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法人客户信贷准入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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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法人客户信贷准入管理的通知
各二级分行、省行营业部:
为进一步加强法人客户信贷准入管理,调整优化信贷结构,防控信用风险,促进信贷业务持续、健康和有效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分类指导,努力做好法人客户信贷准入管理工作。(一)客户信贷准入是实现信贷结构调整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信贷业务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手段,更是防控信用风险的关键所在。各行要高度重视,当前形势下,更要深刻认识加强客户信贷准入对强化信贷基础管理、调整优化信贷结构、防范化解信用风险和促进信贷业务有效发展的积极意义。
(二)信贷调查、审查人员要全面掌握信贷准入相关规定,把握客户核心优势和实质性风险,在客户评级时就应统筹考虑授信和用信,条件成熟的可实行客户评级、分类、授信和用信一次调查、一次审查、一次审批,或按照评级、分类、授信和用信要求一次性全面、深入完成调查,再分别按流程和权限审查审批,避免多次重复调查,切实把好客户信贷准入关,提高信贷业务运作效率。
(三)本通知旨在建立科学、高效、规范的客户准入筛选机制,针对当前我行中小及民营企业业务发展情况和风险现状,自2016年起,在执行总省行相关规章制度、行业信贷政策和准入标准的前提下,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新增客户和新增信用一律按本通知执行,总省行相关规章制度、行业信贷政策和准入标准规定严于本通知的,

其规定。总行确定的行业重点客户、总省行核心客户、事业法人客户、固定资产贷款以及小企业简式快速贷款客户可参考本通知执行。(四)加强信贷业务真实性调查,切实提高防假治假能力。信贷业务真实性是信用风险管理的基石和生命线。各行在信贷业务办理过程中,任何时候都必须把信贷业务真实性作为信贷决策的前提,规范信贷业务各环节操作,提高信贷业务调查及审贷质量,不断增强防假治假能力。信贷调查要严格按规定履行调查职责,突出真实性核查,不走过场、不打折扣地做好现场调查,不得将信贷调查环节变为简单收集客户信贷资料的过程。为进一步规范调
查行为,确保现场调查能真正掌握到客户真实情况,省行统一制定《现场走访客户调查表》模版(见附件1),作为法人客户现场调查最基本的标准化要求。客户经理在现场走访客户时,要做到“三要、三查、七见、九分析”,全面分析客户实际经营情况、资产负债结构、盈利模式、结算方式、关联交易、真实用信需求等。对于行业特征明显的客户,要突出调查的关键点,对区域内较为集中的行业客户,要掌握行业客户普遍情况,将客户与同行业客户进行对照分析。各行在评级、客户准入、授用信的调查中要认真落实客户调查分析的要求,全面、准确地了解客户生产经营及财务情况,严防实质性风险。
二、加强客户评级管理,严把评级准入关评级是信贷准入的第一道关口,对有效识别和防控信用风险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各行要高度重视评级调查,评级调查时要一次性全面深入掌握客户信息,真实反映客户经营及风险状况。评级调查和审查应重点揭示以下内容:

(一)评级范围。本通知评级准入适用对象为除总行确定的行业重点客户、总省行核心客户、事业法人客户、小企业简式快速贷款客户及项目法人外的新客户。新准入的客户原则上具有2个(含)以上完整会计年度的持续经营经历;主业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50%及以上);在主营区域市场处于中上游地位、具有一定的核心竞争优势、发展前景好;与我行合作及贡献度看好;整体风险可控。(二)严格客户财务数据核查,保证定量评价客观真实。一是评级调查人员要认真调查并收集客户基础信息资料,现场核实客户财务年报信息,重点核查存货、固定资产、应收款项、应付款项、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经营性现金流等主要财务信息,确认“账实相符”并提供相应明细(至少前5位)及主要固定资产权属证明或购置发票;对企业负债中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主要负债(原则上占净资产的20%以上的)要联系交易对手核实;对企业销售收入,要分析收入构成并提供主要收入来源客户名单(至少前5位)明确主营业务,并核查客户所属国标行业分类和农行行业分类是否准确;对企业资产、负债和收入较上期变动超过10%的,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为负值的要详细分析说明原因。同时需在调查报告中说明财务数据核实的方法,确认账实相符、收入与经营规模匹配等信息真实、有效。二是评级审查人员要依据评级调查上传的档案资料、通过内外部系统和信息渠道多方获取信息,对客户财务信息进行分析判断,验证调查人员履职情况。三是通过财务信息与其经营情况对比,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科目数据偏差率大于20%(含)的客户不得采信其财务数据发

起评级。
(三)挖掘客户非财务信息,判断主营业务和核心优势,确保定性评价科学合理。一是核查客户证照、经营范围、股权结构、主要经营情况及关联企业情况,掌握客户与实际控制人经营是否合法、正常。二是通过收集客户与上下游企业资金往来信息和市场同类企业经营情况,查阅客户以往纳税、水电费缴纳、员工工资发放等现金流水情况,分析判断其收入是否真实可信。三是深入客户经营区域广泛收集客户公司治理、市场地位、发展前景、管理水平等定性指标评判所需的原始资料,通过查阅公开信息和现场访谈,掌握客户管理理念、生产经营历史、当前及未来发展规划,综合判断客户可持续经营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对具有核心竞争优势、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50%以上)的客户给予评级准入;对不具有竞争优势、主营业务不突出、发展前景不乐观的客户要审慎介入;对拟用信1000万元及以下、预测未来贡献度差且合作深度较低的客户,原则上不认定为A+(含)级以上,防止高等级客户违约。调查人员要在财务和非财务因素调查的基础上,对客户进行总体分析判断,得出评级调查结论,按照模板(见附件2)形成调查报告,报告内容不得缺失,若有特殊情况必须说明理由,否则不得发起评级提交审查环节。审查人员需对调查情况进行对比分析、相互验证,准确把握客户核心优势和实质性风险,确保评级结果准确、客观反映客户经营状况和违约风险。三、强化授信管理,严把授信准入关授信管理是我行集中控制客户信用风险的重要手段。授信调查要在评级调查基础上进行,若评级

时已对客户进行全面、深入调查,且间隔时间在6个月以内、客户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可直接采用评级调查情况,以提高效率,切忌多次重复调查。除按前述要求对客户财务和非财务因素进行分析外,授信调查和审查应重点揭示以下内容:
(一)强化客户授信用途调查和审核。通过查阅证明授信用途的交易合同原件相关要素、交易内容以及与合同对应的票据、物流和现金流是否相匹配,并通过对库房、货场以及交易对手的现场核查,确认贸易背景真实有效;明确授信具体用途,根据企业主营业务规模、流动资产占用情况、资金流状况等,分析判断授信用途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我行授信只限用于企业主营业务。
(二)加强客户关联关系调查。充分应用C3“集团与关联客户分析系统”、征信系统、银码系统、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核查借款企业和出资人有资金往来的企业和个人,分析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防止隐性关联客户多头融资、隐性担保等。调查和审查必须全面、准确反映客户关联关系和C3“集团与关联客户分析系统”查询情况。
(三)加强客户资信调查。除查阅企业和主要管理人员征信报告外,应关注企业和出资人民间借贷、对外担保情况,了解同业授信策略、授用信条件,认真审核企业授用信前一段时期内在各家金融机构的融资变化情况,分析融资规模及变化趋势与其经营发展是否匹配,核查确认企业和主要管理人员实际用信和担保情况,明确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企业在我行及他行用信和担保明细。通过相关法院

信息系统,查询借款人、主要关联企业、担保人、借款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涉诉情况,如立案、诉讼、执行等信息。
(四)审慎核定客户授信额度。核定客户授信额度时,除分析客户经营规模、整体负债、收入利润、还款能力和测算授信额度理论值、营运资金缺口外,还要充分考虑经济环境、行业发展前景、企业发展趋势等,审慎判断客户收入规模增长幅度的合理性和实际资金需求,合理核定客户授信额度。原则上我行对客户的授信额度加该客户在其他金融机构短期融资总额不超过其上年主营业务收入的50%。调查人员按照模板(见附件3)形成调查报告;审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调查内容,并按上述审查重点和审查职责形成审查报告。四、加强用信管理,严把用信准入关用信管理是识别、控制和防范信用业务风险的关键环节。用信调查和审查应重点揭示以下内容:(一)强化用信真实性调查和审查。用信时要严格按照信贷管理制度和单项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进行调查、审查和审批,严格落实授信管控要求,不得随意修改已经审批的授信方案或在用信环节不予落实。结合评级和授信环节相关内容和信息,重点关注相关内容和信息的衔接一致及变化情况,不得因授信已审批而放松用信管理。明确用信具体用途,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商品市场、上下游客户以及企业主营业务、产品成本等分析,判断其市场竞争力、申请用信是否用于其主营业务以及用途是否真实合理。
(二)制定科学合理的用信方案。加强对客户所处行业走势、可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和还款资金来源稳定性分析,确保第一还款来源

明确、稳定和充足。根据客户生产经营性质、可用于还款现金流以及生产、销售和货款回笼周期等,确定合理的用信品种、单笔用信额度和期限等,防止品种、金额和期限错配造成风险隐患。
(三)加强担保准入管理。用信时优先选择地理位置优越、易变现的县级以上城市房地产抵押担保,认真做好押品价值评估审核和评估确认,对采用外部评估的,不可简单采信外部评估结果,要按照我行相关规定审慎、合理确定押品价值,确保押品价值能够全面覆盖我行信用风险。
(四)充分运用贷后管理成果防控用信风险。在新增用信调查、审查中要查阅客户贷后管理档案,对贷后监管检查中发现的客户重大事项和效益下滑、资金异动、押品贬值等风险信号进行认真分析,多方求证,对确属客户经营恶化、违约风险增加的,要停止新增用信,并采取调整客户分类、压缩授用信规模、补充担保等措施,保证我行信贷资产安全。
五、强化主动营销,切实提高运作效率在严格准入的同时,各行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对当地的优势企业和纳税信用A级企业要逐户主动拜访,加大对优质客户的主动营销力度。在坚持信贷经营管理基本机理前提下,以贷款偿还可能性做为分析核心,关注实质风险,可能优化流程。各部门、各环节按照各自职责尽职履责,加强沟通协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对优质客户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促进中小及民营企业信贷业务健康有效发展。
六、加大督导考核力度,确保准入规定有效贯彻落实

(一)自2016年4月1日起,本通知范围内的客户准入必须严格按通知要求进行调查、审查和审批,否则下一环节不得受理,并视同违规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二)自2016年2季度起,省行将各行信贷准入执行情况纳入信贷管理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按季进行考核评价和通报。(三)省行公司、机构、三农等客户部门要督导条线抓好培训落实,切实提高条线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省行将通过在线监测、现场检查等手段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各行要组织信贷人员认真学习,按通知要求做好培训工作,确保准入管理的各项规定得到准确、规范的贯彻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7ac71b58e9951e79a8927a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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