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宁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12-13 00:59:1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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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宁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是什么

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对房屋套数、贷款次数的限制,居民家庭买房可打组合拳、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四市公积金贷款买房将一视同仁”……这是从南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传出的好消息。据透露,公积金调整政策实施细则将于6月份出台。对此,记者采访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专家,为市民进一步解读公积金政策的变化和影响。

亮点一:提取放宽

房屋套数和贷款次数不限制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规科科长范文青介绍,根据新政,取消购建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对房屋套数和贷款次数的限制,条件比以前放宽了。缴存职工可在全部付清购房款(不含贷款)或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办理购建住房提取公积金的手续。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也将简化。根据新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缴存职工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办理租房提取。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亮点二:认贷不认房

不查询持有住房套数

以前公积金贷款实行认房不认贷,如果申请人名下有房,就会影响其申请公积金贷款。按新政,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贷款时,不再对申请人查询家庭持有住房套数。范文清还表示,职工家庭可以申请二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必须已结清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禁止发放第三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简单来说,一个家庭户不能同时存在2笔公积金贷款。范文青解释道。

纯公积金贷款方面,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已使用并结清一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

组合贷款方面,除满足纯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条件外,还必须同时符合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政策要求。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组合贷款时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亮点三:额度提高

贷款额度提至60万元

过去,市民可以申请到最高50万元公积金贷款。范文青介绍,取消了对二套房住房消费的限制后,最高贷款额度将从原来的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

之前夫妻双方月缴800元以上的,可申请贷款50万元。范文青说,按照新政,申请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达到1000元以上(1000),或申请职工夫妻双方月缴存额合计达到1500(1500)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提高至60万元。

在北部湾经济区内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四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南宁购房的可参照此条件申请异地同城化贷款。

值得一提的是,新政还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向低收入或住房困难户职工家庭的政策倾斜,支持南宁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作为特殊情况,凡职工购买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住房的,在无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前提下,均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住房套数或公积金贷款次数的限定。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bc18b9def06eff9aef8941ea76e58fafab045e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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