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博士研究生引进待遇
一、科研启动费
1.科研启动费主要按其论文质量和数量决定。论文限攻读博士学位或博士后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并有检索报告的论文。应聘人员提供的论文统计截止时间为签订就业协议时。
2.计算办法见附件
二、安家费与租房补贴
1.国内博士、博士后税前22万,海外(含境外)博士、博士后27万。上岗后即发放1/2,剩余部分按5年逐年发放。
2.为新引进的博士安排人才公寓一套(已装修,按山西农谷人才公寓管理办法执行)。
3.根据山西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实施办法(实行)》的通知,在学校引进待遇的基础上,由省财政给予优秀博士生一次性生活补助10万元,科研经费不低于5万元。
三、若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项,可获评“晋农新秀”,每年发2万元“晋农新秀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博士配偶及子女
引进博士的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的,博士在校工作期间,经过双向选择,学校可按人事代理形式为其安排工作。考核合格,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我校正式在编人员计发。配偶学历为本科及以下,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按劳务派遣形式安排工作。
安排子女在附属学校入园入学(九年一贯制)。
太谷三中(初中)10余年蝉联晋中市中考第一,太谷中学(高中)系山西省首批重点中学。
五、“一事一议”引进方式
学校对海外博士、科研业绩突出博士、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优势特色科研领域、重点科研团队和平台急需人才按“一人一议”、“一事一议”研究确定。可享受年薪制,也可柔性引进。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386bfe4ba68a98271fe910ef12d2af90342a8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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