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模板】

发布时间:2021-03-0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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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 2015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现将本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本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24名成员。管委会审议通过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秦皇岛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9个科室,下设昌黎、卢龙、青龙、抚宁4个管理部。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分支机构营业地点、时间及电话
机构名称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抚宁管理部
抚宁县抚宁镇长征路金山新园12
昌黎管理部
昌黎县昌黎镇东大市场公安分局东行50
地点
海港区红旗路106
营业时间 8:30-12:00 13:30-5:30 8:30-12:00 13:30-5:30 8:30-12:00 13:30-5:30 ******** ******** ******** 咨询电话
12329
卢龙管理部
卢龙县卢龙镇永安路(卢龙大酒店东行1508:30-12:00 13:30-5:30 8:30-12:00 13:30-5:30 8:30-12:00 13:30-5:30 8:30-12:00 13:30-5:30 8:30-12:00 13:30-5:30 ******** 青龙管理部
青龙县青龙镇滨河路山水雅园小区对面
******** 山海关办理处
山海关关城南路48 建行山海关支行
******** 北戴河办理处
北戴河海宁路74 建行北戴河支行
******** 道南办理处
光明路52 建行港口支行
******** 网站: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网址:****** 微信服务号:qhdszfgjj 服务热线:12329 网上服务:信息查询、政策咨询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共计3家,比上年新增0家。全年实缴单位3459家,实缴职工27.83万人,缴存30.41 亿元,同比增长15 %。当年新开户单位117, 新开户职工0.18万人,净增单位-327家,净增职工-0.61万人(由于管理信息系统升级进行账户清理造成净增单位和净增职工减少。截至 2015年底,缴存总206.53亿元,缴存余额87.6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7%10%
(二)提取全年提取22.38亿元,提取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73%,比上年同期增加21个百分点。截至2015年底,提取总额118.84亿元,同比增长23%
(三)个人住房贷款:本市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
万元,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共计4家,比上年新增0家。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0.6489万笔21.02 亿元,同比增长38%67.7 %回收个人住房贷款 6.09亿元。截至 2015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5.1543万笔111.82亿元,贷款余额72.12亿元,同比增长14%23%26.1%。个人住房贷款率为82%,比上年同期增加10 个百分点。
(四)资金存储:截至 2015年底,全市结余资金存款 17.83亿元。其中,活期1.07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7.07 亿元,1年以上定期 8.99亿元,协定存款0.70亿元。
(五)其他:截至2015年底,资金运用率82%,比上年同期增加10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业务收入,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 33928.29万元,同比增长1.5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8188.3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25739.98 万元。
(二)业务支出:全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8358.80万元,同比降低43.99 %。其中缴存职工账户余额的利息支出6928.82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785.16 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 643.50万元,其他支出1.32万元。
(三)增值收益:全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25569.48万元,同比增长77%。增值收益率3.06%,比上年同期增加6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全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492.29 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892.18万元,上交财政管理费用
1892.1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22185.01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22185.01万元。截至 2015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211.66万元,累计上缴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82573.72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全年,管理费用支出1381.73万元,同比降低7 %。其中,人员经费894.32万元,公用经费 159.62万元,专项经费327.7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5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 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7211.66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1%
(二)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截至2015年底,无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2.14%15%(由于管理信息系统升级进行账户清理造成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增长率下降)。缴存职工的构成情况:
按单位性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1%,国有企业占 20 %,外商投资企业占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13%,其他占5.87 %
按收入水平,低收入群体占23%,中等收入群体占76%高收入群体占1%

(二)提取业务:全年提取住房公积金7.8万笔22.38亿元。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65.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0 %租赁住房占0.1%,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34.9 %(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9 %,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 0.4%,其他占9.5%
(三)个人住房贷款:全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3.94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6.7 %,比上年同期增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4300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以下占27.86%90-144(含)㎡占68.50%144㎡以上占3.64%新房占81.27%二手房占15.25%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55.20 %,中等收入群体占42.29%,高收入群体占2.51 %
(四)住房贡献率: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7%比上年同期增加20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实行一年一核,审核依据为秦皇岛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河北省政府公布的各县区最低工资标准和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基本缴存比例。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最高不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在岗职
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财政拨款单位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为单位12%个人6%企业根据经营状况可参照财政拨款单位确定缴存比例执行,最低缴存比例为单位10%个人6%最高缴存比例为单位15%,个人10%19981215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缴存比例最高可为25%、个人比例10%
2.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通知, 2015年公积金贷款利率四次下调,我中心均严格按照规定执行。315年期以内(含5年)贷款利率降至3.50%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降至4.00%;5115年期以内(含5年)贷款利率降至3.25%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降至3.75%;6285年期以内(含5年)贷款利率降至3.00%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降至3.50%;8265年期以内(含5年)贷款利率降至2.75%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降至3.25%
3.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情况; 2015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每户40元调整为60万元。
4.当年发放异地贷款情况
2015年发放异地贷款765笔,贷款金额26775万元。 5.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2015年中心积极配合国家的房地产政策,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多次进行合理调整并认真贯彻执行。一是调整首付比例(秦公积金〔201510号)。购新房首付比例由30%降至20%(二手房为30%。二是提高贷款额度(秦公积金201510号)。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由40万元调整为
60万,第二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上浮。三是推进异地贷款业务(秦公积金〔201510号)。开展了京、津两市及河北省其他地市职工到我市购房贷款业务(不限户口)。四是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包括子女购房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秦公积金〔201514号)、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秦公积金〔201513号)、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秦公积金〔201530号)、职工全款购买90(含)以下首套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秦公积金201529号)。五是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网上备案合同(秦公积金〔201515号)
6.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综合服务平台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
1创新服务举措。增加服务设施建设投入,改造了2业务服务大厅,增设了8个服务窗口,推行了科长带班制度,申请资料提前预审,集体业务预约办理,特殊情况上门服务,开通双休日绿色通道一系列便民举措,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2)延伸服务领域。积极与经办银行协作,依托银行服务网点在山海关区、北戴河区、道南成立了3个公积金业务办理处,极大的方便了职工群众。
3)推进信息化服务。以建设新信息管理系统作为重要抓手,大力推进信息化服务,20158月住房公积金业务新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同时,中心依托信息管理系统,积极打造信息化服务平台。启用网上业务大厅,开展网上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和投诉举报等业务,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开通12329服务热线,为缴存职工提
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业务办理、投诉受理等人工和语音服务,推进服务窗口前移;启用微信服务平台,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账户信息查询和互动交流服务,切实提高公积金使用便捷度,满足缴存职工多方位的服务需求。
7.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15年无行政处罚案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件。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328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18c4db025284b73f242336c1eb91a37f01132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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