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21-04-06 03:11:1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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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

交大〔2012224

重庆交通大学

关于印发《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

校属有关单位:

经学校2021年第十次校务会研究,教代会联席会审议,现将《重庆交通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交通大学 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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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参与各项教学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做好本科教学工作,全面推进我校本科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奖励范围包括本科教学工程建设、课堂教学质量与管理、教学改革成果三大类。

第三条 本办法的教学质量分作为以教学为主的人员职称评定、岗位考核和绩效计算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 计算教学质量分时,根据项目参与人员排名,从第一人至第五人分别乘以系数10.80.60.40.3,超过5人系数均以0.2计,所有参与人员得分总和不得超过项目的总奖励分数。获奖排名依据获奖证书,立项及建设项目排名依据项目验收(或鉴定)结题证书。

第二章 奖励项目

第五条 本科教学工程建设类包括专业建设与综合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教师队伍建设等。

(一)专业建设与综合改革

1.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专业建设与综合改革试点(含卓越工

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完成项目建设并经规定的机构检查评估验收合格。

2.获得校级专业建设专项计划(新专业建设、专业提升、综合改革试点和卓越计划等)立项,完成项目建设并经学校检查评估验收合格。

3.经国家有关权威机构专业认证通过或专业评估达标的专业。

(二)课程建设

1.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校级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并经规定机构检查验收合格。

2.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校级公开视频课程建设项目,并经规定机构检查验收合格。

3.获得学校立项的课程改革项目,经学校组织验收合格,并在教学中实施取得良好效果。

4.获得学校立项的课程开发项目,经学校组织验收合格,并在教学中实施取得良好效果。

(三)教材建设

1.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校级规划教材,教材正式出版并投入使用。

2.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校级优秀(精品)教材。 (四)实践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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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并经规定机构验收合格。

2.学科竞赛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的指导教师和大赛组织奖单位。

3.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的单位,并经规定机构验收合格。

(五)教师队伍建设

1.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校级教学名师。 2.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校级教学团队。 3.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校级讲课竞赛奖的教师。 第六条 教学改革成果类包括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学成果及公开发表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等。

(一)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并验收(或鉴定)结题的项目。

(二)教学成果及研究论文

1.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 2.获得国家级、省部级教育教学优秀论文奖。 3.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第七条 课堂教学质量与管理类包括课堂教学质量网络评价、教学质量与管理考核等。

(一)课堂教学质量网络评价前5%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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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期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的教师

(三)校级优秀教研室(实验室、系)主任、教学(学务)秘书、学生班学业导师等

第三章 奖励与教学质量绩分

第八条 本科教学工程建设类的奖励与教学质量分情况。 (一)专业建设与综合改革

专业建设与综合改革试点 新专业建设、专业提升、 综合改革试点和卓越计划 等专业建设专项计划项目 专业认证与评估 国家级 校级 ***** 5000 1000 500 校级 5000 500 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现金奖励 (元/项) ***** ***** 教学质量分 (分/项) 2000 1000 (二)课程建设

级别 国家级 资源共享课程建设 省部级 校级 公开视频课程建设 国家级 现金奖励 (元/门) ***** 5000 3000 ***** 教学质量分 (分/门) 1000 500 30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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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60caeffef630b1c59eef8c75fbfc77da36997e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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