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党史、国史、军史、家乡史”知识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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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党史、国史、军史、家乡史”知识竞赛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洪教思政字[2016]27 【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6.09.21 【实施日期】2016.09.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党史、国史、军史、家乡史”知识竞赛的通知
(洪教思政字〔201627号)

各县(区)教体局、开发区(新区)教体办、局属学校、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直管民办学校:
为传承中华优秀文化,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和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迎接八一南昌起义暨建军90周年,营造浓厚氛围,推进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教育培养青少年学生爱党、爱国、爱军、爱家乡的思想情感,使他们继承革命传统,发扬优良作风,经研究决定,举行“党史、国史、军史、家乡史”知识竞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南昌市教育局 1 / 2





承办单位:南昌市第二中学
二、参与对象:全市中小学生
三、竞赛内容:党史、国史、军史、家乡史 四、竞赛组别:
竞赛组别分为小学组与中学组(初中、高中) 五、竞赛环节:
竞赛活动分为初赛与决赛两个环节,初赛采用笔试形式,决赛采用现场竞答形式。 按照各参赛代表队笔试总成绩择优选取6支代表队进入决赛。
(三)初赛时间:20161015日(周六)上午930分。地点:南昌二中初中部红谷滩校区( 凤凰中大道1122号)。 (四)决赛事项另见补充通知。 六、参赛形式:
(一)各县(包括新建区)选派两支小学代表队和一支中学代表队参赛。各区选派两支小学代表队参赛。局属学校、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直管民办学校各选派一支代表队参赛。九年一贯制学校自选一支代表队(小学组或中学组)参赛。南师附小教育集团选派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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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42bc2570408763231126edb6f1aff00bfd570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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