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度写范文村规民约大全最新模板
发布时间:2020-05-3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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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规民约范文大全最新
村规民约范文大全最新_村规民约范本**镇**村《村规民约》 (范本二)为加强新农村建设,实行村民自治,推动男女平等,倡导 乡风文明,促进**村和谐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订 **村《村规民约》 。村庄事务第一条 村组干部、党员应积极学习、宣传、执行国家各项 法律法规和政策,廉洁自律,带头履行《村规民约》 。村两委处 理村内事务要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村民权益,为村民服务, 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条 全体村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觉遵守《村规民 约》 ,积极参与村内各项集体活动。反对邪教,抵制黄、赌、毒。
第三条 凡村内大事要事,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讨 论通过,由村两委负责实施,监委会监督落实。
第四条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做到日清月结, 公开上栏。
组帐村管,村帐由监委会审核、签字、盖章后交镇三资中心审 理监管;杜绝挪用公款、白条顶库。
第五条 村民事调解组积极调解民间纠纷, 努力做到大事不 出村,小事不出组。1
集体资源第六条 按照国家《土地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土地审批 手续。若有人擅自占用土地,村民组长应及时上报,由村两委 出面制止,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七条 贫困户、低保户的名额,由个人申请,组长及代表 评议,报村两委依据相关政策审议,村监委会审核签字后,向 全体村民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
第八条 当年 1 月 1 日—6 月 30 日死亡的村民, 享受上半年 村民待遇;7 月 1 日—12 月 31 日死亡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 遇。1 月 1 日—6 月 30 日出生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7 月 1 日—12 月 31 日出生的村民享受下半年村民待遇。 (村民待 遇即村级分配待遇,下同。
) 第九条 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入男女须达到法定婚 龄、领有结婚证并将户口迁入者,依照户口迁入时间,享受本 村村民待遇。
第十条 婚出男女如户口仍在本村,但常年不在本村居住 者,自婚出之日起继续享受一年村民待遇;一年后无论户口是 否迁出,均不再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一条 非农业人口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二条 人人有责节约水电、爱护公共财产与公共设施, 损坏者照价赔偿。维护村庄道路,不得破坏公路和私自占用路 面。2
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森林法》有关规定,管理我村森林公 园。 1)保护花草树木,严禁乱砍乱伐。
2) 严禁带火种进山, 在景区附近不准焚烧杂草、 燃放鞭炮; 上坟烧纸必须在火苗彻底熄灭后才能离开。
3)不准在景区放牧,违者按《森林法》有关规定处罚。若 造成损失,根据实际损失赔偿。 4)严禁捕杀、药杀野生动物。男女平等第十四条 支持、鼓励妇女参政议政。在推荐的入党积极分 子中,女性比例应达到 50%。换届选举中,女性村民代表应达到 50%;女性入选村两委、村民组长,及其他村民议事机构的比例 不低于三分之一。
第十五条 纯女户、有儿有女户婚嫁自由,男到女家、女到 男家均可,享受本村村民待遇。对男到女家落户者,在推荐入 党积极分子、选举村民代表及村组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第十六条 婚出男女户口没有迁出, 或已经离开本村愿意返 回并将户口迁回者,常年在本村居住,履行村民义务,接受村 庄管理,可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七条 婚出男女因离婚或丧偶将户口迁回本村, 常年在3
本村居住者可享受村民待遇,所带子女以有效法律文书为准。 若再次婚出,其户口仍在本村的子女可继续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八条 婚入男女离婚后愿意留村,户口仍在本村并常住 者,继续享受村民待遇。若再婚,其配偶及所带子女将户口迁 入者,可享受村民待遇。离婚妇女招婿,享受男到女家落户的 优惠待遇;若出嫁,待遇同第十条。
第十九条 提倡男女村民平等参与社会活动, 共同分担家务 劳动。
第二十条 认真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 策,村民依法享有生育的权利和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 双方共同负有计划生育责任。
第二十一条 在本村举行婚礼并居住本村的新婚夫妇, 不论 户口是否迁入,均应接受本村计生管理。育龄妇女应积极参与 生殖健康服务,参加定期康检,无故不参加并未及时补检者, 按照《**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