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聘退休人员的暂行规定2016修订

发布时间:2017-10-13 15:20:1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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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聘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为更好地发挥退休老专家学识渊博、临床经验丰富的优势作用,切实维护返聘人员的权益,规范返聘人员管理,现就返聘人员管理做出如下规定:

一、返聘条件

1、科室和医院工作需要,且本人同意;

2、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3、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业务能力扎实,退休前工作无重大差错记录,未发生重大责任性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  

4、返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70周岁;(特殊岗位可另行考虑)

5、退休前曾经担任过本专业、本学科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的专家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可聘为终身专家。

二、返聘人员的职责和要求

1、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须从医院的利益出发,服从医院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3、须严格遵守医院的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外出进行业务活动;

4、返聘人员每年度由所在科室对其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5、不得擅自将病人转出院外治疗、手术、做各种辅助检查、配药等,不得在其他医疗机构兼职;

6、参照在职人员承担相应的医疗安全责任;

7、返聘期间不再担任任何行政职务,只负责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8、返聘期间需履行对随学人员的带教职责。

三、返聘程序

1、返聘人员将《返聘申请表》、近期体检报告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交院班子会验证讨论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与受聘人员签订《返聘协议书》,并建立返聘人员名册。

2、返聘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确因人员紧缺,返聘期满后需继续聘用的,需再次填写《返聘申请表》报院班子会审批。

四、返聘人员待遇

返聘人员的工资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

1、岗位工资标准

①院外退休返聘人员根据其社会知名度、技术水平、从事专业及劳动强度等确定岗位工资;

②院内退休返聘人员根据其所从事专业及专业技术职称确定岗位工资。

2、绩效工资组成及标准

绩效工资包括科室绩效和专家门诊补助。

①科室绩效:根据返聘科室二次分配方案,由科室自行决定;

②专家门诊补助:仅针对参与专家门诊的返聘专家,包括专家门诊诊疗人次补助和判读补助。

A、专家门诊诊疗人次补助:每人次计提2(特需专家门诊每人次计提25元);

B、判读补助:妇产科系列(包括妇科门诊、产科门诊、妇女保健门诊)按判读收入的0.5%计提,其他系列按判读收入的1%计提。

除上述劳动报酬外,返聘人员不享受医院其他福利待遇。如有其他未说明情况,可由医院与返聘人员双方协商确定,并在《返聘协议书》中予以明确。

五、返聘人员管理

1、返聘人员由所在科室负责日常考勤与管理,要严格按照医院《考勤管理制度》执行,如需请假,按照在职人员请假程序办理相应手续。

2、在返聘期内,返聘人员因故不能继续工作的,需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终止聘用申请,经院班子会研究通过后予以办理解聘手续。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医院有权予以解聘:

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考核不合格的;

②聘期内累计被投诉三次以上或因服务态度问题被投诉两次以上,经医院落实为主要责任人的;

③工作中发生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或其他原因给医院造成损失的;

④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或相关法律法规,对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

⑤聘任科室因工作调整不再需要返聘人员的;

⑥违反一票否决相关规定的;

聘用科室认为要予以解聘的其他情形。

六、附则

1本规定自201711起执行返聘规定即行废止。

2、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退休人员返聘申请表

填表日期: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28f3c5a03020740be1e650e52ea551811a6c9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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