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新高考改革政策
发布时间:2021-05-0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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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新高考改革政策
地区 吉林
启动时间 2018年
执行时间 2021年
内容要点
1、取消文理分科;
2、实行"3+3"的考试模式,选考科目6选3; 3、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4、等级性选考每年组织1次,高中生在校期间只参加1次等级性考试; 4、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逐步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 5、从2021年起,高校招生逐步取消录取批次,探索一档多投。
日前,吉林省印发《吉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方案中明确指出,2018年吉林省实施高考综合改革。“任何重要的改革都是‘三年早知道’,2018年开始上高一的孩子将会是吉林省高考综合改革的第一批孩子。”长春市某高中的陈校长说。
考试
外语提供2次考试机会
2018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从当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考生高考成绩由国家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国家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单科满分150分,不分文理。
外语提供2次考试机会,学生选取1次较好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为地理、历史、物理、化学、生物、
的基础上,逐步取消录取批次,探索一档多投。
学业水平考试
今年年底出台实施办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通过学业水平考试,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实行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设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4个科目,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内容,考试成绩合格是高中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其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由省教育厅制定统一要求,各市(州)和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等级性考试设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自主选择。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和选修内容,等级性考试成绩
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2016年年底出台吉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2018年秋季入学新生执行。
高考试卷
统考科目仍用全国统一试卷
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高校自主招生考试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改进评卷方式,加强评卷的精细化管理,完善学生成绩报告。高考统考科目继续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考相对分开,文化基础课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由各高职院校单独命题、自主测试。2017年起通过分类考试录取学生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
招生
鼓励民办高校向省外扩招
除高考改革方面的问题外,“改革方案”还涉及各个阶段。
在义务教育阶段,将免试就近入学办法,实现全省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就学的同城同等待遇,确保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多元录取机制,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并不断提高比例,优质学校招生指标向农村和薄弱初中倾斜。加大统筹力度,提高省属重点高校招收优秀农村学生的比例。调整高校办学层次结构,压缩本科高校办专科规模、扩大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规模,鼓励民办高校面向省外扩大生源规模。
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继续实行两考合一的考试方式。
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吉政发〔2016〕1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现将《吉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9日
吉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结合吉林省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求,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教育服务振兴发展提供有效支撑,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坚持公平公正,完善规则,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坚持科学高效,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科学选才,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规范实施;坚持统筹推进,整体设计,综合施策,实现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衔接沟通、协调发展。
(三)改革目标。
2015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2016年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2018年实施高考(精品课)综合改革,逐步建立符合教育规律、适应时代要求的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二、主要任务
(一)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1、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办法。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平等入学机会。综合考虑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规模容量、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采用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为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招生范围(学区),扩大对口直升,实现全省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2、确保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输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就学的同城同等待遇,确保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建立健全
农村留守儿童少年关爱和服务体系,确保留守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大力扶持特殊教育,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
3、改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办法。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多元录取机制,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