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

发布时间:2019-03-20 16:23:0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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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 建设行动宁夏试点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8)7)精神,结合宁夏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推动教师主动适应信息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变革,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宁夏回族自治区在教育部的大力支持下,启动实施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试点工作。为保证试点工作科学有效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试点工作,探索人工智能助推教师管理优化、助推教师教育改革、助推教育教学创新,实现教师队伍建设与人工智能的全面融合,逐步达到教师人人想用、人人会用、人人用好人工智能技术的新局面,为在全国层面推开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探索模式,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教师智能助手广泛应用。组织协调人工智能骨干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为宁夏提供教师智能助手和优质课程资源。深入开展人工智能助推教育教学模式探究,探索智能教育教学创新。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试点学校的教师都能广泛参与。

(二)教师培养创新行动全面落实。在宁夏大学和宁夏师范学院创建人工智能应用创新中心(基地),与区内外人工智能骨千企业及高水平大学联合建立人工智能助推师范教育实验室,创新教师培养环境和平台;师范生开设人工智能课程,加快师范生智能素养提升,创新未来教师培养模式,培养一大批合格的适应人工智能等未来新技术挑战的优秀教师。

(三)教师智能研修全覆盖。推动人工智能、信息化等新技术与教师专业发展深度融合,开展分层分级的教师智能素养培训,到2022年,线上线下混合式智能研修覆盖全体教师,培训选学和成效评价智能化。培养自治区级智能教育骨干教师及信息化教学能手不少于1万人。

(四)教师智能化管理体系基本建立。深入推进“人工智能+教师治理”体系建设,到2022年,自治区及各地教育决策、教师工作决策大数据系统基本建成。教师教学行为评价、业务发展现状、进修提升需求和教学研究评价推介等实现信息化、智能化管理,人事、工资和流动管理等相应实现信息化和智能化。

(五)帮扶贫困地区实现优质教育均衡发展。积极开展宁夏优质学校及全国发达地区高水平学校与宁夏贫困地区学校结对帮扶,建立远程同步智能课堂,实现教师网上“智能手拉手”,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同步共享,助力宁夏贫困地区教师发展与学生成长。

(六)建成人工智能新技术应用实验区。通过试点优惠政策,吸引鼓励全国各地信息化和人工智能领域企业、院校和专业机构来我区进行人工智能和信息化应用开发,使我区成为人工智能教育产品开发、平台资源建设和应用的实验地区和示范区,在人工智能教学和教师专业发展、智能化教育教学测评和诊断、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管理和建设工作目标任务考核评价等方面形成一批科研和实践性成果,为全国提供可复制的工作模式和经验。

三、工作行动

作为全国“互联网+教育”示范区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区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试点工作主要开展以下行动:

(一)实验区和实验校推进行动。2019年,先期遴选基础较好的石嘴山市、吴忠市、银川西夏区、贺兰县作为实验地区;遴选宁夏大学和宁夏师范学院作为教师培养实验校;遴选银川一中、银川二中(含北塔校区)、银川六中(含初中)、银川唐徕回民中学(含西校区)、宁夏育才中学、闽宁中学、银川二十一小(含湖畔分校)、银川市实验小学、兴庆区回民二小、金凤区三小、吴忠市朝阳小学、银川市第一幼儿园等15所条件较好的学校,建立人工智能应用实验校。通过编制人工智能等以新技术知识应用为主要内容的校本教材,推动教师广泛使用智能助手,启动智能教学,设立一定教学课时,开展系统的人工智能教育,促进教师积极有效开展人工智能教育教学。在宁夏大学和宁夏师范学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专业保障和人才储备。在高中实验学校探索通过人工智能辅助教师指导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完成选课走班和学生综合评价等相应教学管理。通过实验区和实验校带动,分年度扩大试点参与地区和学校数量,逐步向全区推进。

(二)人工智能基础建设提升行动。全区一盘棋统筹规划,将各地建设的教师管理数据系统纳入宁夏教育云和宁夏教师网络研修平台,建设基于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的全区教师教育质量监测云平台,实现地区、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教师管理和教师专业发展测评,学生学习情况智能分析评价,为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治理、优化教师智能研修、开展智能教学、支持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工作决策提供必要信息化基础;开展实验学校智能化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在实验学校,每校至少建设1个基于大数据、信息化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的人工智能教室和1VR教室;探索在实验地区建设教师发展智能实验室,支持当地教师智能研修。与宁夏高考改革紧密衔接,建设新高考智能化、信息化支撑系统,到2022年,在全区所有公办高中学校全部建成具备人工智能特点的学生职业生涯教育规划、综合素质发展评价、选课走班和相应教学管理功能的平台。积极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教育研究开发和设备实验学校及一定数量的学生样本,吸引鼓励全国各地人工智能和信息化院校、机构和企业来我区投资开发人工智能和信息化教学项目,建设人工智能教学培训研修、体验基地,建设教学助手研发突践基地,建设AR/VR(增强现实和虚拟现实技术)项目实践基地,建设教育大数据应用分析基地。

(三)教师智能助手创新应用行动。积极推进智能教育全面开展。在实验学校建成的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智能教室中,引入教学管理、学科工具和人机对话等教师教学智能助手和配套教学资源,为教师智能推送备课资料,进行课程教法研究,使教师在运用智能化系统做好学生管理、学习任务分配等工作,通过对学生当堂自动测评,跟踪学生的学习表现,并实时反馈,提高课堂效率和教学针对性,鼓励教师探索智能教育创新;利用学校AR/VR(增强现实和虚拟现实技术)教室,推进人工智能情境化教学应用创新。利用AR/VR等情境设备和优质学习资源,模拟仿真传统教学方式无法实现的场景,丰富学生体验,更好地呈现学习内容,用更贴切的交互方式为学生打造一个自主探索的空间,增强教学效果。

(四)人工智能+教师治理大数据支撑教师管理行动。全区教师全部在宁夏教育云和宁夏教师网络研修平台注册并开通使用“人人通学习空间”,实现与各地建设的教育平台数据完全联通、一键登录。在宁夏教育云平台建立教师基本情况数据库和教师管理测评及专业化发展评价数据库,通过智能化教师和教育测试评价系统,为各地区、学校对教师的教学设计、教学实施能力、教学管理能力、教学评估能力和教学研究能力以及校长的教学领导力、学校组织气氛等指标进行测评分析,自动形成教师个人、年级组、学校教师整体及区域内教师整体等几个层面教师数据分析报告,智能化提供决策备选建议,发现教师队伍中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对教师行为和学校管理情况进行干预和调整,有针对性地调整教师管理政策和措施,优化教师治理决策。

(五)人工智能助推教育教学改革行动。按照国家基础教育检测指标体系、新课标和学生评价标准改革的要求,建设全区教育质量监测智能化系统,对教学中形成的师生各类数据进行综合统计和数据建模,系统分析教学与学习内容、学习资源、教学行为等变量之间的关系,给出每个学生师生关系、友谊质量、父母支持、学习策略、情绪智力、认知能力、学习动机以及学业负担态度等指标测评分析结果,呈现每位教师在班级管理、师生关系处理、学生能力培养等方面倾向和问题,形成教师个人、每个学生、学校和区域整体教育教学诊断参考报告。通过分析报告、促进教师改进教学方式、学生改进学习方式。教育部门和学校利用此项智能化分析地区教改进展和存在问题,提高教育决策针对性,达到利用智能技术支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推进教育教学的改革,推进自主、合作、探究等学习方式的普及,形成更加重视学生个性和创造性的教育模式,同时培养大量掌握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具有创新思维的教师。

(六)教师智能研修全覆盖行动。升级宁夏教师网络研修平台,对教师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心理状况和业务发展诉求等方面进行全面测评,了解教师研修需求,根据教师专业发展现状和进程,精准设计自治区级、市级和县区级教师培训研修项目和课程。改革培训方式,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研修模式,教师全员参加宁夏教师网络研修平台学习,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将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应用作为培训重点,人工智能前沿理论、人工智能体验、人工智能授课方法和人工智能关键技术体系、人工智能教学法研究和人工智能教学项目开发等中高级课程培训实现全覆盖,教师对新技术和人工智能的理解和应用能力普遍提高;建立菜单式研修模式,在教师专业化发展培训内容中开发教师智能研修APP等工具,面向教师智能化选学、智能化推送课程资源;加强新入职教师、特岗教师和青年教师的人工智能和信息化能力培训,提高新教师和青年教师开展智能教育实践的意识和水平;试点在部分地区建设人工智能教师研修实验教室,开展人工智能示范教学、模拟教学和虚拟教研、情景仿真智能教育专项教研、公开观摩、人工智能教学实践课题研究探索和教师智能教育体验锻炼等培训研修活动。每年每位教师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培训不少于20学时。

(七)人工智能骨千引领人才培养行动。加强人工智能骨千引领人员的培养力度,开办智能教育领导力研修和智能教学能力培育专项研修班,遴选一批信息化管理能力较强的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参加,培训学时每年不少于50学时,3年内总计完成校长智能教育研修不少于500人、完成教师智能研修每学科平均不少于500人,全区总计培训人工智能骨干校长和教师不少于1万人,形成一批引领智能教育发展的“种子”。加强激励机制建设,将新教师的转正定级等和参加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培训及教学应用率挂钩,将教师的智能教育培训研修以及日常教学应用等指标统一列入绩效考核、职称晋升和评先评优的依据,鼓励教师参与骨干研修。

(八)人工智能+教育优质均衡全覆盖行动。对全区移民村和农村薄弱学校教师建档立卡,开展专项智能教育培训和送培到校活动;组织区内师范类高校和高水平中小学校与移民村学校、农村薄弱学校结对,建立远程同步智能课堂;选派部分高水平教师与移民村学校、农村薄弱学校教师建立师徒结对子关系,通过网络远程开展教学研讨、体会交流和教学诊断和实时教研,实现学校和教师“智能手拉手”,推动智能教育教学方式模式和优质教育资源同步共享,助力城乡教师发展和学生成长。2022年内实现所有农村学校、移民学校与城区学校结对远程同步智能课堂系统全覆盖。积极与教育发达地区建立空中课堂和在线课堂等同步智能课堂结对关系,探索与教育发达地区共同开展智能教育的方法和模式,为试点创造新经验。

(九)党的建设和教师师德师风智能化管理行动。按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要求和全国教育大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对师德师风建设的总体部署,立足“着力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利用宁夏教育云平台,建设全区教育智慧党建系统,设立党的建设和师德师风专栏,设置在线学习、考试、党员先锋评比、党组织建设展示、师德师风监督等功能,定期推送理想信念教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等重要理论学习材料,开展理论学习考试和党的建设评比展示活动。在教师业务发展智能化测评和评价体系中,增加师德师风测评内容,通过大数据分析,掌握教师队伍思想状况和作风建设进展,及时做好监督指导和考核处置等跟进工作,促进教师队伍建设精细化。

四、工作进度

(一)试点启动阶段(20191月底前)进行调研、论证,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提交教育部审定。成立试点组织领导和专家咨询指导机构,印发试点实施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责任和试点内容,安排部署启动试点工作。

(二)试点深化推进阶段(20192月一2019年底)开展各种形式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探索、培训研修、工作机制建设、制度制定完善、教研和成果交流、督导评估等,形成多种有推广意义的做法、经验和工作模式及成果。

(三)全面推进阶段(2020年初一2021年底)在试点的基础上,在宁夏全区全面推进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初步达到人工智能在教师和学校中广泛应用,教师队伍建设水平普遍提升的目标。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初一2022年底)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炼,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试点工作评估,系统形成在全国具有示范性、可复制、可借鉴的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经验和成果。对地区、学校和教师进行考核评价及奖惩。

五、工作保障

从思想、组织、机制、资金、制度等方面健全试点保障机制,确保我区“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取得良好成效。

(1)强化思想保障。在承担“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试点工作进程中,要突破体制和认识上的制约,以“技术推动教育变革”为核心理念,围绕教育观念更新和教育生态体系重构,及时实现教育理念、教育管理的变革,促进教师队伍管理和教师队伍治理模式转变,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成长方式的转变,不断破解我区教育和教师队伍建设所面临的难题和困难,下定改革的决心,坚定推进试点深入,把试点工作作为教育部门和学校的重点工作组织实施好,全面推动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为全国树立样板。

(2)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宁夏教育厅厅长任组长,分管副厅长任副组长,教育厅相关处室和各市县(区)教育局长任成员的“宁夏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宁夏的试点工作。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的管理,确保试点顺利推进。成立宁夏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试点工作专家咨询指导机构,聘请区内外教师管理、教师培训、人工智能、教育信息化等相关领域专家,负责试点工作的咨询指导,提供重大问题决策意见等。

(3)强化经费保障。作为宁夏“互联网+教育”示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纳入示范区总体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校企合作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整合“国培计划”和全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运用能力提升工程等项目资金,全面加强教师培训。鼓励社会各界和企业参与我区试点工作,通过多元投入的方式开展人工智能教学项目和培训项目的基础建设及应用,促进我区试点工作多元化发展,为社会参与教育信息化发展和人工智能教育发展探索新方法。

(4)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实施《中小学教师人工智能应用能力考核评价办法》,把教师人工智能能力提升,人工智能辅助教学、教研和推进教学改革、探索等工作纳入继续教育、教师职称评定和绩效工资分配范畴,鼓励教师积极参与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实践活动和课题研究。建立骨千人才智能教育培养提升制度,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实验校建设管理办法等制度体系,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智能教育和人工智能应用探索和成果奖励表彰制度,定期开展人工智能及智能教育学术和成果交流、教学竞赛等活动,分年度表彰智能教育应用探索教学能手和名师,对在试点中出经验、出成果,推进试点工作扎实的学校予以考核加分,形成有效的教师参与人工智能助推教育教学改革的激励机制以及应用管理制度体系。

(五)强化督查保障。制定具体考核办法,把“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和教育信息化推进落实纳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考核范围和教育督导评估范围,加强日常试点工作督查,保证工作推进和实际成效。改革考核评价制度,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把试点工作列为全区教育系统重点工作,建立学校党组织、领导干部和党员教师带头参加试点工作的督查机制,将试点任务延伸到基层,压力责任传导到学校领导和教师当中,推动试点工作全方位深入开展。建立教育信息化工作建设发展奖惩机制,鼓励学校积极开展“互联网+教育”和智能教育创新活动,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学校通过以奖代补等形式予以鼓励。组织专家评审,对试点工作实施推进情况进行跟踪和阶段性评估,及时修正问题,扫除育点,确保试点切实有效。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64d13d42a48da0116c175f0e7cd184254a351bc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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