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党费收缴制度(精华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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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收缴制度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必须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党组织在计算交纳党费基数时,必须严肃认真,严格执行规定,做到准确无误。
二、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党费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特殊情况,经支部同意可委托他人代交。
三、严格专人收缴党费。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本支部党员党费的收缴。
四、党员增加工资后,以新工资为基数,重新按比例交纳党费。六、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七、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八、党费收缴标准:
1.各类人员交纳党费工资基数: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津贴+理论绩效
2.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

1%5000元以上至10000(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174973952e2524de518964bcf84b9d529ea2c1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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