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物业公司责任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5-26 03:20:3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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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物业公司责任是什么?
高空坠物属于个人违法行为,从法律意义上,由抛物者或抛物楼层群体负责民事赔偿,与物业无关,但是物业有协助调查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现在很多人买房子都愿意买高一点的楼房,高层住房不仅视野好,而且相对于平层来说还很安静,但是现在出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高空坠物,这个问题虽然说不是什么大事情,但是一旦形成,所造成的危害也是不可忽视的,那么高空坠物物业公司责任是什么? 一、高空坠物物业公司责任是什么?
高空抛物事件一旦发生,尽管从法律意义上,由抛物者或抛物楼层群体负责民事赔偿,但对于一个物业服务公司管理来说,毕竟不是好事。其中对物业服务公司的品牌、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尽心程度等都会受到重大影响,甚至会出现业主索赔的情况,导致经营风险。
高空坠物,承担责任的应当是管理人或所有人。物业作为管理人无法推脱责任。
1、我国《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它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可见,此规定适用的条件是致害人明确的情况下,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如台风、地震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害,则其可以此作为免责的事由,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另外,我国《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71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第72条第一款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可见,权利义务是不可分割的。
高空坠物属于个人违法行为,从法律意义上,由抛物者或抛物楼层群体负责民事赔偿。不属于物业管理的范围,物业公司不需要证明自己是否有过失。物业公司将物业管理的法定义务和合同义务举证出来就可以了。全力配合业主解决此事,这是物业公司应该做的。
所以说,这么看来,高空坠物所造成的危害是相当严重的,轻则是财产损失,重则是人员伤亡,我国每年都会有很多人都被高空坠物的问题所困扰,在小区时常发生这种情况,所以高空坠物物业公司责任也是很大的,小区的物业应该及时的处理解决这种问题。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7c1113f4ad7c1c708a1284ac850ad02de8007a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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