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纪检书记)已通过 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20XX年8月7日) xx县人民医院纪检书记xxx 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积 极参加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认真学习,深刻剖析,及时整改,坚决确保活动实效。照中央“四必谈”和省委“五个谈透”的要求,6月13日,院党总支书记、院长xxx同志与我谈话,对我个人“四风”问题及今后努力的方向提出明确要求,我深受启发、很受教育。6月16日起,先后同分管的科室负责人进行谈话,已谈10人,收到意见21条。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 神的情况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情况 我1989年7月到起在县医院工作,1995年7月加 入中国共产党。工作以来,始终坚持政治信念不动摇。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政治敏锐度不高。对当前的形势认识不深不透, 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不严,对一些错误思想、社会杂 音,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对反暴力、讲法制、 讲秩序的必要性、紧迫性认识不深,不能从政治上观 察思考问题、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对境内外民族分 裂势力利用宗教信仰、民族情感搞渗透破坏活动的警 惕性不高、敌情观念不强,甚至视而不见、麻木不仁。比如,听到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错误言论,反映不敏 感,制止不坚决,斗争不彻底,在党忧党、在党护党 的意识不强。 2、大局意识淡薄。总认为上级的政策是管全局的, 带有普遍性、指导性,而工作单位和自身的情况具有 一定的个性和特殊性,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上有 时会打折扣、搞变通。比如,20XX年夏天,上级要求 进社区开展服务活动,这次活动,本是建立全民健康 档案的一个良好时机,但由于我本人没有意识到这个 问题,因此在参与活动时,只是对患者进行问诊、查 体、治疗,而没有将该社区居民的身体状况进行整理 记录,不但错过了机会,还导致有的患者再次就诊时 出现困难。 3、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到位,民主生活会认识不足。 有意见听不进去,有苗头发现不了,不注重听取同志 们的意见,甚至打断同志们的发言,片面灌输自己观 点。开民主生活会时与班子成员工作交流多,思想交 流少。担心自我批评影响个人权威,担心批评同志影 响班子团结,导致民主生活会成了走过场。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 “八项规定”出台后,一开始存在“观望”的心理,随 着活动的深入开展,自我要求才严格起来。存在的问 题和不足: 1、认识不到位。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后,认为这 是一阵风,估计过段时间就会过去,因此存在等、看 的想法。同时,还担心贯彻“八项规定”影响与亲戚朋友 间的感情交往,影响工作开展,怕别人说自己“没人情 味”、“当点小官就不认人了”。随着一系列工作的迅速 落实,一个个违法违纪案件的曝光,才真正将“八项规 定”贯彻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如20XX年7月,某医师 无故旷工,导致门诊病人无法正常就医,对医院不满,在对该医师进行处分时,觉得同事关系,未严格处理,导致警醒意义差,没有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服务工 作没有改善。造成这种后果,我作为纪检工作者,顾 虑私情,不按规定处理,应当负主要责任。 2、执行不坚决,整改不彻底。对中央“八项规定” 只是按照上级要求被动僵化的执行,上级推一推就动 一动,不推就不动。执行仅仅停留在表面和形式,缺 乏主动性和自觉性,别人怎么办自己就怎么办,认为 只要是自己不出格就可以。有时对单位,特别是纪检 有关方面拟发的文件或工作方案,明知是简单的套用 上级文件,没有实质内容,但没有态度鲜明的拒绝。 如20XX年“八项规定”出台后,明明看到中央要求改进 文风会风,还通过以反复开会、反复印发文件的形式 来传达、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没有真正按要求执行。 又如:20XX年年终总结大会时,仅仅罗列表面材料, 没有真正拿出言之有物的东西,以致工作落实不具体,违背了中央精神。 (三)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 1、用车:未有配备公车。于20XX年自费以7 万元购“千里马”汽车一部,作为私家用车。 2、住房:在xxxx小区拥有房产一套,面积123 平方米,20XX年购买,当时的价格是xxx万元。门牌 号:xx街888号(医院家属楼x号楼x单元xxx)。 3、办公用房:办公室面积6平方米,不超标。 4、人情消费:带头抵制婚丧嫁娶、红白喜事的大操大办行为,杜绝“升学宴”等歪风,没随过份子、送过红包,私人朋友之间的人情礼往,都是自掏腰包。 5、职务消费:公务用车、接待、出差、会务、办公等费用支出,严格照章办事,没有为自己谋取非法利益。 6、“三公”经费开支:不存在违规问题。 7、配备秘书:没有配备秘书。 8、家属子女从业情况:妻子xxx,xxxx职工。儿子xxx,xxx职工。均没有参与经商办企业等其他从业情况。 9、出入会所及持有会员卡情况:没有出入私人会所和持有会员证、会员卡等问题。 10、反邪教情况:本人作为共产党员,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决抵制法轮功等邪教入侵。 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形式主义方面 1、学风不正,学用脱节。觉得自己参加工作时间够长了,学到的知识也不少了,不知不觉就放松了学习,即使学习,也只是蜻蜓点水,记记笔记拉倒。没有将学到的知识与增强个人素质相结合,与提升工作 篇二:领导工作失职检讨书范文 检查书 县委、县政府: 在20XX年8月2日省上“小金库”专项治理检查组对清源镇政府财务检查过程中,发现镇政府将部分拆迁补偿费和拆迁户购房款合计4096721.9元以私人名义单独存放,形成帐外资金。其中:支付拆迁补偿费2544011.84元,支付拆迁户安置房工程款1146400元,购置车辆、服装等其他指出374348.62元。截止目前,单位在私人账户存款余额31961.44元。以上问题被查出后,作为党委书记,对此深感震惊、愧疚和不安,近日来本人认真反思,深刻自剖,现检讨如下: 一、对问题严重性的认识 我镇发生如此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作为清源镇党委书记,我负有全部领导责任,我将认真配合上级相关部门的调查,诚恳接受组织的一切处理意见,并就相关问题扎实进行整改。 二、问题发生的根源 1、思想认识不到位。本人担任乡镇主要领导以来,尤其是调任清源镇党委书记以来,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对单位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全国上下全面整顿治理“小金库”严重形势下,自己认为财务管理是行政职能,是政府镇长的份内工作,不便过问,没有在思想认识上引起高度重视,在单位财务管理和运行上抱有十分可怕的侥幸心理和自以为是的想法。同时,由于自身财务管理知识缺乏,存在不 贪便无过的错误想法,对会计账务没有引起高度重视。 2、工作衔接不到位。作为单位一把手,对财务工作及管理人员疏于严格管理,亲自过问检查做的不到位。对人大、纪检等监督岗位的组织领导不到位,没有按照有关规定经常性组织督查、检查,监督职能没有充分发挥,致使政府财务基本在无监督的环境下运行;对财务主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经常性督促、教育不够,致使管理人员财务知识匮乏,工作人员业务不精。 3、制度执行不到位。单位虽然制定了财务审批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但在执行上严重存在软肋,有时由于工作紧迫,在资金运行、管理上没有严格按章办事,存在管理脱节、程序错位、制度形如虚设的问题。 三、整改落实的措施 1、提高认识,全面认真抓好整改。对省督查组查出的问题,我们完全认可,我完全接受县委常委会的处理意见,对常委会做出的处理结果利用3天时间,逐项全面落实。同时,积极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利用3-5天时间,对全镇财务全面进行自查自纠,并随时接受相关部门检查、验收。 2、统一思想,认真做好当前各项工作。我将正视存在的问题,在全面抓好财经纪律整治的同时,认真组织抓好全镇当前各项中心工作。一方面,以此为契机,认真组织全镇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开展好财经纪律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开展财经知识教育、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高干部综合素质。 另一方面,积极稳定干部情绪,引导干部客观看待问题,振奋精神,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当前各项工作上来,以更高要求和标准,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3、强化措施,积极建立健全财经管理的长效机制。通过上级部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我来说是一次发现自身问题和不足以及改正错误的机会,我将认真吸取精要教训,认真弥补自己的过错。并以此为契机,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健全财经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以努力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来回报组织对我的培养和信任。 总之,我的行为已经给清源镇带来了不好的影响,我的心情非常沉重和羞愧。相信组织给我一次机会,使我可以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表示自己的觉醒,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学习,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以加倍努力的工作来证明自己,恳请组织考验。 检讨人:孙孝伯 二〇一〇年八月六日 篇三:纪检部检查条例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纪检部检查条例 一、课堂考勤制度 1.查课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每周定期查课2-3次,在此基础之上,还会配有不定期的抽查,查课在上课前5分钟开始; 2.无故旷课,扣3分。旷课累积三次,扣6分(含之前所扣分数),并通知其辅导员老师。累积五次及五次以上者,学院通报批评,并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3.上课迟到,扣1分;上课早退,一次给予警告,累积两次扣1分; 4.在查课过程中,遇有替答到现象时,旷课者扣3分,替答到者扣6分; 5.学生请假,必需出示经辅导员老师(或书记)签字盖章批准的假条,其它一概无效。假条字迹清晰不得涂改,若有涂改须重写;一张请假条只能对应一个名字。如确有特殊情况,应先由其班长向辅导员老师说明具体原因并得到批准后,纪检部方可取消对其之前的处罚;(注:如有特殊情况不(:纪检个人检讨书)能及时跟导员请假,可在事后并于当天中午12点之前补假,并由本人或班长将假条送至纪检部,逾期则视为无效。) 二、早操/(读)考勤制度 1.无故旷操,扣3分。旷操累积三次,扣6分(含之前所扣分数),并通知其辅导员老师,累积五次及五次以上者,学院通报批评,并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2.迟到,扣1分;中途离队,发现1次给予警告,累积2次扣1分; 三、宿舍纪律检查 不定期的对学院各寝室进行晚归检查,对于晚归或夜不归宿的同学扣3分,并学院通报批评。 四、活动人数检查 有纪检部通知要点名的活动,无故不到者扣3分。 五、注意事项 1.学生请假,必需出示经辅导员老师(或书记)签字盖章批准的假条,其它一概无效。字迹清晰不得涂改,若有涂改须重写;一张请假条只能对应一个名字。如确有特殊情况,应先由其班长向辅导员老师说明具体原因并得到批准后,纪检部方可取消对其之前的处罚;(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跟导员请假,可在事后并在当天中午12点之前补假,并由本人或班长将假条送至纪检部,逾期则视为无效。) 2.纪检人员进行早读、正课检查时班集体和个人必须积极配合保持现场安静,不得故意扰乱现场秩序。若在检查过程中,出现不配合纪检部工作,扰乱正常秩序的现象,立即向学院反映,并对扰乱秩序的同学扣2分; 3条例中扣除的分数为个人素质测评分(量化分)。 4.纪检部定期将分数扣除情况和考勤结果公示。 5.如对公示结果存在疑义,请及时与纪检部反映并进行核实。 6.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纪检部所有。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团总支学生会纪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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