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醉驾2019年新的规定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0-06-12 02:46:25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最高院关于醉驾2019年新的规定是怎样的?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大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驶交通违章行为之一,简称醉驾。

  醉驾是一种极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因素,此时,不仅他人的人身会受到侵害,车辆也会有损伤,为了减少甚至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我国最高院制定了醉驾的处罚规定,以此来限制驾驶员的行为,那么,根据法律规范,最高院关于醉驾2018年新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最高院关于醉驾2018年新的规定是怎样的?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大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驶交通违章行为之一,简称醉驾。

  二、醉驾要判刑吗?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需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因此,只要是机动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并且开车上路的,那么就能够依法判刑。

  三、2015年醉驾怎样处罚?

  ()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可以看出,醉驾的判定是根据驾驶员血液中酒精的浓度来确定的,只要每100毫升之中,酒精浓度高达80%的,就可以认定为醉驾,此时,该驾驶员需要在交通事故之中,承担主要的罪责。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2a8ba5fbdeb19e8b8f67c1cfad6195f302be809.html

《最高院关于醉驾2019年新的规定是怎样的?.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