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促进统筹城乡发展,搞活地方经济,增加村民收入。乙方将甲方土地流转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1、流转土地面积:流转土地面积以生产组划拨面积为准。面积 亩。
2、流转日期:流转土地时间从 2013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10日止。
3、流转土地方法及粮食补偿时间
1、乙方在使用土地进场前对甲方的附作物(树木等)做一次性补偿,对2013年青苗提前补偿。
2、乙方从2014年开始对甲方只进行粮食补偿,补偿方式按每亩1200斤黄谷,以当年市场价格计算赔付给甲方。
3、乙方在每年的3月10日前将当年的粮食补偿费付给甲方。
4、乙方流转甲方土地后,可以引进业主经营,主要从事水产养殖等多种经营,根据需要,在流转土地的范围内可以改变土地原貌,可以建临时看守房屋综合利用。
5、乙方流转甲方土地期间如遇国家征用土地。流转土地范围内的构筑物和建筑物、附作物等财产的赔偿费归乙方所有。本流转土地的土地赔偿费归甲方所有。
6、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协议,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村和旭阳镇各备案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生产组: (盖章)
村民委员会监证: (盖章)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7e117085ebfc77da26925c52cc58bd63186938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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