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国家留学基金申请条件

发布时间:2020-05-08 12:55:4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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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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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国家留学基金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和优秀在校学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要求;3。身心健康;

  4、符合有关奖学金项目选拔简章的具体要求(详见《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

  (二)申请类别及要求

  1、博士研究生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76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或申请时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硕士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来自高等院校的申请人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复印件、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复印件、经国外导师签字的学习计划(外文)、雅思/托福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外方院校/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2、联合培养博士生

  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科研机构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76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申请时需提交国外教育机构出具的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就读学校学籍证明、推选单位出具的外语考试(核)证明或外方院校、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或雅思/托福/wsk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及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关费用说明;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申请人如无法在规定毕业时间内完成留学计划,需推选单位单独出具同意推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

  3、硕士研究生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198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应具有学士学位,或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出具的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仅限申请现有硕士研究生项目,详见《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

  4、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6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各级行政单位、科研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博士后研究申请人应是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2008年3月20日以后毕业)。

  5、高级研究学者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1956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各级行政单位、科研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博士生导师。

  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②“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或教育部当年确定支持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③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④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应具有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包括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

  对类别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按具体项目规定执行。

  5、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以下项目中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受此限制:大学生赴英实习项目、印度infosys实习项目、中德学者短期交流项目(daad/dfg)、中德博士生联合研究项目、日本电通博士研究项目、日本学术振兴会论文博士奖学金项目、中国-苏格兰博士生教育及科研合作伙伴关系项目(访问学者类别)、希腊互换奖学金项目、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提供国际旅费资助)。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暂不包括境内其它人员和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

  暂不接受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的申请。

  【篇二:国家留学基金申请条件(资助条件)】

  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简介

  基金委的宗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负责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和外国公民来华留学的组织、资助、管理,以利于发展中国与各国教育、科技、文化交流和经贸合作,加强中国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与了解,促进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世界和平事业。

  基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符合申请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

  第七条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篇三: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申请条件】

  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主要项目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计划选派3500人。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8500人,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计划选派500人,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

  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800人,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

  4、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计划选派4200人,选派类别为本科插班生。

  5、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计划选派380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和博士后。

  6、地方和行业**合作项目计划选派2950人,其中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2450人,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与行业**合作项目500人。

  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互换奖学金项目计划选派195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和本科插班生。

  8、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计划选派30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和本科插班生。

  9、国外合作项目计划选派2500人。国外合作项目是指与外方机构签署协议并由中外双方联合评审、联合资助的项目,如中美富布莱特项目、中英联合志奋领奖学金、中法蔡元培交流合作项目、中德学者短期合作交流项目等。

  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符合申请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

  【篇四:获得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自助的申请条件】

  选拔录取

  近年来,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的学科专业包括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领域。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进行材料审核。

  博士/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录取结果,一般在4月底公布;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录取结果将在7月份公布,录取通知将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内容,包括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外期间的奖学金及生活费。

  申请条件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5岁,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或教育部当年确定支持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0岁,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单位、科研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本科毕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博士后研究申请人应是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博士毕业时间在3年以内,年龄不超过40岁。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硕士学位,或为在读一年级优秀博士生、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申请者应为在读一或二年级优秀博士生,年龄不超过35岁。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具有学士学位,或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外语要求

  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录取后可直接派出。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两年内有效:英语PETS5总成绩55分以上,其中听力成绩18分以上,口试成绩3分以上;日/俄语总成绩60分以上,口试成绩3分以上;德语总成绩65分以上;法语总成绩60分以上。

  外语专业本科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申报国家使用的语种一致)。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的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62eefa383c758f5f61fb7360b4c2e3f562725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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