d53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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