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不是就是消防中控证书 两者有什

发布时间: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建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不是就是消防中控证书两者有

不是的?前者是消防灭火和防火职业资格,后者是自动消防设施控制操作上岗资格,前者面对内部,要求范围广,后者是单一的,仅仅是操作自动灭火、自动报警等设施,要求低,当然,前者可以涵盖后者,就看单位怎么认定。理论上讲不是一回事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探析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职业资格制度已全面推开,从1996――2021年全国已有1.2亿(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1.02亿人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其中的建(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虽然起步较晚,但是也已初步形成了一套法律制度,即从事建筑物、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其职业分类是建(筑物消防员,需要经过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考试、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该工作。1、形成过程
1999年国家劳动部、质监局、统计局联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8大类1838个职业中把消防行业建(筑物消防员(3-02-03-04纳入了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之中。20003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招用技术工种人员就业规定》,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职业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202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规定,国家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筑物消防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的法律规范并不是通过一部法律文件来规定的,而是通过以上三个法律文件的相继出台而逐步形成的,这也是我国很多法律制度形成的一个特点。2、实践状况
2021年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劳社部【2021235号文致函**部,同意“依托消防协会成立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印发《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并开始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20215月中国消防协会向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申请获批“承接政府社会职能开展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改革创新试点项目,正式启动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20211月,中国消防协会编制的国家职业标准《建(构)筑物消防员》批准施行。20217月,中国消防协会组织了首批奥运会场馆消防岗位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208人经过严格的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合格,获得了“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2111月,**部以公消【2021556号文正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该文件依据《消防法》“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规定,要求在两年内将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的上岗培训证转换为“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此后,各地纷纷加快鉴定站筹建、建设速度。20214月、9月中国消防协会两次组织鉴定全国理论知识统考,同时安排全10多个省级鉴定站分别自行组织鉴定操作技能考核,又有一大批从业人员获颁国家

“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20213**部消防局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公消【20
1166号),提出“2021年底前,要全面实现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持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的工作目标;当前,落实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正处于全面推进和进一步深化之中。3、主要问题
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制度和我国一些成熟的职业资格制度不同,其推行过程中存在的关键问题集中在法制层面,主要是以下3个方面。1)、法律效力有待进一步确定。
建(构)筑物消防员属于行政许可类的职业资格。设定这个行政许可,其实施机关、条件、程序、期限,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应通过制定法律或行政法规进行规定,但是目前建(构)筑物消防员这样的职业资格许可还大多仅是由国务院部门规章或者省级规范性文件来进行规定的。
2)、法律规范有待进一步健全
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需要通过技能鉴定才能取得。而当前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主体及其条件,取得职业资格、晋升等级与提高工资待遇挂钩,职业技能鉴定收费事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等还缺乏统一、完整的法律规范。3)、法律责任有待进一步明确。
为数众多的建(构)筑物消防员是社会消防安全管理、火灾防控的重要基础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规定建(构)筑物消防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是完全必要的。而目前对用人单位安排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建(构)筑物消防员这一特殊工种工作的违法行为尚未明确规定法律责任,这对于全面推行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制度不能不说是一个很大的制约瓶颈。4、对策建议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2173号)精神,对于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职业(工种),国家将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设置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因此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制度的设定、实施机关、实施程序等也因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立法程序来确定,并对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法律责任等主要方面进行全面的规定。**消防等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动将这些内容纳入国家计划制定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条例》中。只有这样,实行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制度的规定才能有更明确的刚性约束力,建(构)筑物消防员“持证上岗”、“持证就业”才能成为这个行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常态,消防专业技能级别与所从事的消防专业工作及工资标准才能逐步互相适应,从业人员的消防专业技能素质才能不断提高,这对切实牢固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基础的意义是十分重要的。


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d98ca27f8b069dc5022aaea998fcc22bdd14382.html

《建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不是就是消防中控证书 两者有什.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