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

发布时间:2023-04-16 00:01:38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
内蒙古工业大学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
一总则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关键环节。为促进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快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创新拔尖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为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联考MBA复试规则由MBA教育中心根据本复试办法制定,并报研究生学院后另行通知。
第一条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学科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第二条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第三条各学科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1,生源充分的学科能适当扩大参加复试人数比例。
第四条各学院可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具情况,制定符合本单位学科特点的复试标准和办法,并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第五条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各学院必须及时将复试要求、复安排等信息在学院网站或学院公告栏进行公告。


资料仅供参考
二复试组织、管理及其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校纪委书记和分管副校长担任。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统筹管理,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分配各学科当年招生名额,组织开展复试的各项工作,审批各学院上报的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学院。
第七条各学院应成立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任。成员应包括相关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指导教等;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的具体方案,导各学科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
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根据学校研究生复试办法,区分学科特点,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复试标准和复试办法;
2根据本院学科特点组织成立各学科复试小组,审查确定各学科复试小组的成员名单;
3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学科课笔试、综合面试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学科课的笔试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考务、阅卷和成绩报送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
4负责制定本单位外语口试的实施方案,组织口语测试的命题、考务工作。
5负责对特殊才能考生的加分把关工作。
6负责审核各学科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7负责确定复试考生在复试学科的综合排名等。
8负责对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做必要的解释,对遗留问题进行处理。
第八条学科复试小组至少应有5名(含5名)以上具有副高级以职称的教师组成,其中组长1人,另须由1位教师任记录员(记录员不列入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要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召开学科复试小组会议,明确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三复试资格审查与复试时间安排
第九条复试安排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f3abf7ba800b52acfc789eb172ded630a1c98e0.html

《内蒙古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