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14级本科生开办双学位班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武汉轻工大学副修学位、辅修专业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2014级本科学生中开设“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类” (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行政管理”、“广告学”、“英语”等七个专业的双学位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读条件
1、申请参加双学位学习的学生必须是具有我校学籍的2014级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
2、学生在前三个学期主修专业课程学习中经重修取得的学分不超过10学分。
3、累计学分达到主修专业培养计划规定时段内的学分要求,且核心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相关学士学位门类授予要求(理学、工学、农学门类专业在1.5及以上,经济学、管理学门类专业在1.7及以上,文学门类专业在2.0及以上)。
4、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学兼优,身体健康,未受过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
5、主修专业修读无欠费,且能一次性交清双学位学费。
6、符合“跨学科门类修读学位”的要求。
二、学生申请程序
1、学生到学校教务处网站→本科教学→培养方案查询各专业招生简章、专业介绍及教学计划,填写《双学位申请表》,于5月11日前交所在学院办公室。申请时最多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
2、各学院按《武汉轻工大学副修学位、辅修专业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本通知精神,在5月12-13日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3、各学院将审核后的《学生名单汇总表》及学生报名《申请表》报教务处。教务处在5月16-17日复审及调整专业。教务处按各专业报名学生前三学期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序,对学生专业志愿进行审核、调剂。
4、原则上各专业招生人数不超过100人。
5、教务处将审核通过后的学生名单在5月20日予以公布。
三、专业教学计划及学位授予类别
由开办学院制定专业介绍及教学计划,于4月29日前报学校教务处,经审核后统一上网,供学生查询(教务处网站→本科教学→培养方案,网址:http://jwc.wupu.edu.cn/ bkjx_3.asp)。修读双学位学生的校选课学分要求可降至6学分。
各专业学位授予类别为:
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和旅游管理) 管理学
广告学 文学
行政管理 管理学
英语 文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管理学
四、缴费时间
本届双学位班学费标准为3000元/人。经教务处审核通过的学生应于5月31日前到财务处交费。教务处将根据财务处提供的已缴纳费用的学生名单统一汇总,分别交承办的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和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五、证书发放
在规定时间内修读双学位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并取得25学分以上,但未取得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者,可获得辅修专业证书;取得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经论文答辩合格,且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双学位证书。
六、教学安排
第二学年暑假、第三学年及暑假、第四学年第一学期安排课程教学,具体上课安排另行通知。
附表一:2016年双学位申请表
附表二:修读双学位学生报名汇总表
教务处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表一:
武汉轻工大学2016年双学位申请表
附表二:
修读双学位学生报名汇总表
学院:
*本表上报时请附Excel电子文档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9b7c3db3d1ec5da50e2524de518964bce84d21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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