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证明
学生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
家庭住址: ,
其家庭户主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系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国家或省级认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中脱贫属性为 (填写:未脱贫、已脱贫(享受政策)、返贫和已脱贫(不再享受政策)),识别标准为 (填写:国家标准或省定标准)。
特此证明。
证明人:
联系电话:
(镇级或县级扶贫办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个别乡镇可能没有成立扶贫办的需要到县级扶贫办盖章。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9fa9a4c42323968011ca300a6c30c225901f0d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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