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05-26 00:21:5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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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是什么

  篇一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篇二

  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是

  一、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二、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三、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四、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这“四种形态”都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必须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篇三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内容如下

  一、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二、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三、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四、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四种形态”的针对对象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

  严管就是厚爱。2015年9月份,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调研时强调,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在第四十条中,增写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这既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又对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贯彻运用到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巩固发展来之不易的良好政治生态。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

  第一种形态是党内监督的基础工作,抓住了这个环节,党员干部就能不犯或少犯错误。

  第二、三种形态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调整等方式,分类处置,层层设防,有效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第四种形态体现了我们党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

  “四种形态”环环相扣,对应问题的严重性递增,而所涉及人数递减,体现着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关键要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从第一道关口把住,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实现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把谈话函询作为日常性工作,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本人作出说明,所在党委(党组)书记签。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de1ea5cf32d2af90242a8956bec0975f465a4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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