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兴县教育系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处理及案件办理台账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排查重点 | 线索来源 | 线索内容 | 接收单位 | 接收时间 | 移送情况 | 备注 |
校园贷 | ||||||
中小学生欺凌 | ||||||
校园及周边黑、恶、霸侵害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 | ||||||
扰乱教育教学秩序 | ||||||
其他 | ||||||
负责人: 填报人:
说明:
1.线索来源主要包括“群众举报(实名、匿名)、模排发现、核查发现” 等三类。
2.线家内容应包括举报人、被举报人、简要违法犯罪行为等。
附件2
兴县教育系统黑恶势力“保护命”及涉黑涉恶腐败线索处理台账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排查重点 | 线索来源 | 线索内容 | 接收单位 | 接收时间 | 备注 |
校园贷 | |||||
中小学生欺凌 | |||||
校园及周边黑、恶、霸侵害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 | |||||
扰乱教育教学秩序 | |||||
其他 | |||||
负责人: 填报人:
说明:
1.线索来源主要包括“群众举报(实名、匿名)、摸排发现、核查发现”等三类。
2.线索内容应包括举报人、 被举报人、 涉嫌涉黑恶势力“保护伞”及涉黑涉恶的简要表现等。
3.接收单位和接收时间,是指排查掌握相关线索的单位,接收相关线素的时间。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6e0a1cdeffdc8d376eeaeaad1f34693dbef10e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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