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主要信贷产品

发布时间:2020-05-25 04:53:1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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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开立

(Issuing of 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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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中国银行应国内进口商的申请,向国外出口商出具的一种付款承诺。我行承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各项条款时,向出口商履行付款责任。

产品特点

1.改善谈判地位。开立信用证相当于为出口商提供了商业信用以外的有条件付款承诺,增加了进口商的信用,进口商可据此争取到比较合理的货物价位;

2.货物有所保证。变商业信用为银行信用,银行的介入可以使贸易本身更有保证,通过单据和条款,有效控制货权、装期以及货物的质量;

3.减少资金占压。对于使用授信开证的进口商来讲,在开证后付款前可减少自有资金的占用。

适用客户

1.进出口双方希望对彼此的行为进行一定约定以提升贸易的可信度;

2.进口商处于卖方市场,且出口商坚持使用信用证方式进行结算;

3.进出口双方流动资金不充裕,有使用贸易融资的打算。

申请条件

1.依法核准登记,具有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有进出口经营权。

办理流程

1.进口商提交《开证申请书》,我行经审核后凭保证金或占用授信额度开出信用证;

2.出口商收到信用证通知后,按信用证条款备货装运;

3.出口商提交信用证规定单据,交单行将单据寄往我行要求付款或承付;

4.我行收到单据后,经审核无误向出口商付款或承付;

5.承付到期日对外付款。

信用证保兑

(Confirmation of 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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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信用证保兑是指我行在开证行之外独立地对受益人承担第一付款责任。

产品功能

为出口商承担开证行的信用风险,使之在相符交单的条件下提前获得付款,分为公开保兑和沉默保兑两种方式。

产品特点

1.降低风险加快资金周转。信用证保兑可以使出口商防范开证行银行风险以及开证行所在国家的国家风险和外汇管制风险。

2.双重保证。出口商在获得开证行有条件付款承诺之外,还获得了我行额外的有条件付款承诺,使出口商拥有双重付款保证。

3.回款保障。出口商向我行提交合乎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后,经审核同意,即可获得无追索权的付款或付款承诺。

相关费用

保兑金额的2‰,最低500元,按季收取。可按国家、银行风险程度上浮。

适用客户

1.出口商希望获得除开证行以外的银行来确认偿付;

2.尽管开证行资信状况较好,但出口商希望在提交单据后获得无追索权的资金。

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拥有贷款卡;

3.拥有开户许可证,并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4.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

5.在我行及/或其他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开证行是总行已核有授信且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

办理流程

1.我行在通知信用证时,应开证行或出口商(受益人)要求加具保兑;

2.出口商向我行提交出口单据,我行经审核无误后向出口商做出无追索权的付款或不可撤销的付款承诺;

3.我行将单据寄往国外开证行进行索汇,收到国外付款后用以归还我行保兑付款款项。

进口代收

(Inward Coll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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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我行接受国外代理行或联行委托,按照代理行或联行的指示向进口商收取进口款项,并向进口商交付有关商业单据。

产品分类

进口代收可分为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两种方式。

产品特点

1.费用低廉——银行费用较低,有利于您节约财务费用、控制成本;

2.简便易行——与信用证方式相比,手续简单,易于操作;

3.资金占压少——在出口商的备货和装运阶段不必预付货款、占压资金,支付货款或做出承兑后可立即取得货物单据并处置货物;

4.改善现金流——承兑交单项下,进口商承兑后即可以取得货物单据并处置货物,在售出货物并有现金流入后才对外支付,资金占压近乎为零,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得到有效改善。

适用客户

1.进口商希望以较信用证更为简便且低成本的办法向出口商支付货款。

2.如进口商流动资金充足,可采用付款交单(D/P 方式。

3.如进口商流动资金不足,需要出口商给予远期付款的融资便利,且与出口商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可采用承兑交单(D/A)方式。

申请条件

1.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有进出口经营权。

提交材料

在付款交单项下需向银行提交:付款凭证、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

业务流程

1.国外出口商备货发运后,将有关单据提交所在银行办理托收。

2.出口商所在银行将托收单据寄至我行,我行按照指示通知进口商付款(D/P)或承兑(D/A)。

3.进口商通过我行向出口商付款或承兑后,我行将单据交付进口商。

4.D/A项下承兑到期后,进口商通过我行向出口商付款。

温馨提示

1.在承兑交单项下,您须按规定办理远期汇票的承兑手续,并在汇票到期日及时付款。

2.您亦可向我行申请办理进口托收押汇、海外代付等贸易融资。

出口跟单托收

(Outward Coll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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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我行受出口商委托,凭其提交的出口商业单据和金融票据通过国外代收行向进口商收取款项。

产品功能

用于满足国际贸易结算需求。较汇款方式而言,有一定付款保证,可分为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两种方式。

产品特色

1.费用低廉。银行费用较低,有利于企业节约财务费用、控制成本。

2.简便易行。与信用证方式相比,手续简单,易于操作。

3.风险较小。进口商只有承兑或付款后才能提取货物,与赊销方式相比,出口商承担的风险较小。

适用客户

1.出口商了解进口商的资信状况,并且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备货和发运;

2.当处于卖方市场的时候,出口商宜选择D/P方式当处于买方市场、且进口商要求给予融资便利时,出口商可选择D/A方式。

申请条件

1.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有进出口经营权。

提交材料

1.您向银行申请办理出口托收时应提交:托收委托书、跟单托收的全套单据;

2.如您系首次委托业务,还应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进出口业务的营业许可、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业务流程

 

1.出口商备货发运后,将有关单据提交我行办理托收。

2.我行将托收单据寄至国外代收行进行索汇。

3.国外代收行收到单据后提示给进口商。

4.进口商到期通过代收行向我行付款,我行向出口商解付。

温馨提示

1.进口商拒付或拒绝承兑时,您最好及时授权托收行,协助安排货物;

2.D/A方式下,您实际上延长了进口商付款的时间,建议您在制定价格时考虑利息等相关成本。

信用证通知

(Advising of 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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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信用证通知是指中国银行对收到的信用证或修改通知给受益人。

产品特点

使信用证项下的受益人(出口商)及时收到经证实真实性的信用证或修改。

适用客户

信用证项下受益人

申请条件

1.依法核准登记,具有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有进出口经营权。

办理流程

1.我行收到国外来证或修改后,通过核对印鉴或密押证实其真实性;

2.我行将信用证或修改通知受益人,并就条款中的潜在风险作出提示。

信用证审单/议付

(Examination of Docu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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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信用证审单是指中国银行在信用证项下为出口商提供的集单据审核、寄单索汇于一体的综合服务。

产品功能

用于满足出口商在信用证项下的结算收款需求。

产品特点

1.用于满足出口商在信用证项下的结算收款需求;

2.风险较低。开证行的银行信用取代了进口商的商业信用,为出口商提供了有条件付款承诺;

3.主动性高。只要保证单据质量,就可取得开证行的无条件付款承诺,而单据质量完全处于出口商的控制之下;

4.费用转嫁。开立信用证等银行费用可由进口商承担,对出口商较为有利。

适用客户

1.出口商不了解或不相信进口商的资信情况,需要对方银行提供额外承诺;

2.出口商需要向本地银行申请打包贷款,以为准备出口货物进行资金融通。

申请条件

1.依法核准登记,具有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有进出口经营权。

办理流程

1.出口商(受益人)按信用证条款备货装运后,向我行提交出口单据;

2.我行审核单据后,将单据寄往国外开证行或指定行进行索汇;

3.国外开证行收到单据后提示给信用证项下开证申请人;

4.国外开证行到期向我行付款,我行向出口商解付。

中行优势

1.审单水平高,处理复杂条款经验丰富,专业水平在同业中首屈一指。

2.交涉能力强,有效应对和处理国外无理拒付等纠纷问题,运用国际惯例最大限度地保护您的权益。

3.收汇速度快,遍布全球的代理行网络、先进的科技手段和严格的催收考核制度,为您及时收回出口款项提供有力保障。

光票托收

(Clean Coll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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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光票托收是指中国银行受客户委托办理的不附带任何商业单据的金融单据的托收业务。

产品功能

用于满足国际贸易结算需求,可分为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两种方式。

产品特色

1.费用低廉。光票托收的银行费用相对较低。

2.安全稳妥。与直接向付款人邮寄收款存在较大风险,通过银行间的国际网络收款可以避免这些风险,是较安全的收款方式。

3.服务便捷。如托收行与付款行/代收行签有立即贷记协议,则可大大缩短收款时间。

适用客户

1.贸易、非贸易项下的小额支付。

2.在国内不能兑换的外币现钞(含残币)。

3.外汇支票、本票,国外债券、存单等有价凭证的托收业务。

4.不能或不便提供商业单据的交易,如寄送样品、软件等高科技产品交易、时令性商品交易,以及服务、技术转让等无形贸易。

申请条件

依法核准登记,具有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业务流程(直接向付款行托收时以实线表示) 

 

1.收款人将托收单据提交我行。

2.我行将托收单据寄至国外代收行委托收款。

3.国外代收行向付款人提示票据,付款人按票面金额付款。

4.国外代收行将托收款项付至我行,我行向收款人解付。

温馨提示

1.光票托收适用于各类贸易和非贸易项下的票据及有价凭证托收;

2.托收票据的标价货币一般应为可兑换货币;

3.表面注明流通地区限制的票据难以办理托收;

4.已背书转让的票据易存在伪造、变造等欺诈风险,您应注意防范;

5.陌生的、金额特别巨大、或出票行资信有疑问的票据,易发生欺诈行为;

6.用于投资、贷款、抵押等目的的大额票据易发生欺诈行为。

进口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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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进口信用证是银行应国内进口商的申请,向国外出口商出具的一种付款承诺,承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各项条款时,向出口商履行付款责任。

业务范围

1.开立各种信用证,如即期、延期、承兑、议付、可转让、保兑、循环、对开信用证等;

2.业务处理包括开证、修改、审单、付款/承兑或拒付等(其中开证有授信开证和凭保证金开证两种);叙做进口押汇、提货担保等融资业务;协助进口商对外进行出口商资信调查,备货和船情查询等。

产品特点

1.改善谈判地位——开立信用证相当于为出口商提供了商业信用以外的有条件付款承诺,增强了您的信用,您可据此争取到比较合理的货物价位;

2.货物有所保证——变商业信用为银行信用,银行的介入可以使贸易本身更有保证,通过单据和条款,有效控制货权、装期以及货物质量;

3.减少资金占压——对于使用授信开证的进口商来讲,在开证后到付款前可减少自有资金的占用。

适用客户

进出口双方希望对彼此的行为进行一定约定以提升贸易的可信度;

进口商品处于卖方市场,且出口商坚持使用信用证方式进行结算;

进出口双方流动资金不充裕,有使用贸易融资的打算。

提交材料

1.申请开证时须提交开证申请书、贸易合同、外贸进口批文(如进口配额许可类证明、机电产品进口登记证明等)、外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文件(如购汇申请书、进口付汇核销单、进口付汇备案表等)。

2.首次办理业务还须提供经营进出口业务的批文、工商营业执照等,办理保证金账户的开立手续。

业务流程

温馨提示

开立进口信用证,您将以承担较多银行费用为代价为出口商收款提供额外保证,因此建议您在合同签订时据此要求出口商给予价格方面的优惠或提供其他便利。

融付达

(Rong Fu Da Post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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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中国银行应国外代理行的申请,对其在跟单信用证项下或跟单托收项下的应付款项在付款到期日先予以垫付,而给予国外代理行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

产品功能

通过满足国外代理行在进口信用证或进口代收项下的短期资金融通需求,使出口商获得即期付款。

产品特点

帮助国外代理行在进口信用证或进口代收项下获得低成本资金融通。

利率

融资利率按照总行与国外代理行签署的融付达业务合作协议中约定的利率执行。

适用客户

1.出口商希望获得即期付款,但进口商及进口商银行希望远期付款并获得资金融通。

2.进口方所在国家和地区的资金成本高于我国。

申请条件

1.国外代理行应在我行核有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信用状况良好,并与总行签署有融付达业务合作协议;

2.出口商应作为受益人在我行交单(信用证业务项下)或以我行作为委托行(托收业务项下);

3.出口商应满足下列条件:

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

与我行业务往来正常,履约能力良好。

办理流程

1.出口商交单后,我行按照国际惯例及总行有关规定,对各项单据进行审核;

2.我行将单据寄往国外代理行,国外代理行经审核同意并接受单据后,以加押电形式向我行发送代付指示,提出叙做融付达业务的申请;

3.我行收到加押电后,经审核如同意办理,按规定取得对国外代理行足额授信额度后,在对方要求的到期日办理付款;

4.我行付款后,在下一个工作日向国外代理行发出代付确认电,并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为出口商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同时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涉外申报;

5.代付融资到期日当天,国外代理行根据我行指示的付款路线,主动偿还代付本金、利息及费用。

业务示例

俄罗斯进口商A公司委托俄罗斯B银行开立即期信用证,从中国C公司进口冷冻海产品。由于俄罗斯普遍融资成本较高,A公司要求将即期信用证变为远期信用证。出口商C公司又不愿意接受远期信用证,故寻求中行的帮助。

中行向C公司推荐了融付达,并与B银行联系,签署了融付达合作协议,在中行融付达产品的帮助下,A公司降低了进口融资成本,并同意继续采用即期信用证的方式与C公司交易。

杂币进口汇利达

(Multi-currency Import Hui Li 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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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在进口结算业务项下,我行应进口商的申请,凭其提交的人民币保证金或人民币定期存款存单作为质押,为其以支付币种以外的其他币种(以下简称杂币)办理进口押汇或汇出汇款项下融资(以下统称进口融资),以融资币种套换支付币种对外付款,同时要求客户在我行办理一笔同期限的融资币种远期售汇交易,并约定到期由我行释放质押的人民币保证金或人民币定期存款存单交割后归还进口融资款项。该项产品组合由人民币保证金或人民币定期存款、杂币进口融资、融资币种与支付币种套汇和融资币种远期售汇四部分组成。

产品特点

与常规进口汇利达业务相比,杂币进口汇利达业务选择远期贴水较多、融资利率较低的币种,一方面减少远期购汇的人民币支出,另一方面降低融资成本,扩大了业务叙做空间,从而更为有效、灵活地满足客户降低经营成本,提前锁定汇率风险与业务收益的需求。

付款汇利达

(Import Hui Li 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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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付款汇利达是指在对外付汇业务项下,中国银行凭客户提交的保证金或人民币定期存款存单作为质押,为客户办理进口押汇或汇出汇款项下融资(下统称付款融资)并对外支付,同时为客户办理一笔远期售汇交易,并约定到期释放质押的保证金或人民币定期存款存单交割后归还融资本息。该项业务由保证金或人民币定期存款存单质押、付款融资和远期售汇三部分组成。

产品功能

帮助有对外付汇需求的客户利用人民币升值趋势节约购汇成本,在叙做业务时即可预先确定收益水平。

产品特色

付款汇利达是中国银行为帮助客户在对外支付外汇时抓住外汇市场有利时机,有效控制财务成本而专门打造一个灵活适用、独具特色的贸易融资新产品。它通过贸易融资和外汇交易相关业务的组合运用,能帮助客户在不需要额外授信、不增加操作环节、不产生任何风险的情况下,巧妙转换付时点,有效利用外汇市场的变化趋势节约购汇成本,为企业增加润贡献,进而实现生意发

适用客户

在人民币升值趋势下,有对外付汇需求、同时希望规避汇率风险、节约购汇成本的企业。

办理流程

1.与我行签署《远期结售汇、人民币与外币掉期总协议》并提交足额人民币保证金或人民币定期存款存单进行质押。如办理保证金质押项下付款汇利达业务,还需与我行签署《保证金质押总协议》。

2.逐笔提交《远期售汇申请书(付款汇利达业务专用)》及购、付汇所需材料。

3.与我行签署《融资合同》。

4.我行为客户办理付款融资,并根据客户的指示对外支付款项。

5.在远期售汇业务交割日当天,我行释放人民币保证金或人民币定期存款存单项下已质押的资金进行头寸的交割,用于交割归还融资本息之外的人民币余额部分(如有)退还客户。

中行优势

中国银行在贸易融资领域和外汇交易领域具有公认的人才优势、技术优势、品牌优势和产品优势,付款汇利达产品把这些优势整合到一起,帮助进口商通过成本节约促进业务发展,提高企业效益。

提货担保

(Shipping Guaran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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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当进口货物先于货运单据到达时,进口商为办理提货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由银行加签并由银行承担连带责任的书面担保。提货担保多用于信用证项下,且信用证要求全套货权单据。

产品功能

帮助进口商及时提货,避免滞港。

产品特点

1.减少资金占压。利用银行信用先行提货销售,加快资金回笼,减少资金占压。

2.把握市场先机。帮助进口商在货物早于单据达到情况下及时取得物权单据、提货、转卖,从而利用有利行情抢占市场先机。

3.节约财务费用。帮助进口商及时提货,避免滞港费。

相关费用

提货担保发票金额的0.05%,最低500元,按季收取。

适用客户

适用于海运航程较短、货物早于单据达到情况。

申请条件

1.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拥有贷款卡;

3.拥有开户许可证,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4.有进出口经营权;

5.客户在我行有授信额度或存入全额保证金。 

业务流程

1.货物早于信用证或托收单据(含正本提单)到达,进口商向我行提交提货担保申请书。

2.我行经审核后为进口商出具提货担保。

3.进口商凭我行出具的提货担保向船公司(或其它承运人)办理提货。

4.信用证或托收项下单据到达后,进口商向我行办理付款赎单,然后凭正本提单向船公司(或其它承运人)换取先前出具的提货担保并交还我行。

温馨提示

1.办理提货担保的基本前提是:a.以信用证为结算方式;b.运输方式为海运;c.信用证要求提交全套海运提单;

2.应向开证行申请办理提货担保;

3.您需在出具提货担保的核定有授信额度或单笔授信;

4.您需向出具提货担保的银行承诺,当单据到达后,无论有无不符点,均不提出拒付货款或拒绝承兑;

5.正本提单到达后,您应及时从船公司处用正本提单换回提货担保,并交还出具该提货担保的银行予以注销。

打包贷款

(Packing Lo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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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我行应信用证受益人(出口商)申请向其发放的用于信用证项下货物采购、生产和装运的专项贷款。

产品功能

1.用于满足出口商在信用证项下备货装运的短期资金融通需求。

2.还款来源为信用证项下出口收汇,有开证行有条件的信用保障。

3.属专项贷款,贸易背景清晰,适合封闭管理。

产品特点

1.扩大贸易机会。在出口商自身资金紧缺而又无法争取到预付货款的支付条件时,帮助出口商顺利开展业务、把握贸易机会。

2.减少资金占压。在生产、采购等备货阶段均不占用出口商的自有资金,可以缓解流动资金压力。

利率

融资利率按我行对贸易融资业务的利率授权执行。

适用客户

出口商流动资金紧缺,而国外进口商不同意预付货款,但同意开立信用证。

申请条件

1.依法核准登记,具有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拥有贷款卡;

3.拥有开户许可证,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4.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

5.在我行有授信额度。

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

2.国外销售合同和国内采购合同;

3.贸易情况介绍;

4.正本信用证。

办理流程

 

1.出口商与我行签订融资协议,向我行提交打包贷款申请书、贸易合同、正本信用证及相关材料。

2.我行经审核后将打包贷款款项入出口商账户。

3.出口商使用打包贷款款项完成采购、生产和装运后,向我行提交信用证项下单据。

4.我行将单据寄往国外银行(开证行或指定行)进行索汇。

5.国外银行到期向我行付款,我行用以归还打包贷款款项。

温馨提示

1.需与银行签订正式的《借款合同(打包贷款)》;

2.凭以放款的信用证以融资银行为通知行,且融资银行可以议付、付款;

3.信用证中最好不含有出口商无法履行的软条款

4.申请打包贷款后,信用证正本须留存于融资银行;

5.正常情况下,信用证项下收汇款须作为打包贷款的第一还款来源;

6.您装运货物并取得信用证下单据后,应及时向银行进行交单。

授信开证

(Issuing of L/C with Credit Lim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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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授信开证是指中国银行在未向客户收取全额保证金的情况下,为其开立进口信用证的业务。

产品功能

用于满足进口商在进口信用证项下的短期资金融通需求。

产品特点

减少资金占压,加快资金周转,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使用效益。

相关费用

开证手续费

适用客户

进口商流动资金不充裕或有其他投资机会,希望部分或全部免交开证保证金。

申请条件

1.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拥有贷款卡;

3.拥有开户许可证,并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4.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

5.在我行有授信额度。

办理流程

1.我行应进口商申请,根据其偿债能力、履约记录和担保条件等情况为其核定授信额度,该项额度实行余额控制,可以循环使用,进口商在该项额度之内可全部或部份免交开证保证金;若进口商未能事先获得授信额度,可采取单笔授信审核的办法;

2.我行受理进口商开证申请,占用授信额度(或单笔授信)对外开证;

3.我行收到出口商提交的信用证单据,经审核无误后扣划进口商款项对外付款,同时归还额度。

进口押汇

(Import Bill Adv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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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我行在进口信用证或进口代收项下,凭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代进口商对外垫付进口款项的短期资金融通。

产品功能

用于满足进口商在进口信用证或进口代收项下的短期资金融通需求。按结算方式分为进口信用证押汇和进口托收押汇;按押汇币种分,可分为外币押汇和人民币押汇;按垫付资金来源分为自有资金对外垫付和海外联行垫付(海外代付)

产品特点

1.减少资金占压。利用银行资金进行商品进口和国内销售,不占压任何资金即可完成贸易、赚取利润;

2.把握市场先机。帮助进口商在无法立即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及时取得物权单据、提货、转卖,从而抢占市场先机;

3.提高议价能力。通过将付款期限由远期改为即期,或相应缩短远期付款的期限,可以帮助进口商提高对国外出口商的议价能力;

4.节约财务费用。可根据不同货币的利率水平选择融资币种,从而节约财务费用。

利率

融资利率按我行对贸易融资业务的利率授权执行。

适用客户

1.进口商遇到临时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付款赎单;

2.进口商在付款前遇到新的投资机会,且预期收益率高于押汇利率。

申请条件

1.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拥有贷款卡;

3.拥有开户许可证,并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4.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

办理流程

 

1.我行应进口商申请为其核定授信额度。

2.进口商向我行提交进口押汇申请书。

3.我行代进口商对外垫付押汇款项,并将单据交付进口商。

4.进口商到期向我行付款,用以归还押汇款项。

温馨提示

1.需向开证行或指定代收行提出书面的进口押汇申请;

2.在押汇银行核定了授信额度或申请了单笔授信;

3.与银行签订正式押汇协议,确定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日期等;

4.随时关注人民币和付汇货币的市场利率,选择融资成本最低的押汇币种;

5.进口押汇是一种专项融资,仅可用于履行特定贸易项下的对外付款责任;

6.押汇期限一般与进口货物转卖的期限相匹配,并以销售回笼款项作为押汇的主要还款来源。

海外代付

(Import Bill Advance By Overseas Instit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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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中国银行海外分行/公司(下称海外机构”)根据事先与内地分行/总行国际结算部(下称国内联行)或内地的其他银行同业(下称国内同业)签署的协议,对国内联行或国内同业在跟单信用证或跟单托收业务项下的应付款项在到期日先予以垫付,而给国内联行或国内同业的短期资金融通行为。

产品特点

适用满足国内联行或国内同业对低成本海外资金的需求。

利率

海外代付的融资利率按照相关海外机构的利率报价执行。

适用客户

1.出口商希望获得即期付款,但进口商及进口商银行希望远期付款并获得资金融通。

2.我国资金成本高于出口方所在国家和地区。

申请条件

海外机构为国内同业办理海外代付业务,该国内同业应在我行核有金融机构授信额度。

办理流程

一、海外机构与国内联行办理海外代付业务的程序

1.海外机构与国内联行签署《海外代付协议》;

2.国内联行按照协议规定事先向海外机构提出申请,并将信用证副本或托收面函复印件寄送海外机构;

3.国内联行收到信用证项下单证一致的单据或客户对托收款项承诺付款函/承兑汇票,并同意为客户办理进口押汇融资时,向海外机构发出加押电,明确付款责任,并通知付款日期、代付期限等事项;

4.海外机构按照国内联行指示对外支付;

5.融资到期后,国内联行按照协议规定向海外机构偿付。

二、海外机构与国内同业办理海外代付业务的程序

1.海外机构与国内同业签署《海外代付协议》;

2.国内同业按照协议规定向海外机构发出加押电,明确付款责任,并通知付款日期、代付期限等事项;

3.海外机构按照国内同业指示对外支付;

4.融资到期后,国内同业按照协议规定向海外机构偿付。

中行优势

1.资金优势:中国银行在国内同业中外汇资金实力最强,能够支持各主要外汇币种的融资需求。

2.网络优势:中国银行拥有遍布全球的海外分支机构,在主要国际金融中心均设有分行或子公司,可提供低成本的海外资金支持。

买入票据

(Bills Purchase Under Clean Coll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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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买入票据是指在光票托收等不附带贸易单据的结算业务项下,中国银行通过以贴现方式购入由其他银行付款的银行即期票据,为客户提供融资服务。

产品功能

用于满足客户在光票托收项下的短期资金融通需求。

产品特点

1.加快资金周转。即期收回远期债权,加快资金周转,缓解资金压力。

2.简化融资手续。

适用客户

1.客户流动资金有限,依靠快速的资金周转开展业务。

2.客户在光票托收项下收款前,遇到临时资金周转困难。

3.客户在光票托收项下收款前遇到新的投资机会,且预期收益率高于贴现利率。

利率

融资利率按照我行对贸易融资业务的利率授权执行。

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拥有贷款卡;

3.拥有开户许可证,并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二、其他条件

1.客户拥有其他银行付款的即期票据;

2.占用付款行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

办理流程

1.客户将所持票据和相关的业务申请提交我行;

2.我行经审核后,将贴现款项入客户账户,并保留追索权;

3.我行将票据寄至国外付款行要求付款;

4.国外银行到期向我行付款,我行用以归还贴现款项。

出口贴现

(Export Bill Dis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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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出口贴现是指中国银行在出口信用证项下从出口商购入已经银行承兑的未到期远期汇票或已经银行承付的未到期远期债权或在跟单托收项下购入已经银行保付的未到期远期债权。如承兑/承付/保付/保付银行到期不付款,我行对出口商有追索权。

产品功能

产品用于满足出口商在远期信用证项下的短期资金融通需求。

产品特点 

1.加快资金周转。即期收回远期债权,加快资金周转,缓解资金压力。

2.简化融资手续。融资手续相对于流动资金贷款等简便易行。

3.节约财务费用。可根据不同货币的利率水平选择融资币种,从而节约财务费用。

适用客户

1.出口商流动资金有限,依靠快速的资金周转开展业务;

2.出口商在获得国外银行承兑/承付/保付后、收款前遇到临时资金周转困难;

3.出口商在国外银行承兑/承付/保付后、收款前遇到新的投资机会,且预期收益率高于贴现利率。

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拥有贷款卡;

3.拥有开户许可证,并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4.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

二、客户拥有已经银行承兑的未到期远期汇票或已经银行承付的未到期远期债权,或在跟单托收项下有已经银行保付的未到期远期债权。

三、占用承兑行/承付行/保付行金融机构授信额度 

业务流程

1.出口商与我行签订融资协议,向我行提交出口单据。

2.我行经审核单据后,将单据寄往国外银行(开证行或指定行)进行索汇。

3.国外银行收到单据后向我行承兑/承付。

4.我行在收到承兑/承付后,客户应向我行提交业务申请书,将贴现款项入出口商账户。

5.国外银行到期向我行付款,我行用以归还贴现款项。

温馨提示

1.签订合同时与进口商约定以远期承兑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

2.开证行承兑远期汇票或发出承兑通知后,您需向银行提交贴现申请书;

3.远期承兑信用证项下的远期汇票被银行承兑后,您如因临时资金周转困难而需要短期的资金融通,则宜选择出口贴现;远期承兑信用证项下的远期汇票被银行承兑后,您如遇到新的投资机会,且预期投资收益率高于贴现利率,则宜选择出口贴现;

4.银行一般不办理无贸易背景、用于投资目的的票据贴现。

融资保函

(Financing Guarant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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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中国银行应借款人申请向贷款人出具的,保证借款人履行借贷资金偿还义务的书面文件。

产品种类

融资保函主要包括:借款保函、透支保函、有价证券发行担保、银行授信额度保函。

产品功能

为申请人提供融资便利。

产品特点

1.解决交易双方互不信任的问题。银行凭借其自身良好的信誉介入交易充当担保人,为当事人提供担保,促进交易的顺利执行。

2.增强借款人信用,便于借款人取得资金融通。

3.降低融资成本。

4.合同违约时对受害方的补偿及对违约方的惩罚。合同违约时,可通过执行保函来补偿受害方、惩罚违约方,从而避免和减少合同项下违约事项的频繁发生,避免为解决争端而引起诉讼或仲裁的麻烦及费用开支。

相关费用

融资保函收费按照我行有关规定确定的收费原则和费率办理,外币保函比照人民币保函收取各项费用。

适用客户

我行重点支持的工商客户

申请条件

1.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拥有贷款卡;

3.拥有开户许可证,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4.在我行有授信额度或缴纳足额保证金或提供我行可接受的足额担保。

办理流程

一、保函申请

1.申请人填写开立保函申请书或开立保函合同;

2.申请人提交保证金或其他反担保;

3.申请人提交合同相关的基础材料;

4.申请人提交银行要求的其他相关开立保函所必需的材料。

二、保函审核及开出

1.银行对客户资格、基础交易、相关材料审查;

2.银行对客户的保证金或授信额度等抵押情况进行落实;

3.银行审核保函的书面申请及保函格式;

4.保函开出。

温馨提示

1.保函修改:根据被担保人和受益人的需要修改保函条款,如延长保函效期等。

2.保函付款/赔付:在保函效期内一旦发生受益人索赔的情况,及时通知申请人,经担保行审核索赔单据并确认与保函索赔条款的要求相符后即履行付款责任。

订单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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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订单融资业务是指为支持国际贸易项下出口商和国内贸易项下供货商(以下统称卖方)备货出运,应卖方的申请,我行根据其提交的贸易合同或采购订单(以下统称订单)向其提供用于订单项下货物采购、生产和装运的专项贸易融资。

产品功能

满足供应商备货装运的融资需求,帮助供应商扩大贸易机会、减少资金占用。

适用客户

在备货、生产、装运阶段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

申请条件

1.基础交易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订单有效且内容清楚、明确;

2.供应商履约能力强,与买方保持长期稳定的业务往来关系;买方资信良好,达到我行相关准入标准;

3.货物出运后在我行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4.融资期限与订单项下货物采购、生产和装运期限相匹配,原则上不超过180天(含)。

业务流程

1.提交订单或贸易合同原件等文件;

2.签署《订单融资合同》;

3.提交《订单融资提款申请书》,我行审核订单融资提款申请书无误后进行融资;

4.备货出运后,在中行办理应收账款的相关结算手续;

5.到期收到买方付款,我行扣除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后,将余款(如有)支付客户。

业务示例

A公司是一家以生产和出口数码美发产品为主的民营企业,该公司产品品质稳定,安全性能高,销售快速增长,并与下游买家建立了良好的互信关系。A公司的买方F公司是一家美国公司,世界专业美容美发行业中最大的品牌公司之一,与A公司的合作开始于2006年,A是其在中国的第一家合作公司,从A采购的直发器逐步占其总销售额的10%左右。

为了降低成本,简化手续,A公司与F公司的结算方式由信用证转变为赊销,原来的打包贷款产品不再适用。随着公司订单数额快速增长,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原材料采购已不能满足业务需要,导致很多订单不敢接,公司发展受到限制。

为解决以上问题,A公司向中国银行寻求解决方案。经研究,中国银行向A公司推介了订单融资产品,并为A公司设计了订单融资与出口商业发票贴现组合运用的解决方案:

1.备货阶段依据A公司与F公司的订单办理订单融资,支持A公司原材料采购,融资期限3个月;

2.发货后,A公司将发票提交我行,并指定我行为唯一收款银行,我行办理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并归还订单融资款项;

3.到期F公司付款,偿还我行融资款项。

通过中国银行订单融资产品,A公司所面临的问题迎刃而解,业务规模不断扩大。

融易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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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融易达是指在以赊销为付款方式的交易中,在买方签署书面文件确认基础交易及应付账款无争议、保证到期履行付款义务的情况下,我行在全额占用买方授信额度的前提下,不占用卖方授信额度为卖方提供融资。

产品功能

在不占用客户自身授信额度的情况下,满足客户融资需要。按照涉及的贸易范围可以分为国际融易达业务与国内融易达业务。

产品特点

1.利用核心企业空闲额度,为中小供应商融资。可以充分利用买方(核心企业)空闲的授信额度为其周边的中小供应商提供基于物流环节的融资服务。

2.优化财务报表。融易达业务要求买方对基础交易进行确认,明确了应付债务,我行可买断相关应收账款,进而优化卖方的财务报表。

3.促进业务扩展。由于融易达业务解决了卖方的融资需求,因此为买卖双方扩大业务往来增添了一个有利因素。

利率

原则执行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利率,外币融资采用LIBOR加点方式。

适用客户

1.融易达业务适用于以赊销为付款方式的货物、服务贸易及其他产生应收账款的交易。

2.买方面临上游客户迫切的融资需求,为降低其内部财务成本,拓展业务,同意占用自身额度由我行为其供应商提供融资支持。

申请条件

1.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拥有贷款卡;

3.拥有开户许可证,并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办理流程

1.卖方向我行提交《融易达业务申请书》、贸易合同及其他必要文件,我行审核贸易真实性和业务文本;

2.我行全额占用买方额度,出具《融易达业务额度核准通知书》,将有关核准结果通知卖方;

3.我行与买方签订《融易达业务风险承担协议书》;

4.卖方履行相关贸易合同项下的约定后,将相关应收账款转让给我行;

5.在卖方提交单据后,我行立即要求买方在贸易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对发票项下的基础交易内容予以认可,并要求买方签署《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确认书》;

6.我行可以卖方受核准的发票金额为上限,为卖方办理融资; 我行为卖方办理融资,无须占用卖方授信额度;

7.我行定期对已到期的应收账款向买方进行催收;

8.在收到买方付款后,我行在一个工作日内扣除自身费用、融资本息后,将余额(如有)付卖方。

业务示例

A公司为上市公司,是世界著名的液晶显示器(LCD)生产企业,年营业额达到几十亿美元。A公司拥有大量的国内配套供应商,其与供应商的主要结算方式是电汇或承兑汇票,结算周期一般为货到后两个月付款。中国银行为A公司核定有较大的授信额度,并有一定的空闲额度。

A公司的供应商多为中小企业,在银行没有授信额度或额度不足。A公司为了给其供应商提供支持,也为了维持其远期付款的结算方式,决定在中国银行办理融易达业务,中国银行与A公司的供应商签署了融易达业务协议之后,在全额占用A公司授信额度而不占用供应商授信额度的情况下,为A公司的供应商提供了融资。

融易达业务的办理为供应商解决了生产资金问题,A公司也维持了其远期付款方式,并与其供应商保持了良好的关系。

销易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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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说明

销易达业务是指,作为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卖方),为扩大销售、加速资金回笼,对卖方认可的下游经销商(即买方)提供授信支持,并在同意于买方未按期偿还融资本息时承担还款责任的前提下,中国银行全额占用卖方的授信额度为买方提供融资,融资款项用于买方向卖方支付货款。

产品功能

1、帮助作为核心企业的卖方扩大销售,减少应收账款,优化财务报表;

2、通过对核心企业的责任捆绑,向下游买方提供融资便利,缓解资金压力。

适用客户

1、需要扩大销售,减少应收账款,对下游经销商有一定管理,且愿意为下游经销商向中国银行承担还款责任的供应链核心企业;

2、核心企业下游经销商多为缺少不动产抵押和第三方担保的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合作紧密,自身存在较为迫切的资金需求。

申请条件

1、基础交易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可提供合同、税务发票、运输单据等基础交易材料;

2、买方是卖方的主要下游客户,并与卖方保持长期稳定的业务往来关系;

3、卖方资质优良,财务、经营情况良好,在我行核有授信额度,同时在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达到我行相关准入标准;

4、融资期限与销售资金回笼期限相匹配,最长不超过180天。

业务流程

1、中国银行与买卖双方签订《销易达业务合作协议》;

2、买方提交《销易达业务融资申请书》及贸易背景资料;

3、卖方提交《销易达业务风险承担函》,承诺在买方融资逾期时承担还款责任;

4、中国银行全额占用卖方的授信额度,为买方办理融资;

5、融资到期,买方正常还款,业务终了。

案例

A公司是国内知名的运动休闲服装生产企业,主要通过分散在全国各地的经销商进行销售。A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对财务报表的要求较高,希望压缩其应收账款;下游经销商由于自身实力一般,通过传统方式较难获得银行融资,资金压力较大,限制了进货规模,不利于扩大销售。

中国银行向A公司及其经销商推介了销易达产品,并为A公司及其经销商设计解决方案如下:

1A公司、经销商与我行签署三方协议,约定A公司同意买方占用其额度,且A公司愿意在经销商未按时归还我行融资时承担还款责任;

2)由经销商提出融资申请,并提交基础交易合同复印件及其它我行认为必要的业务文件;

3)我行审核贸易合同、第三方单据(包括但不限于如货运单据等)等交易文件,核实买卖双方的交易背景;

4)我行与经销商签订融资合同,将融资款项根据经销商的授权直接支付给A公司;

5)融资到期,经销商正常偿还融资,业务终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0cafa3f9ec630b1c59eef8c75fbfc77da3699748.html

《中国银行主要信贷产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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