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通知)
市办字[2010] 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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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开展第十八届“科技之春”
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委,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推动西安科学发展、实现率先发展、建设人民满意城市步伐。现将开展西安市第十八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0年3月25日至4月15日,为期22天。
二、主题
“科技创新、全面提升、率先发展”
三、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坚持重心下移、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生活的原则,以农民群众、城市公众、青少年、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人群为重点,搭建社会化科普平台,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社会化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加快推动西安科学发展、实现率先发展,建设人民满意城市步伐。
四、主要内容
(一)围绕科学发展,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广泛开展综合性、群众性、社会化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动员和组织全市科技工作者,整合各类科普资源,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普活动,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提高科学发展和科学生活的能力。重点围绕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健康生活等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特别是防控流行病、预防自然灾害、应对突发事件、灾后重建等应急民生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科普活动。
各级宣传、科技、教育、文化、文物、气象等部门及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在宣传月期间,要遵循实际、实效、实用的原则,有针对性的策划、设计一批重点科普活动;发挥资源优势,充分利用科技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少年宫、天文台、实验室、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基地、科技成果展室、科技成果展室、科技产品展室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科普宣传教育设施,开展好各类科普宣教活动。
(二)围绕新农村建设,广泛开展面向农民群众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围绕“民生八大工程”,认真实施科普惠民工作,不断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努力培养和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思想意识、科学生活能力、科学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本领。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春耕生产实际,通过培训、讲座、咨询、服务等有效形式,帮助农民树立发展现代农业新理念,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优良农经品种和产业化经营方式,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无公害农业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切实关注贫困、边远以及受灾地区的农民群众对科学技术知识的需求,开展送戏、送书、送电影下乡,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开展科技专家进村入户,有针对性地提供指导和服务;开展送医、送药下乡,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开展送法下乡,为农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各级组织、科技、教育、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广电、新闻出版、团委、妇联、科协等部门和单位,要密切发挥自身职能,密切合作,共同做好面向农民群众的科普宣传教育工作。
(三)围绕和谐社区建设,广泛开展面向城市公众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以建设和谐社区为目标,从群众的实际生活需要出发,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开展面向城市公众的科普工作。充分将科普与文艺、体育、文化等充分结合起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趣味性科普活动,大力培养群众的诚信意识、法制意识、节能意识、环保意识、保健意识和防灾意识,引导居民科学消费、安全消费,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进一步开展好“科教进社区”活动,鼓励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志愿者以灵活多样的形式主动深入城市街道、社区广泛开展科普活动。充分发挥企业科协、职工技协等组织的作用,广泛开展“讲理想、比贡献”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培训和各类从业人员的在岗培训及继续教育,特别是做好大学毕业生就业和创业培训。积极应对后金融危机时期企业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组织有关科技专家开展面向广大企业、有关产业的科技咨询、科技帮扶等活动,力助企业脱困和产业发展。
(四)围绕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广泛开展面向青少年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针对青少年的心理特征和需求,以提高青少年的综合素质为目标,促进青少年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引导青少年养成良好的科学用脑和动手习惯,掌握独立思考、勤于动手的科学方法,树立团队合作意识和勇于探索的科学精神。鼓励大、中、小学校组织青少年参与各类科技活动,积极开展科学观察、科技制作、科技竞赛和小发明、小试验、小创新等科普活动;组织开展“科技专家进校园”、“科普大蓬车进校园”等活动。通过举办中小学生科技节、科普报告会、科技创新经验交流会、展示中小学生科技创新作品等,培养广大青少年的科技创新兴趣,增强青少年综合素质。积极与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加强“禁毒”、“心理卫生健康”、“科学上网”等方面的科普宣传教育。特别要高度重视农村青少年的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科普活动。
各级宣传、科技、教育、文化、文物、气象等部门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在宣传月期间,要向青少年免费开放科普宣传教育设施,创建和命名一批青少年科技创新实践基地。
(五)围绕提高决策效能和执行能力,广泛开展面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着眼于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决策、科学管理健康素质和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工作的能力,认真开展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普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有效的形式和内容吸引广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积极参加科普教育活动。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把面向领导干部、公务员的科普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精心安排,认真部署。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主管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科普活动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对本部门、本系统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各级科技社会团体要积极参与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五、活动形式
主要采取举办科技报告会、展览会、培训班、街头咨询、现场指导、知识竞答和演讲比赛,开放科普场馆,送科普资料下乡、进社区,建立科普网页、网站,放映科教电影、录像,组织科技专家、致富能手下乡,组织科技小分队进村入户和科普文艺演出以及社区科普大学等形式,既要注重搭建平台集中开展较大规模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声势,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更要深入基层和群众,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六、宣传报道
新闻单位要配合活动的开展,及时反映各区县、各部门以及各单位的活动动态,深入报道各地组委会组织开展的重点活动。宣传月期间,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要紧密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设科普专栏,进行科普宣传报道,在全市营造浓厚的科普宣传氛围。
七、活动经费
对列入市、区县组委会的重点活动,区县政府要在财力上给与大力支持,确保各项活动有效开展。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根据各自开展活动的实际,列支一定的专项经费支持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经费不足的,可采取适当方式争取社会赞助。
八、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西安市第十八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如下:
主 任:王成文 市委副书记
副主任:李秋实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王炳南 市委副秘书长
郭艳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
马俊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胡建新 市国资委副主任
安文中 市工信委副书记、副主任
黄新南 市教育局副局长
问向荣 市科技局副局长
张 健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曼营 市财政局副巡视员
王晓萍 市人社局副局长
王建东 市国土局副局长
李 燕 市房管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王 桢 市规划局总工程师
张 理 市市政局副局长
李金凤 市农委巡视员
任新昌 市林业局副局长
马金山 市文化广电出版局副局长
李新芳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刘顺智 市卫生局副局长
任永凤 市环保局副局长
张 蔚 市市容园林局副局长
兰健康 市水务局副局长
唐世广 市文物局纪委书记
庞亚峰 市气象局副局长
李教社 市食品药监局副局长
丛远飞 市物价局纪检组长
黄 群 市体育局副局长
黄德安 市人防办副主任
张毅宏 市质监局副局长
赵玉涛 市地震局副局长
李骊明 市社科院副院长
牛延平 西安日报社副总编辑
裴建潮 市总工会副主席
吴逸伦 团市委副书记
冯艳阳 市妇联副主席
翁正强 市科协党组书记、副主席
刘明华 高新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
段永和 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寇雅玲 曲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丁学俊 浐灞生态区管委会副主任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办公室主任由翁正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科协副主席李佐城、李义祥、孙晓庆和市科协纪检组长王铜芳担任。
九、有关要求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第十八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注重整合资源,协调各方力量,充分组织动员,把开展好宣传月活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文明城市创建、推进《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深入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要加强对活动的策划安排和检查指导,活动结束时要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请各区县、各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准备活动项目,并于2010年2月26日前将宣传月工作计划及重点活动项目报市组委会办公室。
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2月11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4fb1166fb84ae45c3b358ca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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