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读后感1500字4篇

发布时间:2019-03-04 01:38:5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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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读后感15004

  《史记》读后感1500字一
  历史是一座巨大的宝藏,智慧之人善于从中挖掘经验和长处,以便借鉴和学习。历史是一为和爱又不是为威严的老人,他的口袋里装着无数无价的珍宝,那是智慧和思想的产物,了得到这些珍宝就必须翻开历史的长卷孜孜不倦的学习学习。
  最近这段时间,我在图书馆借了一本《白话史记读本》,读了之 后十分感叹司马迁的文学功底和该书的史学价值,在读的过程中,我不仅了解到了很多以前没有留意过的历史,还扩充了我对历史的知识面。 很多人只知《史记》是一部记载历史的书籍,但却很少有人知道这书的名称由来。《史记》最初没有固定书名,称“太史公书”,或“太史公记”,也省称“太史公”。
  据现知材料考证,最早称司马迁这部史著为《史记》的,是东汉桓帝时写的《东海庙碑》,此前“史记”是古代史书的通称。从三国开始,“史记”由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名。 《史记》的作者为西汉时期的司马迁。司马迁善于选取富有表现力的生活细节,揭示人物的性格及内心世界。也善于用人物各自的行动显示其性格的特征。如写石庆“为太仆,御出,上问车中几马庆以策数马毕,举手曰‘六马’。”
  通过这一小事,石庆的谨小慎微的性格以及伴君如伴虎的心情,跃然纸上。如《项羽本纪》中“鸿门宴”一节,是消灭秦帝国后起义军中两个集团的内部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后的第一次面对面的较量。在刀光剑影中纠集着项羽集团和刘邦集团的矛盾,项羽集团内部主战、主和派的斗争,项羽是这些矛盾的结集点。
  从项羽对种种矛盾的处置,显示出他的幼稚、仁慈、坦率种种心理因素,而刘邦在这一场面中也显示了他的灵活、狡诈的性格特点。
  司马迁在通过人物的对话、独白中也成功地显示了人物的性格和声音笑貌。如写刘邦和项羽都见过秦始皇的出行,项羽在观秦始皇渡浙江时,脱口而出说:“彼可取而代也”,显示出他的雄心勃勃,又看出他的无所顾忌、心口如一的坦率性格;而当刘邦在咸阳见到秦始皇出行场面时却说:“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说得委婉曲折,垂涎于至尊之位的心思也揭示无遗。由此可见司马迁对人物描述的艺术手法用得多么巧妙啊!
  在中国这个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泱泱文明古国里,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先贤们留给我们浩如烟海的精神财富——古文典籍。满天星辰中,《史记》是最为璀璨,最熠熠生辉的一颗。细细品读完《史记》,可以使人感受到3000年前,群雄蜂起,英雄拼搏,帝王称霸的峥嵘岁月。
  培根道: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之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略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
  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读后感1500字三
  许多人认为,中国历史上只有人治没有法治,这种看法过于绝对了。至少从《史记》里看,那时处臵刑犯并无太大的随意性,还是有规律可循的,秦帝国更可以说是中国几千年历史中用法治最具有一贯性、也是最彻底的帝国。虽然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个实行法治最彻底的王朝却是一个短命的王朝。
  现代西方法律体系最早是从古希腊的自然法开始的,权威来自上帝,中国早期的法律其实与此也很类似。中国古代也有法,而且几千年一直被不断的强调,那就是“礼”法,它的权威来自上天,所不同的是,它集中反映到“天子”的身上而已。出于礼法的要求,中国帝王的很多做法不仅代表的是一种文化上的习惯,而且也代表了法理上的要求。
  例如舜的弟弟象,什么坏事做尽,舜还得给他一块封地,因为礼法要求他必须这样做,此外文、景二帝对兄弟的纵容,也被誉为是亲亲的善举,而不论这种做法是否会威胁到国家的统治。这是中国的礼法特征决定的,换句话说,这就是当时的法律,谁违背了它,也就等于违背了大众信仰,很容易陷于孤立。当然,这个“法律”在今天看来是完全不合理的,有时不违背它也确实影响到了社会公平,甚至还可能会危及到天子的统治,于是问题的核心就到了如何控制“礼”的度笔者发现,在中国历史上这个度是非常模糊的。
  首先,天子的职责是教化万民和维护自己来自上天的权威,要做到这一点,他只有用倡导“宗教”中大家都能够接受的自然习惯方式
  来维护社会团结,于是“家国同构”就成了最好的选择。为巩固天子作为一个“国家”大家长的地位,他唯有自己先作出表率,从彰显孝悌开始做起,这在客观上造成了前面对亲属过于纵容的局面。一纵容就必然有违法乱纪现象,小点的杀死个把老百姓还无所谓,如果影响大了,有僭越行为或是名声过于败坏,严重影响到一地的治理,那就非常麻烦。于是在“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民”之外,又多了一个“王子犯法与民同罪”,这种模凌两可却为酷吏的灵活操作下了注脚。
  一方面,他们不畏世家大族,敢于执法,这一点值得肯定;另一方面,他们行事又非得不择手段,不然就办不成,其执法的后果又使皇家丢尽了颜面,所以酷吏们很少有能得善终的。从中央的角度来看同样是一对矛盾:用他们,这些酷吏们有时的确做过头,不惜在太岁头上动土,甚至觉得牵连的人越多越好,官越大越好,对方是否犯法倒成次要的,反正没犯法也能栽赃,搞得亲属百官人心惶惶;不用他们,亲属贵族们又恃宠而骄,奢糜犯禁毫无节制,甚至结党阳奉阴违,在地方上雄霸一方,连官府都不敢治理。
  于是只好用一批酷吏,等他犯了众怒再杀掉,再选新的,再杀,如此循环。这就令法律的执行呈一种不联贯的状态。天子最好的方式是,枝叶过少了浇浇水,枝叶过大了剪两刀,一切看情况而定。这个顺序还不能做反,例如秦末剪得太多,西汉末浇水过多,离亡国也就不远了。
  其次,天子的权威代表了上天的权威,“法自上出”,天子制订的法律臣子们是不能够私下议论的,只有执行的份。这就造成了很多问题。天子从理论上说是人神合一的,但从事实看他还是个普通人,有着和平常人一样的私欲,那么他的法令到底是出于公心还是出于私意恐
  怕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为了维护圣旨的神圣,大家倒宁愿从公心上去考虑每一道圣旨,所谓“雷霆雨露皆是君恩”,皇帝如果大兴土木,那是为了维护国家的颜面,皇帝如果广纳嫔妃,那是是为了增广子嗣以求江山万代一统,总之私意都被说成是公心,然而问题却在于:皇帝颁布的法律错了或者不合理怎么办结果只能是,错了也得执行,不合理当作它合理,直到皇帝醒悟过来改弦更张为止。
  这即是说,即便法律有问题,大家也得按照这个有问题的法律来执行。由于在制订法律过程中多数人是缺乏发言权的,例如商鞅颁布的法律“民莫敢议令”,所以即便在执行中出了问题也是下面行政人员的责任,政府只会采取一种高压的态势来强迫执行。谁来执行呢只有那些酷吏。这样的严格执法有时可能还非常糟糕。例如陈胜、吴广起义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失期,法皆斩”这一不合理的法律造成的。
  所以,中国历史上其实一点也不缺法治,只是这个法治在制订和操作过程中都有问题,既缺乏一贯性,也不可能一贯的执行而已。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中国的法律以“礼”为中心,礼的目标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团结和稳定,而法的目标却是为了取得公平,这两个目标有时是一回事,但有更多的时候又是两回事,令法律的操作者不易抉择;另一个则是法律的制订至少在名义上均出于“天子”一人,民众既不得诽议,更不得擅自更改,即便有不妥,法律的神圣性仍不得动摇。一方面要遵守法律,另一方面法律又是领导者凭自己的理想制订的东西,多少有点脱离实际,或者说不够完善,这就令法律在执行过程中难以做到不折不扣。
  由于中国文化中并无集体领导的意识,大家强调的都是“蛇无头不行”,于是法律的制订也好,执行也罢,都是一个人说了算,它很难得到所有人的认同。而中国传统哲学无论是道家也好,儒家也罢,都是围绕着一个抽象的中心,用它来灵活的解决实际问题,所以程序也无法固定,这就令法律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很是暧昧。执行得太松,违法乱纪的太多,执行得太紧,又被大家毁为“苛政”,于是只能一松一紧,再松,再紧,过段时间来个“严打”震慑一下,再过段时间又来个“大赦天下”松动一下——两千年历史表明:这种做法是非常行之有效的。
  那么为什么程序无法固定呢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在于:一些人长期在地方为霸,关系盘根错节,法不能纠,为了维护稳定,只能采取强制性措施。这就象某些人你知道它无恶不作,天怒人怨,可就是抓他没有证据,而且几乎你周围所有的人都在为他说好话,你还会按照标准的法律程序来办理吗《游侠列传》里的郭解就是一个例子:他杀人无所顾忌,为人又讲义气,视官府如虚设,在地方上比官府势力还大,俨然是一霸。
  皇帝要徙豪富之家,可郭解仗义疏财,家中钱物达不到迁徙的标准,却仍在迁徙之列。卫青说郭解家贫,武帝就回答一个百姓能让大将军说情,说明他不穷。事实也是如此,因为没过多久,负责迁徙郭解的县掾就被杀,接着其父也被杀,其家人上书,“人又杀之阙下”,等到好不容易抓住了郭解,一审,要么他杀人是在大赦之前,要么就是找不到杀人的人,查无实证,官吏只好奏“无罪”,最后政府不得不给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族杀郭解把问题解决。
  那么为什么法律只有少数人来制订呢因为多数中国老百姓只习惯于考虑眼前,不考虑长远,安于逸乐,不喜劳苦。如汉朝拓边,良家子都不愿意去,只能招募些罪犯或者极其低贱的人,久之则有“流”刑,秦朝修个长城,民间也编出了一个“孟姜女”,哭倒长城一片。只要与自己当前利益无关,没有谁会去关心,大家都喜欢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喜欢搭便车,都只安于享受。这一点西门豹看得很清楚,“民可以乐成,不可与虑始。
  今父老子弟虽患苦我,然百岁后期令父老子孙思我言”——这与今天家长们对子女的话何其一致!故而官吏也被称作“父母官”。既然是父母官,就有责任让百姓做一些他们不愿意做的事情,这就像今天的中国父母逼着自己的孩子学习一样,不学就是大棒子,没有什么理由好讲,法律就是这样制订出来的。
  所以,从表面上看,中国的政治制度是超前发展,但实际上中国政府的管理方式是极端抽象和粗线条的,一方面它在操作过程中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另一方面它又不容易在基层得到切实的执行,两个方面互相影响互相作用——这便是中国法治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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