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虚词以的用法

发布时间:2018-05-29 17:33:5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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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虚词的用法及判断

文言虚词“以”,是高考文言文阅读题中经常考查的一个,也是大纲和考试说明要求掌握的18个常考文言虚词之一。

【“以”的意义和用法】

一、介词

1.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译为“用、拿、凭、依据、按照、用(凭)……身份”等。如:①愿以十五城请易璧。(《廉颇蔺相如列传》)(以:用)②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五人墓碑记》)(以:用……身份)

2.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由于”。如:且以一璧之故逆强秦之欢,不可。(《廉颇蔺相如列传》)

3.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处所,用法同“于”,可译为“在、从”。如:余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师乘风雪,……至于泰安。(《登泰山记》)

4.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如:(公子)欲以客往赴秦军,与赵俱死。(《信陵君窃符救赵》)

5.宾语前置,疑问代词“何、胡、奚”等做宾语时,宾语放在“以”前面。如:“何以战?” (《曹刿论战》)

二、连词

“以”作为连词,用法和“而”有较多的相同点,只是不能用于转折关系。

1.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常用来连接动词、形容词(包括以动词、形容词为中心的短语),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等,有时不译。如:夫夷以近,则游者众;险以远,则至者少。(《游褒禅山记》)

2.表示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或方式,可译为“而”或不译。如:余与四人拥火以入。(《游褒禅山记》)

3.表示目的关系,“以”后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前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可译为“而、来、用来、以致”。如:余嘉其能行古道,作《师说》以贻之。(《师说》)

4.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如:古人……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5.表示修饰关系,连接状语和中心语,可译为“而”或不译。如: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归去来兮辞》)

6.表示假设关系,可译为“如果”。如:触草木,尽死;以啮人,无御之者。(《捕蛇者说》)

三、动词

1.用,任用。如:忠不必用兮,贤不必以。(《涉江》)

2.“以”“以为”“以……为……”:“认为”“用……作……”“把……当作……”等。如:夫颛臾,昔者先王以为东蒙主。(《季氏将伐颛臾》)

四、副词,通“已”,已经

如:得鱼腹中书,固以怪之矣。(《陈涉世家》)

【“以”的意义和用法判断】

一、看“以”后面紧挨的词语的词性。如果是名词或名词性结构(如代词、“所”字结构、“者”字结构等),“以”就是介词,与后面的名词或名词性结构组成介宾短语,做状语。如“愿以十五城请易璧”,“以”的后面紧挨的词语是名词“十五城”,构成“以十五城”的介宾短语,做动词“易”的状语。如果后面是动词(或动词性短语、动宾短语等),“以”一般是连词。如“余与四人拥火以入”,“以”的后面是动词“入”,那么“以”是连词。

二、“以”后面都是动词,就看“以”的后面、动词的前面能否加代词“之”。如果能加“之”并符合事理、语句通顺,那么“以”是介词,与“之”组成介宾关系,共同修饰动词。如“相如持其璧睨柱,欲以击柱”(《廉颇蔺相如列传》),“以”后面明明是动词“击”,可结合语境看此句“以”后面缺少必要的指代“璧”的宾语“之”,加上后可翻译为:要拿(璧)向柱子撞击。如不能加“之”或加上后不合事理、语句不通,那么“以”是连词。如“严大国之威以修敬也”(《廉颇蔺相如列传》),在“以”字后加上“之”,不仅读着不通顺,也找不出指代什么,所以此句的“以”是连词。

三、比较“以”字前后的词语性质、句子结构。如果“以”字前后词语性质、句子结构不同,并且“以”后面紧连着名词,一般此“以”是介词。如“愿以十五城请易璧”,“以”前是一个能愿动词“愿”,后面却是主谓句,明显前后结构不同,并且“以”后紧连着名词性短语“十五城”,所以“以”是介词。如果“以”前后词语性质、结构相同或相似,且前后词语或结构存在关联成分,“以”就是连词。如“夷以近”“险以远”,“以”前后分别是形容词“夷”“险”和“近”“远”,“以”在中间起连接作用。又如“作《师说》以贻之”,“以”前为“作《师说》”动宾结构,“以”后“贻之”也是动宾结构,所以其中的“以”是连词。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6995316bc64783e0912a21614791711cc79792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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