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学生安全责任书.doc
发布时间:2021-04-2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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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院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维护学院的安全稳定和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确保广大同学的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严格遵守学院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
1、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违规电器,如电炉、电热棒、电热杯、电饭煲、电吹风、应急灯、床头灯等,及其他伪劣电器产品和“三无"(无工厂名称、无工厂产地、无合格证电器产品,以及煤油炉、液化气炉等违禁液、气加热器具。ﻫ 2、严禁在宿舍内乱拉电线,严禁在床板上下布置电线。在宿舍使用电器时,使用者本人必须在场;离开宿舍时,必须关掉一切电源,做到“人走电关”. 3、严禁学生在宿舍、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点蚊香及焚烧信件、纸张等使用明火行为。ﻫ 第二条 严禁住校生在外私租民房.(确有特殊原因,经家长同意,学院学生处批准。住校生晚上必须按学院规定准时返回自己宿舍住宿,严禁学生未经请假夜不归宿.严禁在学生宿舍留宿异性和外来人员.人员外出必须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学生早7:00后可请假外出,当晚7:00要到辅导员处销假;市内学生周末需回家,也必须办好请假手续,星期天晚7:00前必须返校销假。
第三条 严禁在学生宿舍以现金或物品为赌注,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禁止在学生宿舍斗地主、打麻将。
第四条 严禁学生到游泳池以外的任何水域游泳。
第五条 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经过申请,报学院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外出.出游不乘坐“三无”交通工具。严禁学生到尚未正式对外开放的野外景点游玩. 第六条 由于学院开发建设中,严禁学生擅自到建筑工地和未开发的场所走动,尤其是晚上。
第七条 严禁学生酗酒、寻衅滋事、斗殴、打群架.ﻫ 第八条 自觉遵守国家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的规章制度、社会法规,加强网络安全的信息保密工作,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遵
守《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严禁上黄色、非法、反动等网站,严禁观看、复制、传播淫秽音像制品和黄色书刊。
第九条 所有学生对人身、公共财产安全都应尽充分注意的义务,如遇突发性事故,所有知情(发现)者、当事人,都应积极施救并在第一时间报告或报警;知情不报者,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 本安全责任书一式贰份,学院学生处、学生本人各执壹份。 第十一条 本安全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学生毕业离校。ﻫ 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