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建价〔2007〕403号

发布时间:2023-01-19 16:38:1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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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厅文件湘建价〔2007403

关于调整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建立高危行业企业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的规定,现对《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湘建价〔2006330号)中的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费率见附表),从200811日起施行。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综合《湖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湘建价〔2006451号)所规定的项目支出。该费用的管理和使用应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附表: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调整表00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表:
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调整表
项目名称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园林(景观)绿化工程
仿古建筑
市政
给水、排水、燃气工程道路、桥涵、隧道工程
计费基础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人工费人工费人工费人工费人工费+机械费
费率(%20.0722.0621.2614.9519.5714.9515.19
工程
机械土石方打桩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人工费+机械费
5.466.54

湘建价〔20093号文关于贯彻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2009-09-2409:38关于贯彻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各有关单位:

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已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并于今年121日起施行。为使我省已颁发的《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有关工程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计价办法》)与《计价规范》更好地衔接执行,现就有关问题规定如下:一、《计价规范》中第1.0.33.1.23.2.13.2.23.2.33.2.43.2.53.2.63.2.74.1.24.1.34.1.54.1.84.3.24.8.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其中:第1.0.3条应按湘建价[2007]236号文执行;3.2.13.2.7条所指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计价办法》附录相关规定执行。
二、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之一。

三、工程量清单项目中出现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作补充,并报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补充项目的编号由字母A(建筑)、B(装饰)、C(安装)、D(市政)、E(园林绿化)与B(补充项目代码)和三位阿伯数字组成,并应从×B001起顺序编制,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工程量清单中需附有补充项目的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
四、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项。若出现《计价办法》未列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施工措施项目中可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方式编制,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不能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以“项”为计量单位。

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投标人承担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e76806eaf1ffc4ffe47ac51.html

《湘建价〔2007〕40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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