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缓考申请表
注:1、学生申请缓考至少应在该门课程考试前一周报教务处。
2、此表一式四份,教务处、系学工办、系教学秘书、任课教师各存留一份。
3、学生因病办理缓考,需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医生诊断证明。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3fe9fc06429647d27284b73f242336c1fb9306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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