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方案-宜春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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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厅赣教高字【201071号《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单位
我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由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各学院、纪检监察室共同完成。高安校区五年一贯制转段及大专的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由高安校区自行负责。
二、工作职责1、教务处
1)制定全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方案,组织全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2)对各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进行审核汇总。
3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入学资格属实的新生给予学籍注册。2、招生就业处
1)从省招办获取新生电子录取档案、录取相片和录取考生名册、纸质档案。
2)提供各院新生电子录取档案、录取相片和录取考生名册、纸质档案。
3)协助各院调查核实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3、各学院
1)查验新生所提交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不迁户口的新生应提供户籍派出所提供的证明)、获得高考加分的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与招生就业处提供的电子录取档案、录取相片和录取考生名册、纸质档案逐一核对,并核查是否经过规定的测试、公示等程序和环节。
2)对新生提供的录取通知书、档案材料、身份证、加分资格等材料不全或有疑问无法核实的,报招生就业处审核确认。
3)把本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报送教务处。4、纪检监察室
1)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进行全程督促。
2)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接受投诉与举报,并对投诉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3)对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三、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学校确定本方案后,有关部门参加协调会,分工负责。第二步:教务处组织召开教学工作例会,布置各院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9月底
第三步:招生就业处提供电子录取档案、录取相片和录取考生名册、纸质档案交各学院。9月底
第四步:各学院(招生就业处协助)按照通知要求逐一核实新生身份及有关内容。930-109
第五步:各学院报送复查报告至教务处。1011第六步:教务处汇总结果。1012-15
第七步:纪检监察室对可能存在的新生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处理。1012-15
第八步:教务处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入学资格属实的新生给予学籍注册。1018
四、工作要求
1、各院、各有关部门对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要高度重视,严密程序,各司其职,严格把关,认真查验新生报到所需各项原始材料,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切实有效。
2、有关人员在查验过程中要认真细致,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7f61ca4ebc64783e0912a21614791711cd79797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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