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是什么
王新红
摘要:“语文”是语文教育的一个根本概念。通过对“语文”不同解释的分析得出一个共识:语文是一个整体,它包含“语”和“文”两方面。但是这个共识自身有矛盾——语文既然是一个整体,就要把它当作一个整体来认识,而不能再分为“语”和“文”两部分来认识。
我认为:语文是作为主体的个人运用语言文字表达出来的对客观存在的认知;个人运用汉语言和汉文字表达出来的对客观存在的认知是汉语文。
我对语文的定义有这样几层含义:第一、语文的本质是个人对客观存在的认知;第二、语文和其他文化区别的标志是语言文字;第三、语文就是言语,但又不完全等同于言语;第四、语言文字是社会的,而语文却是个人的,它具有非常强的个体性。
关键词:语文 汉语文 语言文字 言语 文化
语文是什么?这是语文教育的一个根本性的概念问题。中国古代没有独立的语文课程;清朝末年,语文课程从多学科的融合中分化出来;1949年前,课程名称使用过中国文字、国文、国语;直至1949年后,才这正式使用“语文”这个名称。名称虽定,但大家对它的理解却很不一致。请看大家对“语文”的不同解释。
1、追根溯源,对“语文”这一概念解释最权威的当数叶圣陶先生。他曾经做过说明:“什么叫语文?平常说的话叫口头语言,写到纸面上叫书面语言。语就是口头语言,文就是书面语。把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连在一起说,就叫语文。”“‘语文’一名,始用于1949年华北人民政府教科书编审委员会选用中小学课本之时,彼时同人之意,以为口头为‘语’,书面为‘文’,文本于语,不可偏指,故合言之。……其后有人释为‘语言’、‘文字’,有人释为‘语言’、‘文学’,皆非立名之原意。第二种解释与原意近,惟‘文’字含义较文学为广,缘书面之‘文’不尽属于文学也。课本中有文学作品,有非文学之各体文章,可以证之。第一种解释之‘文字’,如理解成成篇之书面语,则亦与原意合矣。”(《叶圣陶语文教育论集》第138页,第730页,教育科学出版社,1980年8月版)
2、所谓语文,应是以北京音系为标准的普通话和照普通话写出的语体文。(1950年教育部拟定的《小学语文课程暂行标准·草案》)
3、“语文”是一个整体,包括“语”(语言)和“文”(文字、文学、文化)两方面。(《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卷》第153页)
4、“语”者,语言,“文”者,文字,“语文”就是语言和文字,这里似乎没有什么问题。不然,第一,“文”也可以指“文学”。……其次,“语言”有广狭两义。狭义的“语言”指人们说的话,也就是所谓的“口语”,跟“文字”也就是“书面语”相对应。广义的“语言”包括口语和书面语……又其次,“文字”也有两个意思:一、书面语;二、书面语里使用的符号 ……(吕叔湘语)(《语言学资料选编》第58页,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83年10月版)
5、语文——①书面语言或文章;②语言和文字;③语言和文学。(《汉语大辞典》)
6、语文——①语言和文字;②语言和文学的简称。(《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社,1983年1月版)
7、尽管现在对“文”已有“文字”“文章”“文学”“文化”四种解释,且各有道理,但我们可以取“文章”为代表将四者统一起来。因为,文章既是成篇的文字,又可包括文学作品在内,还充当主要载体。把“语文”理解为“话语和文章”是简明而概括的。(《中学语文教育学》,于亚中、鱼浦江主编,第22-23页,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年6月版)
对于以上种种解释,我们可以做如下分析:
“语文是一个整体”,这应是一个共识。叶圣陶认为“口头为‘语’,书面为‘文’,文本于语,不可偏指,故合言之”,这就说明“语文”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语体文”概念的提出更是强化了“语文是一个整体”的判断。同时,大家又都认为“语文”包含“语”和“文”两方面,只不过大家对“语”和“文”的含义有着不同的理解。
“语”指“语言”,似乎没有争议,但是大家甚至各种辞书在使用“语言”这一词语时,却有着两种不同的意义。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把“语言”和“言语”作为一对同义词来使用。在语言学意义上,“语言是一种用于人类交际的音义结合的符号系统”;“言语是个人说的行为和结果”。(《语言学概论》)叶圣陶所说的“什么叫语文?平常说的话叫口头语言,写到纸面上叫书面语言。语就是口头语言,文就是书面语。把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连在一起说,就叫语文”中的“语言”显然是指“言语”。《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卷》、《汉语大辞典》、《现代汉语词典》上对“语文”的解释中所用的“语言”一词的含义显然也是“言语”。至于“所谓语文,应是以北京音系为标准的普通话和照普通话写出的语体文”这句话就更奇怪了:“以北京音系为标准的普通话”显然是指“语言”,而“照普通话写出的语体文”显然是指“言语”。
假如“语”指“言语”,“文”指语言学意义上的“文字”的话,则“语”不能和“文”并列;“文”若指“成篇之书面语”即“文章”,而“文章既是成篇的文字,又可包括文学作品在内,还充当主要载体”。从本质上来说,“文章”可以看作“个人写的行为和结果”,它是言语的书面形式。这样一来,“语文”就是指口头言语和书面言语了。至于“可以取‘文章’为代表将四者(文字、文学、文章、文化)统一起来”,我是不认同的,因为“文章”不能统一(包含)“文化”,它只是“文化”一种表现形式。雕塑、绘画、音乐等等都属于文化范畴,“文章”能统一(包含)它们吗?显然不能!故此,“语”若指“语言”,那么它只能被理解为“一种用于人类交际的音义结合的符号系统”。
大家对“文”的理解有四种。即文字、文学、文章、文化。叶圣陶认为“文”不仅属于文学,文字若代指“成篇之书面语,则亦与原意合矣”。由此可知,叶圣陶认为“文”指“文章”,只不过他的表述是“成篇之书面语”。于亚中、鱼浦江认为“文章”可以将“文字”、“文学”、“文章”、“文化”四者统一起来,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文字”是“成篇的文字”,其含义是叶圣陶所说的“成篇之书面语”,而非文字之语言学上的意义。在语言学意义上,文字是“按照一定的方式记录语言的书写符号系统,是辅助语言并且扩大它的作用的工具”。(《语言学概论》);“文字是人类用来进行交际的约定俗成的可见的符号系统”(《文化学词典》,覃光广、冯利、陈朴主编,中国民族学院出版社,1988.北京);它是“记录语言的书写符号”(《汉语大词典》普及本),也可以称之为符号的符号。所以,我们可以把“文字”归入“语言”。这样,大家对“文”的理解实际上只有两种,即“文章”和“文化”。但是,这样一来,又有问题了。正如前文所述,“文化”和“文章”是真包含关系,即“文章”只是“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文化的范畴大于且包含文章的范畴。
文化是什么呢?这个问题也同样不好回答,其现代含义是广泛而复杂的。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文化”一词出现颇早,如汉刘向《说苑·指武》篇云:“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其实《易经》就已论述了“文化”。《易·贲》卦曰:“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唐人孔颖达在《周易正文》中对此解释道:“圣人观察人文,则诗书礼乐之谓。”刘向、孔颖达的认识,自汉唐以来一直影响到清代,如顾炎武在《日知录》中说:“自身而至于家国天下,制之为度数,发之为音容,莫非文也。”这些观点代表了中国古代人们对“文化”的最通常的认识,其核心意思为:文化就是文治教化。这个含义显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文化的含义,我不在此讨论。
在众多对文化下定义的西方学者中,我认为要特别关注康德和泰勒。康德在《判断力的批判》中给“文化”下的定义是:“有理性的实体为了一定的目的而进行的能力之创造”,这种“创造”就是人类在精神、心灵和肉体上的自然力,从人受自然力统治的“原始状态”向着人统治自然力的状态的逐步发展。泰勒在他的《原始文化》一书中给文化下了一个著名的定义:“所谓文化或文明乃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包括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人而获得的其他任何能力、习惯在内的一种综合体。”(《文化学辞典》覃光广、冯利、陈朴主编)我们从以上两个文化定义中可以看出:康德认为文化是一种创造,这种创造是人类自然力的逐步发展,这是以一种纵向的思维,从人类发展的历时角度给文化下的定义;泰勒认为文化是一种人——整体的人和个体的人的综合体,这是以一种横向的思维,从人类所处某一阶段的共时角度给文化下的定义。如果把二人的文化定义结合起来看,我们就能对文化有一个比较深刻而全面的认识。从二人的文化定义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判断:文化只与人有关,并且这里的“人”不只是生物意义上的概念,还是社会意义上的,它是社会意义与生物意义合一的人的概念;文化就是人化,就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它体现在生活的一切方面和一切的生活之中,或者说“文化就是生活”(杨东莼((中国文化史大纲》第1页)。
明确了文化的含义之后,我们又有一个新的疑问:文化的范畴大于语文的范畴,如果把语文看作文化,又怎么能区别语文和文化呢?如果把语文看作是文化的载体,语言学意义上的“语言和文字”也是文化的载体,把语文解释为(注意,不是定义为)语言和文字也就毫不奇怪了,而混乱也就不奇怪了。
语文应该具有区别于文化的独特性,应该具有区别于语言文字的独特性。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中,对“语文”这一概念是这样表述的:“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这个解释中,我们可以看出,文化的外延大于语文的外延。但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这句话的前半句——“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这里所说的“语文”显然是指言语和文字,它们均应该是语言学意义上的概念,不是指言语,即个人说或写的行为和结果。工具性是语言文字自身的特性。所以,这个解释实际上就是说:语文就是指语言学意义上的语言和文字。
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的前言中,第一句话就是:“语言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这句话是比较高明的,因为它避开了“语文”这个词,而说“语言文字”,比实验稿进了一步。紧接着第二句话说:“语言文字的运用,包括生活、工作和学习中的读写活动以及文学活动,存在于人类社会的个个领域。”这句话也没有提“语文”这个词,而是在说“语言文字的运用”,这更是一个进步,因为它注意到了“运用”。但是,我要说,这句话同样没有彻底地解决“语文是什么”的问题。
综合以上分析,我认为:语文一定离不开语言和文字,一定离不开个人对语言和文字的。但是,我们一定要清楚运用语言和文字的目的是什么。可能你会说:是交流啊!人与人之间运用语言交流什么呢?情感、思想、文化、自然等等都是交流的内容,所有这些可以用“客观存在”来概括。要想交流这些“客观存在”就必须对“客观存在”有一定的认知,否则无法交流。因此,我把语文定义为(不是解释为):作为主体的个人运用语言和文字表达出来的对客观存在的认知。运用汉语言和汉文字表达出来的对客观存在的认知是汉语文,运用英语言和英文字表达出来的对客观存在的认知是英语文……语文从本质上来说,它属于文化的范畴,它和其他文化形式区别的标准就是语言文字。
我对语文的定义有这样几层含义:
第一、语文的本质是个人对客观存在的认知。如果以是否有人类的参与为标准划分,客观存在可以分为有人参与的客观存在和自然的客观存在。无论哪一种客观存在,如果不能为人类所认知,那么它对于人类社会就无意义。客观存在一旦被人类所认知,那它就已经带有人的因素,这个过程本身就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过程,就是文化。所以说,不论是从个人参与上,语言文字运用上,还是个人对客观存在的认知上,语文都是文化的一部分,但是,语文不等于文化,也不是文化的载体,语言文字才是文化的载体。
第二、语文和其他文化区别的标志是语言文字,这一点正是人们把语文等同于语言文字的原因所在。凡是用语言文字表达出来的对客观存在的认知都是文化,但并不是所有的对客观存在的认知都必须靠语言文字来表达。文化的表现形式有很多种,单就艺术来说,同一种题材,可以以图画、语言文字、建筑、音乐、雕塑等等形式表现,如苏轼的诗《题惠崇<春江晚景>》和惠崇的画、白居易的《琵琶行》和琵琶女的音乐就是例证。
第三、语文就是言语,但又不完全等同于言语。因为“言语有两种形式:外部言语和内部言语。外部言语是指说出来(或写出来)的可使别人感知的话,内部言语是指没有说出来(或写出来)的内心的话”。可见,语文是外部言语,是“表达出来的”言语,而非内部言语。
第四、语言文字是社会的,而语文却是个人的,它是作为主体的人的个人行为,这一点是尤其不能忽视的。语文的形成取决于个人对客观存在的认识度和他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对客观存在有不同认知的人会有不同的思想观点,不同气质和性格的人会有不同的语言风格。所以说,语文具有非常强的个体性,它是社会性与个体性相融合、相统一的综合体。
参考书目:
1、《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王文延、蔡明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07第一版
2、《语文教育学教程》(修订本)王文延主编,河南大学出版社,1996.03第三版
3、《传统语文教育初探》张志公著,上海教育出版社,1962.10第一版
4、《语文教育学》张隆华主编,重庆出版社1987.08第一版
5、《语文教育新思维》邰启扬、金盛华等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09第一版
6、《纵论语文教育观》李杏保、陈钟梁著,同上
7、《中国文化概论》李宗桂著,中山大学出版社,1988.10第一版
8、《文化学词典》覃光广、冯利、陈朴主编,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8,北京
9、《文化哲学》朱谦之著,商务印书馆,1990.09第一版
10《语文教育学》谢象贤主编,浙江教育出版社,1993.06第一版
11《语言学概论》周静、刘冬冰主编,河南大学出版社,1999.09第一版
12《语言学纲要》叶蜚声、徐通锵著,1997.04第三版
13《中华文化概要》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统战研究所编,华文出版社,1996.10第一版
14《阅读学原理》曾祥琴、韩雪屏主编,河南教育出版社,1992.06第一版
15《“语文”是什么》唐远苏,《语文学刊》(广州)2003.3
16《中学语文教学》2001年各期杂志
17《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
18《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
19《中学语文教育学》,于亚中、鱼浦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06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56b5521cfc789eb172dc8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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