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晓庄学院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纲要

发布时间: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南京晓庄学院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纲要
为进一步落实《南京晓庄学院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方案》推动我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顺利开展,实现专业认证预定目标,结合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纲要。
一、认证理念
认证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为基本理念。学生中心,强调遵循师范生成长成才规律,以师范生为中心配置教育资源、组织课程和实施教学;产出导向,强调以师范生的学习效果为导向,对照师范毕业生核心能力素质要求,评价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改进,强调对师范类专业教学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教学改进,推动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二、认证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坚持育人为本,突出认证导向,把学生发展作为专业建设和专业认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师范类专业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人才观、质量观,正确处理专业发展与学生发展、硬件建设与内涵建设、规范管理与创新管理、内部保障与外部保障等各种关系。
(二)规范性原则。贯彻国家和我省既定的现代化建设、标


9


准化办学、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引导二级学院夯实师范专业教育的基础,规范并完善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实施、队伍建设、评价制度,主动建构自我发展、自我监控、自我评价、自我改进的质量保障机制。同时,坚持认证标准,严格认证程序,把好质量底线。
(三)发展性原则。充分体现“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发展”的宗旨,既有科学规范的基本要求,又有自主开放的发展空间,鼓励二级学院不断优化专业发展思路、发挥专业优势、注重培养成效,持续激发专业特色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学生全面发展的内生动力,促进师范类专业在原有基础上的提高、进步和发展。
(四)创新性原则。基于专业资质认证和教师教育质量评价的新趋势、新思维、新技术,既促进师范类专业的基础建设,又助推师范类专业的特色发展,引领有关学院通过培养模式、课程实施、质量评价等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师范类专业建设水平和师范生培养质量。
三、认证标准
(一)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试行)的通知》(苏教师[2015]20号)和《省教育评估院关于

9



印发<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测评细则>(试行)的通知》(苏教评[2015]19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江苏省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江苏省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江苏省中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及其相应测评细则,并以此作为我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及艺体教育专业管理和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
(二)专业认证标准均由6个一级指标、25个二级指标构成,并有相应的测评细则和专业剖析重点。二级指标达成度的评定实行等级制,分ABC三等。依据测评细则要求,二级指标各测评点全部达到要求的为A,有测评点未完全达标的为B,各测评点均未完全达标或存在测评细则特指严重问题的为C
(三)综合结论分为三级:1通过认证:专业质量符合《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90%以上的,即B3C=02)有条件通过认证:专业质量在某些方面(20%以下指标)存在问题的,即B+C5C13)不通过认证:专业质量存在较严重问题的,B+C5C2
(四)按照教育部《认证工作办法(试行)》和省教育厅文件规定,认证结论为“通过认证”的专业自最终确认认证结论发布日起,有效期为6年。对“有条件通过认证”的专业予以警示


9


并限期(三年内)整改,“未通过认证”或逾期未申请认证的专业调整或停止招生。
四、认证程序
根据工作需要,我校认证工作分为自评自建、正式认证和持续改进三个阶段,具体程序如下:
(一)自评自建阶段
1.专业建设。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我校各师范专业随即进入集中专业建设环节。各师范专业应认真学习和研究相应的认证标准和测评细则,并以此全面自评、重点剖析,列出问题清单,明确重点项目,集中开展建设。
2.全面准备。根据学校认证工作进度安排,各师范专业应在接受正式认证前全面自动认真准备工作,主要是按照认证工作要求,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专业自评报告、采集基础数据、整理支撑材料和做好现场考察的其他准备工作。
3.校内自评。组织学校认证工作领导小组于规定提交《自评报告》时间前3个月,到准备接受正式认证专业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时间为1个工作日,考察内容为自评报告、自评说明、数据核查、支撑材料与现场考察准备工作审查,考察后领导小组成员按照既定分工就所负责内容交流意见。自评说明人为专业负责

9



人。
4.集中完善。各二级学院及其师范专业根据学校认证工作领导小组的反馈意见,利用提交《自评报告》前的2个月进行集中整改和完善,重点为自评报告、自评说明、数据核查、支撑材料与现场考察准备工作。
(二)正式认证阶段
1.学校申请。学校根据统一规划,指导专业在全面自评、重点剖析的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并于规定时间内提交省教育评估院。
2.材料评审。省教育评估院组织专家组对申请认证专业的《自评报告》和基础数据进行审阅。基本达到《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要求的专业,书面通知进入现场考查程序。
3.现场考查。现场考查时间一般为3个工作日。程序包括专家组预备会议、自评说明、数据核查、专业剖析(课堂教学观摩、学生活动考察、专业能力测评、实验实训实习考察、师生访谈与满意度调查)、意见交换。
4.认证报告。专家组起草《认证报告》经项目组和评估院审定后,在现场考查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反馈。
5.审定认证结论并公示。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审议认证


9


工作,审定认证结论,并通过门户网站公示认证结果。
6.省教育厅审定专业认证结论,报送国家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并书面通知有关学校。
(三)持续改进阶段
已接受认证专业和所在二级学院应对照《专业认证标准》针对《认证报告》提出的问题与建议,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和整改重点,进行持续改进、重点建设,不断促进专业自省,加强专业内涵建设,推动专业特色发展,提升师范生培养水平。相关专业应及时总结本专业建设方面的新进展、新成效,每两年向学校认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一次改进报告,经学校认证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省教育厅。

南京晓庄学院
2018420


9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ad99cff1cd9ad51f01dc281e53a580217fc50d9.html

《南京晓庄学院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纲要.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