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信(整形整容美容医院)

发布时间:2020-06-20 21:20:0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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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

首先自我介绍,本人系一名资深文艺工作者,在饱经折磨和委屈后,写下本文,旨在劝解各位爱美人士,珍爱生命,远离青木,以下是本人遭遇的血泪史,本人以自己的颜值发誓,以下叙述,字字属实:

20196月,本人受虚假广告的忽悠,来到北京**整形医院做了双侧面颊抽脂的手术,收费二万九千元。当时我还很庆幸,因为手术是院长亲自给我操刀的,却不想只是我一厢情愿把事情想得过于美好。手术是彻彻底底的失败,可以说是医疗事故,对于这样一个几乎没有难度的手术,我要用彻彻底底四个字来形容,可见是有多失望。即便到现在,己过半年时间的恢复期,我的双侧面颊还留着那两倒竖整的坑,那可能是我一辈子的痛。

既然惨剧已经酿成,若院方有个好的善后态度这事也就算了,没想到,手术的事故还仅仅只是我这段悲剧经历的开始。事故发生后,院方以各种理由否认自己的问题,说我是百年一遇的奇葩体质,又说是因为我之前做过线体的原因。天呐,这哪是专业整形医院说出的话,那都快两年以前的事了,根本风马牛不相及。伤痕在女人的脸上,遇到这种事谁能忍,后来我的情绪也起来了,和他们吵起来,院方才承认是他们的失误。好吧,既然已经承认是他们的责任,那该怎么处理呢?他们的意见竟然是继续给我修复!换了你,你能放心在让这些兽医继续在你的脸上进行这种没有安全保障的实验吗?连院长给做个抽脂都能做成这样,我是得有多大的心才能让他们继续修复,简直开玩笑!不得已,我只能自己再去找了个高端一点的医院,人家报价说了,正常做是三万元,一说要修复,立刻就上涨了60%的费用。我都不问青木他们拿赔偿金,精神损害之类的费用,我只要求承担去新医院修复的费用。因为我是不喜欢啰嗦的人,说实话这要求已经低到自己都看不起自己了,但是青木他们却还是拒绝。他们一直坚持由他们继续修复,甚至都不退钱。事情发生到现在半年多多去了,就僵在这里,这就是这就兽医院的处事态度。本人因为年底有演出,而且元旦前后就要去欧洲拍摄,不得已只能又花了几千块钱在美容院做了一个月的强制提拉。

不多说,上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客户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七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医院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在对我的微整形过程中,院方有着不可推卸的过错,需要对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而具体的赔偿要求,根据最高法出台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这是赔偿费的法律依据。

无论从法律角度看还是人情世故的角度看,医院对于这个事件的发生和处理都是难辞其咎,是毫无职业道德与良心泯灭的作为!北京青木,你们这些有着“白衣天使”赞誉的医生与护士却做出这些道德败坏、丧尽良心的事儿,导致这样令人心寒的结果,劝解各位爱美人士,重要的事说三遍,珍爱生命,远离青木,珍爱生命,远离青木,珍爱生命,远离青木!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8178ca1d7bbfd0a79563c1ec5da50e2534dd1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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