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网上申请缴费指南

发布时间:2018-04-08 20:27:2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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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网上申请缴费指南

商标网上申请系统是国家商标局提供给电子申请用户提交申请、生成订单并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银联在线支付)完成实际支付的系统。

、商标业务收费依据、收费项目及标准:

 1.收费依据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七十二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七条均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缴纳费用。

文件依据:原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5]2404号文件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5]2136号文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7]20号文件;

2.收费项目及标准

单位:元

二、适用支付方式

1.个人用户使用个人网银或个人银行卡快捷支付方式支付。

(1)个人银行卡网银(B2C产品)支持的银行列表:

(2)个人银行卡快捷支付(无卡产品)支持的银行列表,可以参考网址https://static.95516.com/static/help/detail_36.html

2.企业用户

(1)企业用户可以使用企业网银的方式支付,目前支持对公账户支付的银行为18家,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东亚银行、徽商银行、青岛银行。

(2)企业网银部分银行需在网银内进行相关设置后才能支付,各银行具体操作流程请看B2B支付商户操作指南”。

(2)如企业未开通网银的,使用人网银或人银行卡快捷支付方式支付

三、网上支付适用的缴纳时间:

1.商标局公布的网上申请系统开放时间内支付成功

2.网上支付是否成功以网上申请系统收到的银联支付平台反馈的实际支付状态确定。

四、订单生成后具体支付步骤请看“在线支付操作手册”

、退款

1.当日已经成功支付的订单,申请人可以当日网上申请系统开放时间内取消订单,取消成功后,款项将30个工作左右退回至原支付账户具体退款到账时间根据持卡人卡种、发卡银行处理时间而定)

2.符合退款情形的申请件系统自动获取指令,款项退回原支付账户

3.如原支付账户出现冻结、挂失等特殊情况导致退款失败的,申请人可通过“支付状态查询”查询支付状态,支付状态为“退款失败的”

请及时联系010-63219375、010-63219376、010-63219377

010-63219378办理退款。

提供纸质退款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应写明:

(1)订单号、申请日期、申请人名称

(2)提供新的银行账户信息包括收款人全称、开户行账号

(3)联系人及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

(4)个人申请需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申请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

商标局综合处财务收100055

收费票据

1.商标局每月末结账后统一打印《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以下简称统一票据),以挂号信方式邮寄,次月上旬左右可以收到。

(1)企业及个人的邮寄地址以申请书填写地址为准

(2)商标代理机构邮寄地址以我局备案的信息为准,如备案信息中的名称、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需向商标局质量监督管理处联系办理备案信息变更事宜信息变更后,商标局财务部门将按照变更后的信息邮寄统一票据

(3)商标代理机构统一票据的开具对象为商标代理机构

2.统一票据丢失后无法补开,对于提供不真实、不准确的地址导致无法及时收到统一票据的损失,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如财务邮寄的统一票据信件退回至商标局,请携带以下证件领取:

商标代理机构领取统一票据请带以下证件:

  (1加盖商标代理机构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商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效介绍信。

  (3)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需同时提交委托书,委托书中应载明委托事项。

(5)商标代理机构名称发生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企业领取统一票据请带以下证件:

(1)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单位出具的有效介绍信。

(3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需同时提交委托书,委托书中应载明委托事项。

(5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自然人领取统一票据请带以下证件:

(1)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需同时提交委托书,委托书中应载明委托事项。

咨询和查询方式

1.电话咨询:

银联24小时客服电话95516,连接至银联页面以后发生的任何问题,都可以拨打银联客服电话进行咨询和查询。

2.网上查询:

(1)支付状态查询:

申请人在网上申请系统主页面,通过支付状态查询按钮查询订单的支付状态。

(2)账单查询:

每月末结算后,次月1日可查询上月结算账单。

企业及个人可通过“在线支付账单”按钮查询。

商标代理机构可通过“在线支付账单”按钮查询,账单分为纸质申请和网上申请。

2017年 310日前提交的网上申请文件在纸质申请账单中查询;2017年310日后网上申请的文件在网上申请账单中查询,请注意区分!

八、注意事项

1.网上支付只适用于商标代理机构2017年310网上申请的文件,此前代理机构网上申请的文件以及所有纸质邮寄文件的费用仍然从代理机构预付款账户中扣除,请根据业务量提前足额汇款款项不足支付时,申报业务将被依法不予受理。

2.因特殊情况需再次缴费的,请在7个自然日内支付,否则将被依法不予受理,请及时支付!

3. 请注意充分考虑网络情况,尽量在网上申请系统开放时间完成支付,避免在网上申请系统关闭时间前后操作因网络原因导致支付失败,造成当天订单提交不成功。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8cc27f5349d7c1c708a1284ac850ad02de80078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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