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

发布时间:2024-01-19 15:37:1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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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
一、法定代表人的定义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内处于公司管理核心的地位(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经理等)对外代表公司,以公司名义对外实施的行为是公司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
《公司法》第十三条【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二、任职限制(什么人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

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2《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 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 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
( 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 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c4ded477cd184254b3535a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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