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发布时间:2023-03-20 08:01:1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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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一)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学生的科学管理和科学评价,使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趋向规范,充分发挥激励机制的导向作用,激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成为“四有”人才,特制订本办法。
(二)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有关规定,用定性分析和定量记分相结合,对学生在校的表现进行较科学、合理的评价,得出学生在校德、智、体综合成绩。
(三)综合测评的成绩,作为学生评奖学金、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以及毕业生就业推荐时的主要依据。
(四)综合测评成绩=德育成绩(占总成绩30%+智育成绩(占总成绩60%+体育成绩(占总成绩1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德育素质评分标准
德育素质分(满分100分)=基础分+奖惩分

(一)基础分70分,要求: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正确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参与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热爱祖国,自觉维护祖国利益,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的活动。拥护改革开放,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贡献。不得有破坏改革开放的行为。(二)奖惩分标准见表一、表二

表一:奖励分标准


项目奖励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协助组织做好教育工作,有突出表现2.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积极要求进步,主动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参加党课学习,表现优良3.见义勇为,舍己救人
4助人为乐,做好人好事或在学习、生活方面主动帮助同学表现优良者5.义务献血者,每次加分
6.积极为院、系、班级工作提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每次加(该项合计得分最高不超过3分)
7.主动维护院、系、班级的规章制度,表现优良者,每次加分(该项合计得分最高不超过3分)
8.对违纪违法现象进行制止、斗争或反映,表现优良,每次加(该项合加分36
251013511-21-251305-1见表六13计得分最高不超过5分)
9.上课、早操、早晚自习课政治学习、班会、组织生活等集体活动全勤者(无迟到、旷课、病事假现象,因公请假除外)
10.参加校、系组织的社会服务或社会实践等各种社会活动者,每次加(该项合计得分最高不超过5分)11.上交社会实践论文未获奖者,加分
12向校内外刊物、广播站、台投稿,被录用的,每篇加分,记者按上述标准减半加分(投稿加分最多不得超过5分)13.学生干部根据实绩大小加分
14.非学生干部承担了社会工作任务的,酌情加分
15院系两级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科技文化艺术节、运动会、心理活动月、红歌会、迎新年晚会、包括参加各种活动竞赛等等)中表现突出者及受奖励者,予以加分。1/次,该项合计得分最高分不超过316在教室、寝室文明、卫生检查中,获得优秀的每次每人加分(该项合计得分最高不超过5分)
17.在校卫生检查中,包干区获表彰的,该次打扫人员每人加分18.参加其他公益劳动,表现优良者,每次加分19.获荣誉称号或受到表彰加分
20、文明创建活动中表现优良者每学期加分21、文明修身活动中表现优良者每学期加分
见表七11见表八、九35351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31dbbc80540be1e650e52ea551810a6f524c8b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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