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鲍勃·迪伦民谣背后的文学性作者:常珺来源:《青年文学家》2017年第02期
作者简介:常珺(1993-),女,汉族,南京师范大學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7)-02--01
作为一个美国摇滚、民谣歌手,鲍勃迪伦于2016年10月13日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这是诺贝尔文学奖首次颁给一个音乐人,这不禁让人惊叹。惊叹之余来看看他的颁奖词:“为美国音乐传统增添了创造性的诗意表达”。不少人将鲍勃·迪伦创作的民谣歌词翻译成了诗,比如《我真正所想》、《明日太久》、《换岗》、《大多数时候》、《再来一杯咖啡》等。鲍勃·迪伦本人就很喜欢文学,在他的自传中写道,“我读的最多的是诗集,拜伦、雪莱、朗费罗和爱伦·坡。我背下了坡的诗歌《钟》并在吉他上拨弄着给他配了曲。”海德格尔提出“诗意地栖居”,而音乐中的诗意是鲍勃·迪伦一直所追求的。他具有双重角色,作为一个音乐家,观察事物的角度首先考虑是否具有音乐性,虽然最初他是从音乐的立场体验选择诗的,比如他在读弥尔顿的《皮埃蒙特大屠杀》时,认为“它就像民谣的歌词,甚至更高雅”。但是他身上同样具有浓郁的文人气质,把诗和歌联系起来,将歌词赋予了诗意。
音乐和文学本是紧密相连的,从我国最早的“诗、乐、舞”三位一体到“十七八女郎,执红牙板,歌杨柳岸晓风残月”的宋词再到同样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法国作家罗曼·罗兰的音乐小说《约翰·克里斯多夫》,罗曼·罗兰是以文学家的方式来描写音乐家约翰·克里斯多夫的创作历程,而鲍勃·迪伦是以音乐家创作歌词的方式来行使文学的职责。正如作家创作一样,他的歌词背后隐藏着一个令人寻味的故事,“我想要写高于生活的歌,想说一些发生在你身上的奇怪的事,或者你看到的怪事,你必须知道并理解一些事,然后超越语言”。鲍勃·迪伦非常重视歌词的语言和修辞手法的运用。诗和哲学是近邻,鲍勃·迪伦的民谣歌词想要超越语言,蕴含着丰富的哲学意蕴。他认为“民谣歌手寥寥数句便能把歌唱得像一整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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