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和处理好街道办事处与社区之间的
关系不简单是依法办事问题,而是关系到民主
政治建设的大问题。必须从推进依法治国的方
略入手,抓住主要问题,重点处理好以下几个
关系:一是处理好依法和自治的关系。《居民
委员会组织法》是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的
法律依据,也是街道办事处依法指导社区委员
会自治的重要保证。街道办事处作为党和政府
指导社区自治的“结合部”和“交汇点”,坚
持依法办事至关重要,承担着把党的主张和法
律的要求变成居民民主自治的意志的任务。一
方面街道办事处要在严格坚持依法行政的前提
下,改变自己的管理方式和工作方法,切实保
障社区居委会完善自治功能;另一方面,社区
居民委会员也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自治权
利,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民主权利的能
力。这种自治是在党的领导下,在宪法和法律
范围内实施法治的社区自治。因此,街道办事
处要通过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保证社区居民
委员会依照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顺利
地实行社区自治;二是处理好“管”和“放”的
关系。“管”和“放”的关系处理的是否得当,
是衡量街道办事处如何指导社区工作的重要砝
码。“管”不等于有权不放,“放”不等于撒手
不管,掌握好这个“度”的核心是体现在如何
执法上。街道办事处要严格坚持按法律、政策
的规定,对社区真正做到还权于民,指导到
位。“管”的侧重点要放在支持社区自治和完
善社区自治功能上,帮助社区协调外部关系,
解决应当由政府解决的问题上;“放”的着眼
点要放在提高社区自治功能上,让居民能动地
解决自身的问题。街道办事处必须建立完善的
服务体系,将政府职能公示到社区,推行“一
站式”服务,通过服务解决政府无法直接管理
的问题;而社区在充分反映民意的基础上,着
重监督街道办事处的工作是否到位;三是处理
好指导与协助的关系,这个关系是法律赋予的
基本准绳,实质上处理好这个关系是一个权力
观转变的深层次问题。“领导”和“指导”的
一字之差既是方式方法的问题,又是直接管理
和间接服务的问题;而协助也不是凭主观情不
情愿的问题,恰恰是依法提高自治能力的问
题。处理好这一关系,重点是理顺关系、界定
职责、划分权限,建立行政管理功能和社区自
治功能互动的运行机制,同时具体工作中思路
要对接、方法要对头、方式要对应,不能单纯
强调上指下派、你说我干,把党的主张、政府
的要求变成群众的意愿和自觉行动,使之有机
地结合起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c121d08ba1aa8114431d9c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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