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二次发放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安排,我校于近期为获得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的同学进行春季二次发放,一档助学金每生2000元,二档助学金每人1500元,三档每生1000元,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审核批复表的名单进行发放,不得擅自更换学生名单;
2、对于2016级已经办理转专业手续的同学,不得因其转入其他学院而取消其助学金;
3、如果各学院获得助学金的同学在获得助学金当年已经办理了退学或休学手续,各学院需要进行名额更换;
4、各学院需要进行助学金名额更换必须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按照省资助管理中心调整程序进行备案;
5、各学院要认真组织获资助学生在《2016学年国家助学金发放签名表》上核对信息并签名,不得代签。辅导员需要在签名表中有自己管理的学生的页面签字,进行监督。学院书记和院长需要在发放签名表首页签字,并在每一页加盖学院公章。
各学院要严格监督学生中是否存在克扣助学金,以及用助学金交班费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3/27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7925d978662caaedd3383c4bb4cf7ec4afeb67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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