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建筑工地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厦门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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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龙头骨干民营企业认定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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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防范和遏制建设工程重特大事故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住建厅《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闽建综【20168号)、厦门市安委办《厦门市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要求,我局结合本系统实际,就防范和遏制建设工程重特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构建事故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坚持关口前移,超前辨识预判岗位、企业、区域安全风险,通过实施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措施,有效防控各类安全风险;加强过程管控,通过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闭环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执法,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化事故处置,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各类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人数、降低损害程度。
二、工作目标
2018年,构建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无缝对接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共同防控安全风险和共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责任、措施和机制更加精准、页脚内容-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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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系统,提升安全管控科技能力水平;构建形成严格规范的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制度体系,使违法违规行为印发的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构建形成完善的安全准入制度体系,淘汰一批安全保障水平低的工艺、技术及装备,安全生产源头治理能力得到全面加强;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设工程所有企(事)业要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建立生产安全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完善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加强风险预控管理,建立健全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台账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二是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要落实《福建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和《贯彻落实<福建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分工方案》的有关精神,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监管原则,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一是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页脚内容-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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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制度,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企业建立分级分类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并有效落实。二是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建立完善市级核查、属地排查和企业自查的工作机制,对排查出存在重大隐患的,立即停工整改,未经整改到位不得复工。三是依托“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对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隐患排查企业自查自报自改与政府监督检查并网衔接,建立健全线下配套监管制度,实现分级分类、互联互通、闭环管理。
(三)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深入推进勘察设计质量专项治理。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要坚持做好施工图审查季度通报工作,严格落实勘察设计单位法人和项目负责人治理终身责任,违反强制性条文较多的勘察设计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其项目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指导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工作,持续抓好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管理,督促做好专家审查意见的落实,提高建筑结构可靠性,保证工程抗震设计质量。
四)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一是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双随机”监督机制。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标准》,进一步规范监督行为,实行“双随机”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动态监管和评价工作。二是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度。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要页脚内容-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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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有关规定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等程序,内容应有针对性、可行性;实施前要按照规定进行技术交底,过程中要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测,并按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三是加大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结构安全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标准》(闽建【20163号)和《福建省地基基础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办法》(闽建建【201541号)督促指导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地基基础检测机构检测行为作为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工程检测(尤其是涉及主体结构安全的桩基、主要建筑材料检测)和预拌混凝土专项治理,切实督促责任主体保证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四是强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模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建【201436号)和《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建【201523号)的精神,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按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搭设建筑施工模板支架,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责令拆除重搭,无法拆除重搭的,应责令立即整改,并督促责任主体整改到位。五是要按照省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闽建建【201510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页脚内容-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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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强化应急队伍、物资、通信、医疗等保障,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教育,适时组织开展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六是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要严格落实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对符合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及个人应及时按规定上报。
(五)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适时修订《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暂行)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严格落实项目部月自评、企业季度检查考评和企业年周期自评制度,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挂钩,促进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要站在坚守底线、安全发展的高度,切实把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摆在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抓紧组织推进,力争取得成效。
(二)广泛发动,促进齐抓共管。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政务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和手机报,加强宣传、广泛发页脚内容-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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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积极推进“互联网+安全培训”建设;充分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宣传基层安全生产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曝光“黑名单”企业,形成全行业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三)加强汇总,强化情况报送。各区建设局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安排专人负责工作情况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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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5f1890d9657d27284b73f242336c1eb91b3733d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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