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中心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实施方案
根据《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关于印发<英山县省级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补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英教发〔2013〕63号)的要求,为确保我校骨干教师评选工作顺利实施,现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省级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补助制度。进一步发挥农村骨干教师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农村教师社会地位与待遇,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优者从教”、保障“教者从优”,鼓励优秀教师在农村长期从教、毕生从教,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农村教师队伍。
二、评选原则和条件
竞争择优:坚持奖励长期从教、一线教学、业绩优秀的原则,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一线工作 10年以上在编在教学岗位的专任教师中,评选骨干教师。推荐及评审中,向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从教 30年以上并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适当倾斜。
具体条件: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长期扎根农村学校,在农村教育教学岗位上发挥教育教学骨干示范引领作用。
1.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10年以上,在岗在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本次教龄计算时间截止2012年12月31日。
2.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在“比教学、访万家”工作中成绩突出。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与教育教学能力,熟悉学科课程标准,课堂教学效果好,教学成绩显著,在教学质量检测中成绩优良,推进率高,位居同类前列。承担培养指导青年教师的任务,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和指导作用。
4.工作量饱满,近三年内承担的教育教学工作量符合有关规定,并较好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任务。
5.曾获得过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称号。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
非农村一线教师及教育教学工作量达不到规定要求者一律不得申报。
三、评选程序
1.组织全体教师集中学习。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组织全体教师学习评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确保传达到每一位教师,不漏掉一人。
2.教师本人申请。教师对照评审条件提出申请,凡具备条件的教师均可提出参加农村骨干教师补助的评审申请,并由本人填写《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候选人申请表》。
3.学校民主推荐。学校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组织由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根据考核方案和遴选实施细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评选推荐。学校对政策文件、分配指标数、教师本人填写的申请表、申请人资格审查结果、校内评审办法、校内评选结果等内容进行公示,评审结果公示一周。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告知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并将调查核实过程、结果存档备查。经学校公示无异议,连同公示资料,上报雷店镇中心校。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学校成立工作专班,负责研究、处理、指导督促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评选工作。制订评审工作方案、审定推荐名单、复查异议投诉等工作。
2.把握政策,精心实施
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科学制订工作方案,确保顺利实施。要结合本单位教师队伍实际,在征求学校、校长和教师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制订相关评定细则。同时,注重研究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3.严格程序,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规范实施,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将政策性文件、分配指标、评审办法等内容公开,评选结果要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监督。
4.加强监督,严格追责
开通电话投诉渠道,对投诉举报进行调查处理。对在申报、评选骨干教师中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格的教师,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下一周期不得申报参加骨干教师评选;对评选工作中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相应的责任。
五、评选组织及机构
(一)、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吴跃
成员:陈刚
(二)评审小组:
组长:吴跃
成员:校委会成员,胡美(教师),郑为名(家长),兰方(学生)
六、评选方法
1、民主评议采取投票方式进行。记分方法为:总分*民主评议人数*同意人数=民主评议分数,负责人:胡长旺、吴明主
2、教育教学效果及工作量的评定按《细则》计算评定。负责人:熊伟、刘亚兰。
七,审定上报
1, 经各项评定审定后,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取前四名上报中心学校。
2, 审定结果形成书面文字,由校长和各评定审核小组组长签字后方为有效。
举报电话:7063280,7770096,775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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