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市区普通中学借读管理的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9-03-09 06:46:4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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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芜湖市区普通中学借读管理的暂行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学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安徽省全日制普通中学学籍管理规定》,创设普通中学良好的教学秩序,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全面推行素质教育,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关于普通初中借读规定

    初中阶段继续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校际间一律取消“市区初中生跨校借读制度”,各类学校(含厂办、民办、私立和中外合作学校)均不得擅自接收易校就读的学生,易校就读须按《安徽省全日制普通中学学籍管理规定》的转学(转入和转出)的程序予以办理,未经市教委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扩招班级,扩招学生,否则不予批准学籍,初中毕业时不得享受省市重点高中分配指标的资格。

    对外地市户口的要求在我市市区初中借读的学生,由家长向借读学校提交申请报告,并出示相关户籍证明,及盖有外地字样的义教卡,经定后报区、市教委审批,但须另交借读费。

二、关于普通高中借读的规定

普通高中间的跨校借读必须按照以下规定,认真执行:

(一)关于省市重点高中借读规定

1、审批程序

    要求在重点高中借读的学生必须首先取得普通高中的正式学籍,学生必须分别向学籍所在学校和借读学校提出书面借读申请报告(报告中要注明学生参加普通高中招生考准考证号码、原毕业学校、现学籍所在学校和普通高招生考各科考试成绩及总分等),借读学校研究同意后,出具接收借读的意见书,经学籍所在学校研究同意借读申请后,开具相关的借读证明,并上报市教委主管部门审批。市教委将根据学籍所在学校和借读学校的班级数和学生数的基本情况,借读有关程序的规范性及申办手续的完备性,严格把关,严格审批。

    办理普通高中借读手续必须在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内集中进行(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2、限额规定

    市教委将继续加强对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管理,坚持实行“总量控制,统一计划,择优录取,严把学籍”的原则,各校要认真执行学籍管理规定,认真执行《芜湖市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八要,八不准”)关于“普通中小学教学班一般控制在省规定的范围内(最高不超过54人)”的规定,严格控制借读生数额,严格控制班额。未经市教委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扩招班级,扩大学额,否则不予批准学籍,不予建立普通高中毕业会考籍,学生不得参加安徽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

(二)关于一般普通高中借读规定

    一般普通高中校际间原则上不实行借读制度,特殊情况,经市教委同意后将比照省市重点高中借读生管理规定执行。

(三)关于借读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为确保普通高中的教育质量,各类学校均应根据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情况及各校录取分数线,研定因特殊原因要求到省市重点高中借读学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并上报市教委审定后执行。

附:《芜湖市普通高中借读审批意见书》

    《芜湖市普通高中借读学生审批表》 

 

芜湖市教育委员会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0690cb5f121dd36a32d825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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