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处理

发布时间:2020-07-15 00:18:1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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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那些事

相信很多人并不知道自己签署的《劳动合同》到期还会涉及到补偿问题吧。多数情况下,在《劳动合同》到期前都会收到来自公司HR的《劳动合同》到期续签或不续签的通知,大家是怎么处理的呢?

其实,《劳动合同》到期续签与不续签还是存在很多法律层面问题,那请跟随我一起了解一下吧~

首先,对《劳动合同》到期续签/不续签通知给大家普及一下,针对这份通知《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并没有明确载明公司需要提前多久通知员工,只要在《劳动合同》到期前,公司发正式的书面通知给到《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的员工即可,并不限定是必须提前30天。当然,很多企业会在拟定的《劳动合同》中载明提前多久通知。

回归主题继续我们的《劳动合同》到期处理问题,主要会出现几种情况:《劳动合同》到期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延期续签,《劳动合同》的合同期已过公司提出不续签

第一,《劳动合同》到期公司续签

正常情况下,在《劳动合同》到期前公司的HR会发书面的续签通知,对续签《劳动合同》及薪酬福利,岗位情况等进行载明,并告知员工要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是否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并告知如果员工超过规定时间未反馈的,将被视为员工不同意续签。这样的操作流程一般是没有问题的。

作为员工,如果希望继续任职在公司的话还是应该积极配合HR的工作,及时反馈是否续签。

但是,同意续签的同时要注意:

1. 续签《劳动合同》条款是否与前《劳动合同》一致,如:工作地点,薪酬待遇,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等,要及时检查与自己利益相关的条款内容。如出现不一致及时与HR及部门领导沟通确认。

2. 如出现薪酬待遇降低,工作地点变更,岗位职级变得等情况,此时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可能存在改变《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让员工自己主动放弃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可能公司本意是不想与员工续签的,但是迫于政策规定,期望员工自己不同意续签,这样公司就不会承担补偿金风险。作为劳动者,面对公司提出的此类不合理条款,首先要应敢于提出异议并明确表明自己的态度,并积极与公司HR进行沟通协商。其次,以公司业务发展状况,规章制度规定,本人工作绩效表现等为依据,对公司提出的不合理条款提出质疑沟通过程中,建议保存好书面的沟通反馈记录。如公司坚持原有的条款,员工因公司的不合理条款导致的不续签合同行为,也将视为公司不续签合同的行为。

3. 《劳动合同》续约时,公司不得再次约定试用期。员工在公司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4. 如不存在上述问题,对《劳动合同》条款也无异议,可继续与公司续签。

第二,《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

如在《劳动合同》到期前收到来自HR的关于《劳动合同》不续签的通知,请先考虑清楚自己的职业定位,是否继续愿意留在公司任职。如果已有其他职业打算,还是需要及时回复公司HR不续签意向,以便双方做好离职手续准备。

如果经过深思熟虑,想要继续留在公司,此时需要跟部门领导及HR进行沟通,并给出书面继续想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意向。如最终沟通的结果,仍是公司不同意续签,此时请及时与HR书面确认相关离职事宜:离职流程,离职文件,离职补偿等事项。如无特殊情况,公司提出不续约,员工本人期望续约的,公司要给与经济补偿金。补偿金标准如下: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值得提醒的:

劳动法在保护每位劳动者,劳动者也应尊重劳动法及用人单位。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在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同时,绝不能滥用法律做出违法职业道德的行为。否则可能会给你的职业生涯带来很严重的影响。

第三,《劳动合同》延期续签

大家也会遇到这种情况,《劳动合同》到期了没有收到HR或公司任何关于的《劳动合同》到期通知,不确定过期的《劳动合同》是否继续有效,在这里告诉大家,《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自动延续。双方同意续约的,用人单位在终止之日一个月之内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满一个月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终止之日起的次月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停止支付双倍工资。

当然,一般公司也会在员工入职时签署的《劳动合同》中载明关于《劳动合同》到期续签通知的信息,大家还是要及时关注下《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如载明员工也有义务提出《劳动合同》是否续签的申请,员工到期未提出续签申请,可能会被视为员工不同意续签哦~

第四,《劳动合同》期已过公司提出不续签

针对此问题(排除上述提到的情况),因公司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期限已过,公司已没有合法依据提出不续签了,此时提出不续签属于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范畴。经济补偿/赔偿方式也是不同的。

会涉及到违法辞退或合法辞退,标准是N还是2N了。此部分内容我们将在后续文章中给大家详细介绍。

第五,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虽说公司可以与员工签署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面对员工不胜任,严重违纪等符合解除劳动合同范畴的行为时,公司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不管是续签还是不续签《劳动合同》都是希望大家在处理劳动关系问题上能合理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好公民,好职员(*^_^*)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4d8997f50d380eb6294dd88d0d233d4b04e3f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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